食通社说
1924年,费达生和江苏省立女子蚕业学校的师生们来到吴江县开弦弓村,建立了蚕丝改进社,至今将近100年。他们为的是改变当时蚕丝业凋敝、农村破产的状况。
1930年,国民政府中央合作研究班实地考察该社后,盛赞该社为“本省唯一之模范合作社”。合作社的经验后来被费达生的弟弟费孝通一部分写入博士论文,即后来著名的《江村经济》,另一部分则经过文学化处理后,成为小说《茧》的原型。
100年后,当代的乡村工作者们怀着相似的目的也进入了乡村,办起了各种各样的合作社。100年前的合作社对于今天有什么借鉴意义?今天从事农村发展、生计介入的当代NGO,也会遇到相似的困难吗?合作对组织者和村民又分别提出了哪些要求?
本文作者黄亚军作为乡村工作者,也长期参与在村庄中帮助村民组织合作社的工作。今年五月,食通社组织对费孝通《江村经济》和《茧》两本著作的读书会上,他从农村合作经济的推动者的角度,分享了他对于两种不同的合作社经验的思考。
从2007年起,我在云南的一个村子里协助村民办过水稻种植的合作社,帮村民卖生态大米。
2013年,我所在的公益机构在广东从化的乡村里也尝试做过合作社。当时因为发现村子里有很多青梅树,我们就尝试邀请外面的老师教村民加工青梅的技术,其实做起来也比较简单,在家庭的小手工作坊里就可以操作。尝试制作了一些产品之后,我们感觉青梅加工的事情可以搞。2016年,村民组建了一个青梅加工合作社,有十多户村民参与进来,一直坚持到现在。
如果和当年费达生与女蚕校所推动的蚕丝合作社相对照,尽管我们具体的产业不同,社会环境不同,但也有很多值得比较的地方。对照两种实践,促使我们思考:农村合作经济到底是什么样的?实践中又遇到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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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业到工业
回头看费达生和女蚕校近100年前的实践,不能不感慨他们非常“牛”。
在我看来,在开弦弓村搞合作社有很多难点,其中之一在于蚕丝产业的市场化程度非常高。养蚕、缫丝、加工、销售,这些环节的生产方式和利益格局是固定的,而且整个产业的主导权不掌握在生产者的手上。如果合作社要进入这样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不仅需要改变其中一个环节,还涉及产业链上上下下的各个环节。
前段时间我们去了江西赣州的赣南脐橙产地。脐橙产业风风光光地发展了二三十年,是当地村庄的支柱产业,类似蚕丝业在开弦弓村的地位,市场上的分工也是高度专业化的。客观上讲,依靠市场的力量,村民不用合作,各凭本事,只要能把橙子种出来,尽管不一定能卖出高价,也能保证卖得出去。
因此,对那个地方的农民合作,我们目前只能想象到可以办一间“田间学校”,组织农民一起学习一些能够降低成本的技术,从而提高他们的收入。如果涉及更大范围的合作,就需要去改变整个脐橙的产业链条,但这是我们现在不敢想象的。
我们今天经常讲乡村振兴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但是很少有人能把第二产业做好。大多数实践要不然就是做一产,要么就是跳过二产直接去做三产。所以他们当年的尝试虽然在1937年被迫终止,但是已经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女蚕校1924年到开弦弓村,先是建立了21户人家参加的蚕丝改进社;1925年,扩大到120户,组成5个小组,实行共同消毒、共同催青、稚蚕共育、共同售茧。费达生他们始终认为,共同养蚕这种农业合作是有局限的。1929年,他们组织蚕农入股,争取银行贷款,创建了生丝生产运销合作社。在费达生看来,这一步是引导乡村的传统经济向现代产业经济转型的尝试,但又希望工业化的过程让村民不必背井离乡进入城市,像今天所说的“离土不离乡”。
后来他们还以开弦弓村为基础,在周边的很多村镇发展起合作社,希望能够建立起一个连接城乡、整合产销、工农业在地协调发展的系统。这种成就,即使今天也很少有人能够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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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工厂,怎么解决技术和资本?
女蚕校之所以能把合作社办起来,离不开突出的技术优势。从技术角度介入,一开始是非常有效的,从养蚕到缫丝技术,降低损耗,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生丝品质。所以最开始几年,合作社的产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也能提高社员的收入。
他们还创立了“代缫制”,将原先合作社的烘茧、缫丝环节剥离出来放入公益性的工厂,但只收缫丝的费用,其他的利润全归社员。这样,一方面通过专业化的工厂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村民掌握的环节增多了,分得的利益也能够增加。
现在,一些公益组织做农村发展工作时,最开始也都是技术切入:为了使农民增收,就引进新品种、改进种植养殖技术等。但是如果没有女蚕校这样专业力量的支持,技术的改进就非常困难,农民自己在技术上很难形成优势。现在绝大多数公益组织也很难再发挥像女蚕校当年这么大的作用。
回看我们培育的青梅合作社,在技术上也一直保持着手工作坊的状态。其实不是大家不想改进技术,我们甚至也咨询过农科院的老师,探讨建加工厂的可能,但后来放弃了。问题之一就是加工厂的生产线需要操作和维护自动化设备的技术,而想要村民掌握这些技术比较困难。
合作社搞加工厂的另一个门槛是资本。青梅合作社建厂需要的资金太多,相应的风险也变大了。
对应开弦弓村的例子,最初女蚕校办的蚕丝改进社不太需要资本:通过鼓励蚕农一起消毒、催青等等,来实现简单的技术改进,这些工作可能只需要在村里找到公用的房子,不需要大量资本投入。
但是当合作社办工厂时,资本的需求一下就提高了,而村民自己没有办法提供这样的资本。在开弦弓村的合作社里,社员甚至连入社的股金都没有缴齐。费孝通、费达生当时也都看得很清楚。在小说《茧》里面,因为工厂需要的周转资金,吴厂长只能去上海找银行贷款。这和开弦弓的实际情况很像,当时合作社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农民银行的贷款。
技术和资本的问题也是与产业规模嵌套在一起的:为了提升效益、扩大市场,就需要提高竞争力,那么最好的办法是使用机器提升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这不仅导致投资增加,还会扩大规模,那么销售的压力一下子就增加了。环环相扣,对农民来说每一环都不简单。因此,我们的青梅合作社还是没有敢于走出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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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和合作社越来越远?
在开弦弓村的工厂办起来之后,村民和合作社反倒变得疏远了。
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提到,1930年以后,蚕茧的收购量逐年下降。这是因为合作社给出的茧价不够高,而且不能完全用现款结账,蚕农认为不如自己在家手工缫丝后再卖出去。
反过来,工厂因为开工不足,又要去合作社外面找原料维持生产。遵循这种市场的逻辑,合作社的工厂和外面的加工厂越来越没有区别,离合作社的初衷越来越远了。
这时候村民和合作社之间只保持着一种纯粹的经济关系——社员只是负责卖茧给工厂。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合作社生意好的时候我就卖给你,生意不好的时候我就毁约不卖给你。村民只是为了自己多赚点钱,这也很能理解。
虽然从理论上说,村民的另外一重身份是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但是他们却没有这样的意识。合作社建立的社员参与机制也没有落地。
我们的青梅合作社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种青梅的农户会考虑是卖给合作社还是其他贩子。二者在有些细节上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比如合作社需要的青梅不能从树上直接打下来,要一颗一颗去摘,或者打下来之后也要挑选一下,确保梅子没有伤口,才方便后面的加工。有些产品对于青梅的大小也有要求,比如做话梅的梅子不能太小,否则果肉太少,也不利于销售。所以虽然漫山遍野都是青梅,但是找到合适的果子也不容易。合作社的果子要求精挑细选,而且不能打药,如果要在收购价上体现这些隐性的成本,代价是非常高的。可是从实际价格上,合作社只能比其他贩子的收购价高一点点。
对于前端种植青梅的农户来说,如果用经济利益去考量自己和合作社之间的关系,那他们就很可能把果子卖给贩子,而且每年的选择都会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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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市场
其实合作经济最终能不能够成功,更重要的是产品能不能卖得出去,这一点在农产品上尤为明显。
有些公益组织以技术手段入手,比如给村民引进新品种的牛羊,但是因为养殖风险大、市场不稳定,也遇到了许多困难。所以相较而言,在今天的合作经济中,稳定的市场比技术更重要些。
我们刚开始做青梅酒的时候,市场还是比较好的。但后来另外一些友商也加入青梅酒的市场,和我们形成了竞争。毕竟我们只是大市场里的一个小小的合作社,人家工厂里做青梅酒的质量和规模,和村民自家作坊完全不一样。
到今天,无论本地还是全国市场,青梅加工品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2020年以前,其实都是我们这个公益组织在承担市场营销的工作。当时我有感而发,觉得卖货很难,就写了一篇文章
如果村民保持一种纯经济的关系,销售团队的压力就更大。比如我们加工了1000瓶酒,可能要很久才能卖完。过去在村里卖米的时候,当地的村民有句话叫“赊三不如现二”,意思是说你赊欠三块钱、不如现款两块钱结清。合作社又没有足够的资本,村民能容忍我们多长时间给他结账?如果真的卖不完,村民能不能一起共担风险?
也是在2020年,我们机构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就把市场营销的工作交回到村民手上。
村民在合作社里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本来是一件好事,也是我们的初衷。因为整个产业链条上有越来越多的环节落在村里面,客观上可以让村民获得更多的利益。但是我们又发现,这样的演变导致涉及到的村民越来越多,利益关系也越复杂,想要协调村民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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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突破经济关系?
其实村民和合作社本来不应该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关系,因为合作社是归全体社员所有的。像开弦弓村的蚕丝合作社,也是以社员大会作为最高的权力机构,每个社员都持有一部分股份,也应该履行对合作社的责任。
但我认为,从实际操作上,全体社员集体所有这一点是很难达到的。现实中开弦弓的蚕丝合作社的状况是,合作社在产业学校的指导下,让村庄里的能人来管理,而绝大部分社员并没有参与到合作社的经营中。这种形态更接近费孝通在《茧》中描写的吴厂长所开的工厂,它是一个有五六十人的企业,大部分人在里面只是做工。工厂的所有者吴厂长是一个有良心的老板,但也仅此而已——他没有把工厂变成合作社,打工的村民也没有转变为社员。
但是如果深究,其实不仅是架构的问题,而是工厂所有权及村民如何理解的问题。
《茧》里面提到,蚕丝工厂要提高生产效率,又不想向其他工厂学习、靠加班来剥削工人,那么工人生产的积极性从何而来?工人们怎样才能愿意主动投入时间去劳动?《茧》里面说,要做农民的教育,让大家认识到工厂是大家的、而不是厂长的。
而从我实际做工作的体会出发,这种引导和教育工作是非常难的。100年后,青梅合作社遇到的问题是:如果合作社就只是一门生意,那对村民来说当然就是能赚就做,不能赚就拉倒。
在这种状况下,当合作社逐渐发展、合作的链条越拉越长,基本的关系问题却没有解决,等于将合作社建立在了非常脆弱的基础上。一旦遇到外部风险,合作社就很容易垮掉。
这也是开弦弓村的实际状况。办得还不错的开弦弓合作社,因为1929年全球的经济危机导致国际市场萎缩,再加上社员不再卖茧给厂里,合作社在产销两端都难以维系,经营状况逐渐恶化。今天我们可以理解,当时工厂首要解决的问题一定是找更多的原料来、让工厂能够维持运作、正常开工,很难有精力再去考虑如何动员农民。
坦白说,这些动员和教育的工作应该做在前面,要不然就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合作社办得好的时候,社员可以同甘;一旦出现困难,难以共苦。因此,反倒是有些乡村组织,一开始并没有以经济为目的,在大家没有利益关系的时候先把关系理顺,把想法统一,后来再转型做合作经济时,运营才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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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间物”的农村合作经济
费达生在开弦弓村的实践,最终在1937年以后完全中断了。这其中有蚕丝市场受到全球经济危机、日本侵略等外部原因,但我认为即使没有这些原因,它也很难继续延续下去。
女蚕校在介入乡村的时候,选取她们所擅长的技术角度切入,想借此撬动乡村经济形态和村民关系的转变,这条道路其实不太成功。合作社始终还是在用一条腿走路:经济上走得很快,但组织、教育等等都没有跟上。
尽管费达生和女蚕校在直接面对当时的乡村问题,是非常有勇气的。但是其中的缺憾也无法回避。开弦弓村的合作社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尝试,但不是终点。这也就是标题中“中间物”的意思,指合作经济是历史中的一种暂存的形态。
合作经济的价值,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增收、生计的改善,还在于它具备重塑生产关系的潜在力量。而重塑生产关系,才是费孝通所说的“以乡村建设作为中国社会的出路”所要达到的层次。其实费达生对合作社已经有类似的想法,只不过没有做得非常彻底。
如果从今天的视角看,合作经济再往前走,可能的路径是什么呢?我现在也并没有完全想清楚。
例如,用现在政策上经常提到的农村集体经济做参照。集体经济一般是由村两委牵头、并且能够整合和动用整个村庄的资源,而我们现在的合作经济还远远没有到达这个层面。合作社这种一群人的“小合作”,能不能够跳跃到集体经济的“大合作”?在实现这样的跳跃的时候,就会触及根本性的问题:谁能够代表这个村子?谁能处置村庄的资源?
很多合作社无法实现这一跳跃。但我认为这样的跳跃是重要的,否则一群人的合作经济,很难成为村庄的出路,更无法贡献于整个社会的出路。从这个角度看,农村的合作经济实践,可以被看做是一场组织和人才培养的实践,为未来更长远的社会的改变去做一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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