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农村
很多人都对农业农村发展历程有所误解。
就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中国人民总体情况和总体趋势而言,解放后远远好于解放前,改开后好于改开前,以工补农后好于以工补农前,是肯定的;50年代好于40年代,60年代好于50年代,70年代好于60年代,80年代好于70年代,90年代好于80年代,……,现在好于世纪初,总体生活水平一直在逐步提高,也是肯定的。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绝非毫无问题,例如某些人所看到并一再讲述的公社时期的问题,例如某些人所没看到的“最危险的90年代”的问题,和延续至今的“三农问题”。这些都将导致部分人生活水平起伏不定,境遇一波三折,自然也就有了“故事”。这些故事我相信绝大部分都是真的,因为跑了几十年田坎,正反两方面的故事我所闻所见的比绝大部分人都多,其中有消极怠工、偷懒窍门、艰难困苦……也有积极行动、攻艰克难、扶贫发展……他们都只是总体观察的一方面,不能完全代表总体。
真实的故事若不全面,若无思考,再真实也只是真实的故事而非真实的历史。
所以,我不会因为我所看到的“三农问题”和“不满”,和《2006年国家免除农业税是出于什么考虑?》这个问题下某些真实但戾气十足的回答而否定改革开放,仍坚定地支持改革开放。
所以,建议出于“不满”(无论是针对50年代、70年代还是90年代)而只讲故事、拒绝思考的人,还是认真思考一下你的“故事”所折射出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
所以,建议真正来讨论问题的人思考下这个问题:你所讲述的,和你反驳者所讲述的,会不会都只是“真实”的其中一面,而并非“真实”的全部?见树叶见树木也要见森林。
就我个人而言,更相信的是数据、总体观察和我的试验。因多年从事品种比较试验和肥效试验(包括3414试验)等工作,曾大致模拟过各年代生产水平在最好管理下有什么产量。
而某些不识禾谷、不知稼穑的“老农民”所讲的“故事”……且不说其是否真实客观,我甚至不知道他们中有几个是真正了解农业农村农民并为其利益而辩的,否则怎么会对“三农问题”毫无了解和思考?对“小农经济”在市场中的弱势和脆弱毫无了解和思考?至于某些大喷红旗渠(及类似工程)草菅人命,牺牲无数,效率低下……以半强迫半精神鼓励的模式来组织类似生产,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进步……没有活力,没有创新……如果留到现在再建肯定能高效高速地建设……等等,就只能归为睿智言论之列。
一、解放初的农村
01
很多人都有种臆想:
只要当年在和平之后、土改之后不“瞎折腾”,农村就是一片自耕农的田园牧歌,不搞人民公社农民就不会困苦。
真的如此?
曾听过某控诉“土改”者说:某贫困山区因为太穷,有因家有铁锅而被“评”为地主者。此事不知真假,但解放前贫困山区确实铁锅是“稀缺货”,确实有一些地主的生活水平还不如现在某些贫困户。我这里有这样的老谚语:毛毛雨打湿衣裳,豆腐菜吃败家产——即使是有“家产”的地主,不要说吃肉,就连豆腐也是不敢常吃、多吃。甚至有“用葫豆壳当茶喝”的地主,有“双抢”时给雇工吃肉自己吃素的地主……有些地主和中农间生活水平的差距可能真只有几口铁锅,而且其中可能还有一、两口是补过的。
连部分地主的生活水平也仅如此,佃农就更没活路了。
估计下照片上这耕地,在风调雨顺年度、无化肥无良种无现代农业技术和设施的情况下,亩产能有多少?
下面照片红框处就是上图瘠土薄地所在位置,总体平均坡度近60度,土层厚度(包括碎石屑)为0~30cm,面积约百十亩。
在数十年农业农村工作中曾多次到过,原以为小地名是“足步崖”,近年才知道是“绝户崖”。
以解放前生产水平,在无大灾的常年大概能收20多石玉米。如此穷山恶水之处,就因地租只收3成甚至有邻县平坝区的农民来租种。由于距村落太远只能住在崖腔里,结果因天灾人祸(垮崖、土匪等等)先后死了好些人,因而得名“绝户崖”。
所以,历史学家黄仁宇对此段历史的感慨是:如果贫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别,即使是贫富差距不那么明显,也会构成最严重的问题。
这就是某些人臆想的当年的“田园牧歌”。
而现在名为“内卷”。
02
事实上,“内卷”一词(也译作过密化)最早进入中国就是黄宗智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用于描述中国三十年代小农经济发展的困境。伊懋可在《中国历史的范型》中也同样认为:中国农业经济在近代以前就达到了所谓“高度均衡陷阱”,即农业的传统技术已发展到了顶点,资源的使用也发展到了顶点,人口的增长也达到了农业耕作所能支撑的顶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只能维持在生存线水平,经不起任何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人为破坏。以河北沙井村的农民杜乡为例。沙井村人均有3.1亩土地,而杜乡家9口人共有11.5亩,人均只有1.3亩。由于土地不足,杜乡租种了7亩地,而租这7亩地的租金和押金将让杜乡家永远负债贫穷。因此,土地分配的不均是穷人期望改变和中国革命的社会经济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把土地分给杜乡并不解决问题。沙井村人均只有3.1亩土地,把这些土地重新拉出来平均分配一遍既不能改变沙井村人多地少这一事实,也不能为沙井村实现农业现代化。无论3.1亩或1.3亩,数量都微不足道。事实上在四川、江南的一些地区,1930年代人均土地已经只有1.3亩左右。所以,有了鲁迅、茅盾等大家笔下破落、凄苦的农村。
这一问题是全国性的,也是必然的:
其一:1949年,虽然以毁林填湖造田、大量劣质耕地开垦为代价换取耕地总面积较明清有很大增长,但中国人均耕地已经下降到3亩这个前所未有的超低值!
其二:中国平均粮食亩产已经触及农业社会的农业生产天花板:亩产100公斤工业化之前的全国平均粮食亩产最高能有多少?
其三:1949年因连年战乱,不仅耕地劣化、水利荒废,甚至粗钢和生铁年产量也只有15.8万吨和25万吨,所以部分地区还在使用包铁木镰木犁,连铁锅也成了“稀缺货”,所以全国平均粮食亩产不足70公斤。
亩产70公斤×人均耕地3亩=已紧逼饥荒线(人均粮食200公斤)
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下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相关资料。就会发现:“农村破产”,早在民国就已经是朝野上下、社会各界的共同结论,是否愿动手去解决只在于当政者及其追随者的立场和利益。
当年的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最危险的火药库!
当然,和平之后、土改之后农业生产肯定会有恢复性增长,不“瞎折腾”肯定还能有大概十多年的“田园牧歌”,但必然随之而来的人口暴发性增长——1974年人均耕地已下降到2亩……如果只有“天花板”之下的恢复性增产而没有突破性增产,如果土地革命之后没有工业革命,那么火药库的爆炸仍是迟早的必然。
工业化是当年包括农民在内所有中国人求生存的唯一道路和手段!
地下没有如海的石油,外面没有殖民地可掠夺,工业化不可能神赐天赠,人均只有3亩耕地且因人口快速增长而越来越少;却总有些人在臆想没有工业化的情况下,亩产也会持续、无上限地“自然增长”;臆想能有小农经济、自耕农的田园牧歌……
就连黑非洲也还有30亿亩宜耕荒地!中国有几亩?
二、公社时期的农村
01
关于人民公社人云亦云的东西真的太多了,应该说某些文学作品和由此而来的“想当然”要负很大的责任。
例如:“那你也要看到公社时的另一面,土地集体,谁也不会管浪费多少,反正能怎么省事就怎么来,至于水浇多少,肥施多少,上级让搞多少就搞多少,哪天忘了搞也就忘了。”及类似的言论。
因为在良种之外,人民公社还在大力推广化肥、农膜和耕作制度改革(水田自然免耕、垄作、预留行等),所以“至于水浇多少,肥施多少,上级让搞多少就搞多少”这个说法也对;但是……虽然我早就说了,我承认公社大多积极性不高,但是,也不能这么“想当然”地信口开河吧?积极性不高与积极性很低之间差异也是很大的,更非普遍、完全没有积极性。如果“能怎么省事就怎么来……哪天忘了搞也就忘了”在全国绝大多数公社是普遍而非偶发,农业生产肯定早就全面崩溃了。
当然,崩溃个例也不是没有,小岗村应该就是。小岗村的农业自然条件在全国肯定能排中等之上,然而1966-1970年平均每年粮食亩产只有25公斤多点,1979年因大包干粮食亩产增至128公斤,所以“辉煌”至今;但全国粮食平均亩产在1966年为118公斤,1970年为134公斤,1979年为186公斤。所以,并非所有公社都是这种某些人“想当然”的情况,而是只有小岗村这样的个别生产队,或者绝大部分公社中只有个别人才是“能怎么省事就怎么来……哪天忘了搞也就忘了”;其原因及后果就是《当初群众对人民公社为什么积极性不高?》一文中谈到的问题。
说实话,刚得知小岗村1966-1970年平均每年粮食亩产只有25公斤多点时我真是吓了一跳,验算了3遍才确定没算错。亩产25公斤是什么水平呢?这么说吧,凉山里面的彝胞刀耕火种如果是用良种年成好运气好,也可能收到每亩30公斤……看了小岗事迹才知道,世上是真有父子兄弟也不能合作,“佛系”极致到了没有救济粮就宁愿饿死、也不给团队出一丁点力的人……
虽然不是全国都能学好大寨,但小岗这样的“极致佛系”也屈指可数。
还有把某一时段的情况当作人民公社的常态,一说起公社就是“大食堂”、“一把抓”、“割尾巴”,就是毁林开荒,就是以粮为纲,就是“把农民捆绑在土地上”……
然而事实是:
“大食堂”时间最长的地方也只存在了一年多;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制度;同时也明确了家庭副业和自留地,虽然此后局部地区在部分时段有所反复,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公社社员是可以发展家庭副业,耕种自留地的。“文似看山不喜平”,文学作品总是要展现冲突,闲聊也是多谈最“反常”的,所以,“局部地区在部分时段有所反复”就成了重点,而正常的普遍就被无视了。
毁林开荒面积最多、破坏最大的时期实际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80年代,群众积极性大增的后果;那时农民将分到自己名下的林木伐倒卖掉是普遍现象,且不仅毁林、占湖、占河开荒,管理软弱的乡镇甚至屡有破坏水利设施,毁渠、毁塘、占(水)库“开荒”。公社时期全国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用耕地面积)从不到2亿亩提高到了约4.5亿亩。即使是像我这里这样的贫困山区,在1978年交通仍极为不便时,蚕桑、魔芋、红麻、柑桔、笋干、茶、桐、棬、蜡、樟、漆、五倍子等“土特产”商品产出就已从屈指可数增长到占农业产值的一半左右。其中绝大多数类别如果不是查阅资料,我还不知道是在公社时期才引进推广和规模化种植的,一直以为是土生土长的“土特产”。
人民公社的主要目标就是推进工业化。以规模种植、物资调配、统购统销等手段破坏原有的封闭落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建设商品粮和工业原料基地,推广农资(化肥、农药、农机、农膜、良种)及相关使用技术,把整个农村纳入了全国社会化、工业化生产的链条;这是服务全国工业化。同时推进的还有农村的工业化。
1958年《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公社工业的发展不但将加快国家工业化的进程,而且将在农村中促进全民所有制的实现,缩小城市和乡村的差别。应当根据各个人民公社的不同条件,逐步把一个适当数量的劳动力从农业方面转移到工业方面,有计划地发展肥料、农药、农具和农业机械、建筑材料、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制糖、纺织、造纸以及采矿、冶金、电力等轻重工业生产。人民公社的工业生产,必须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首先为发展农业和实现农业机械化、电器化服务,同时为满足社员日常生活服务,又要为国家的大工业和社会主义的市场服务。”
1975年全国基本所有公社和绝大部分队都有了社队企业,虽然大多规模小、技术原始,但在安置剩余劳动力,服务农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以浙江鄞县为例,1969年底全县已有社队企业227家,产值2737万元。能生产JQ2型0.6-13千瓦8种规格的农用电动机、C618型车床、B655型牛头刨床、汽车防震弹簧钢板、三卡螺丝等配件。越来越多的制砖机、鼓风机、抽水机、锅驼机(农用蒸汽机)也在社队企业中被制造出来。1978年江苏省社队企业的收入占人民公社三级经济总收入的43%,1983年社队企业的产值已经占到全国工业产值的11.7%。此后改名为乡镇企业并辉煌一时,直至90年代后期全面消亡,但也奠定了如义乌小商品制造基地这样的中、小、微型制造业企业的基础。
02
很早以前我就说过:某些人最常犯的错误就是以现在的情况去揣测当年,以事后孔明的心态去指点江山……
所以,某些人居然会以“这个公社制是一种劳动者必须在指定地点劳动,不得随意迁徙,由另一个非劳动角色通过某种手段管理,所有产品由管理者统一分配,劳动者能得到的是与劳动成果没有关系的,勉强温饱的产品。”为据,指责“公社制是奴隶制”。强调:“不得随意迁徙是关键,能迁徙,就能把劳动力投到先进的地方,不能迁徙,就只能忍着或者原地反抗。企业的产品不是由某个人任意分配,而是必须按照市场价分配,工人的迁徙保证了这个市场价,企业管理者能力差的就会倒闭,最后留下能干的。……我说公社是奴隶制,不是简单的在说人民生活待遇差,而是说公社这种生产关系,在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后,阻碍了人的高效劳动,阻碍了先进科技的应用。”
其它还有“农民从古到今只有一个需求,就是不当农民的需求”,等等……
这就是标准的以现代、工业时代的情况去揣测当年,以事后孔明的心态去指点江山。
在他们对公社制的定义中,除了“不得随意迁徙”外和工厂中的工人基本没什么区别,却仅仅因此就在指责公社制度下“农民是任人捏扁搓圆的机器”。
数千年以来,在工业化以前,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其最大的诉求不是所谓的“不当农民的需求”和“随意迁徙”,而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成为自耕农。
在农业社会若非征发、战乱、饥荒等迫不得已的情况,是极为重土畏迁。
记得曾有研究表明:在和平时期的农业社会,90%以上的农民从未自主离开出生处“一宿之地”,99%以上的农民从未自主到过出生处100公里以外。
正如从不曾踏出沙漠的撒哈拉人不可能梦想征服大海,“老农想象中的皇帝是用金粪叉”也不仅是个笑话。局限于习惯、传统、视野、见闻,同时也局限于当时农村落后的基础教育普及水平,自幼就在“以土为根,以地为本”氛围中耳濡目染的人,其梦想只会是成为自耕农或地主,而不是离开土地进城;如非逼不得已断不会背井离乡,解放前上海的数次人口剧增实际上都与战乱、饥荒和“农村破产”相关。即使到了90年代,还有老农从没到过县城,数年才上街赶次场。当然,原因不是小文青们想象的“逃脱工业噪杂,远离城市喧嚣”,而是没有这个习惯也就没有这个需求。
最关键是,在工业化未达到一定水平之前,农民进城能干什么?
事实上90年代打工热潮兴起的部分原因固然是农村农业发展环境已经极为恶化陷入困境,但其前提是沿海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的大发展导致对“自由、廉价、巨量、具一定文化水平”劳动力的需求喷涌而出,为农民提供的远优于农村的生存发展前景所产生的强大“吸力”。在此之前,被农业农村困境所逼的农民大量、无序、无目的、无工作机会地涌入城市只会制造出如旧上海和印度一样的贫民窟。
03
妄指“公社制是奴隶制”之后,又以“农业积极性来源于经济效益和分配,我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制度是可以让人长时间罔顾收入,饿着肚子也要学习一些学了只是让别人吃饱饭自己继续受穷的科技”进而断定公社“没有活力,没有创新”“阻碍了人的高效劳动,阻碍了先进科技的应用”。
这些断言更是以臆想代替现实,完全不了解或无视了现在农技推广更难于公社时期的事实,完全不了解或无视了“小农经济不仅是最为低效、最为阻碍技术进步的现存农业组织模式之一,并且极不适应市场经济”的事实。
道听途说的不提,这是我写论文时查到我们县的资料(试验、测产数据等):
单论水稻品种和单产:民国时以本地“白足鹅、黑竹叶”等为主,品种退化严重,单产最高也仅百余公斤,普遍百多市斤。1952年后开始引入川大、农大系列,但因山区气候特殊未成功,后陆续引入南特号、洋早谷、珍珠矮、矮脚南特、成都矮8号等,于70年代初本地品种全部更换为矮杆品种,单产普遍上升至200公斤以上。此后又引入桂朝2号、泸科3号、广二104等中杆品种替换了矮杆品种。1976年以后在推中杆的同时开始推广杂交水稻,先后引入汕优、岗优、Ⅱ优系列等100多个品种,规模种植30多个品种,在80年代前期实现了杂交水稻的普及,单产普遍突破了400公斤,最高550公斤(现在最高可达650公斤以上)。
当然,前面的增产还必须辅以农药、化肥、农膜、农机的推广,和耕作制度改革。
这就是我所了解的农业农村的提高和进步。
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解放初的老农民如果忽然穿越到了30年之后,不经学习是种不好田的。因为:水稻的三次品种大替换都伴随着耕作制度改革,例如:通过种种技术手段把水稻播期从立夏甚至芒种一步步提前到了清明前后,有效生长期足足延长了一个多月;大苗移栽改为小苗密植,施肥制度由重底轻追改为两头重中间轻、增加定苗肥、拨节肥,等等……。土地下户之初曾发生了个事:50年代用旧式犁时,因土质问题我们这里水田至少需两犁两耙、大多需三犁三耙;“农具改良”后大多是一犁一耙,最多两犁两耙。有个别老农积极性太高,认定之前是偷懒,于是一定要三犁三耙(传言还有四犁四耙的,未亲见)……结果,因新式犁太给力破坏了犁底层反而导致大减产。
这样的技术进步没有广大普通社员的普遍学习和接受可能实现吗?并非全国都象小岗村一样“极致佛系”。
这些技术进步才是农业生产水平突破农业社会天花板,全国平均亩产达到200公斤乃至今天380公斤的真正基础。
在受众文化水平相当低、工业水平不高等等如此困难条件下取得的巨大进步,还能被称为“阻碍了人的高效劳动,阻碍了先进科技的应用”?
最关键的是,因小农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不兼容,土地的分割细碎、小农的保守、生产单位的小、散、多,导致了农民对技术创新、更新失败的承受能力极弱,对待新技术、新品种、新事物的常态是“一望二等三看看”……农民基本丧失了提升农业生产水平的自主积极性;导致了在农民文化素质大幅提高的今天,科技和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的今天,农技推广反而更难于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
所以,“公社大多积极性不高”是事实,但说公社“普遍、完全没有积极性”就是“想当然”的瞎扯。
所以,妄指“公社制是奴隶制”和某些公社无限美好的看法一样,都是错误的偏见。
所以,某些人已经不是在探讨问题,而是在为偏见而强辩。其观点即使不是完全错误,至少是过于极端。
04
我并不讳言:“瞎指挥”问题肯定是有的。除了有违背科学的“人有多积极,地有多高产”等及类似错误之外,就连正版的农技创新和推广也曾屡有失败。例如50、60年代引种失败的农大系列水稻和小麦品种,例如曾广泛推广的“比包谷面面饭还难吃”的桂朝二号,例如四川80、90年代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却基本全失败的旱地改制,等等……但是,以此来指责“全都是瞎指挥”“没干过好事”就很过分了。
努力做事,干多错多,研发、推广新技术失败,就是“为了政绩”、“全都是瞎指挥”?
当泥菩萨,不干无错,不研发、不推广新技术,就是尸位素餐“没有活力,没有创新”?
……
话说回来,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除了工业成果在农业上的扩展应用之外,农业科技创新才真的可以说是乏善可陈。
就以因袁隆平而被众人关注最多的育种为例:杂交水稻制种方法于1975年研究成功;具有突破性的远缘杂交育成小麦品种小偃6号、紧凑型杂交玉米品种掖单2号于1979年培育成功;这些在当时都是突破性的成就。而现在,即使是海水稻、超级稻……最好的说法也就是进步很大但难言突破。
育种上有个“南袁北李”的说法,南袁自然是袁隆平,北李就是培育小偃6号的李振声和培育掖单2号的李登海。
李登海的经历有点传奇色彩:
1968年,李登海初中毕业回山东省掖县(现莱州市)西由镇后邓村务农。
1972年,李登海进入生产大队的农科队负责玉米、小麦等作物的引种、繁育和制种。
1974年,李登海被推荐到莱阳农学院进修一年。他如饥似渴,一年学完了四年课程,并得到了刘恩训老师和玉米育种家于伊的支持和帮助。
1979年,李登海培育的“掖单2号”紧凑型杂交品种,创下我国夏玉米单产776.9公斤最高纪录。此后李登海屡屡刷新,创造了世界夏玉米单产最高纪录。
注意,这并非什么“个别人的待遇问题”,李登海这种情况名为“农民技术员”,如果没有全队的支持和广泛的科学氛围,不可能让一个“闲人”长期占用耕地占用生产资料。这也不是个别现象,河南也有潜心研究棉花高产栽培技术,成就上了教科书;各地也多有搞水稻、玉米、小麦等育种,连我这里也有几个公社在搞技术水平低点的三交种(73单交等×自已选育的自交系),无非是没李登海的水平、成就高。当年全国有数百万“农民技术员”,和赤脚医生、民办教师一样不脱产不领工资挣工分。他们是当年以县办农科所、公社办农科站、大队办农科队、生产队办农科小组所组建的“四级农科网”和全国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是当年农民知道、获得、正确应用优秀和适宜的良种、化肥、农药和改革耕作制度的源泉;是当年农技创新和推广的一线主力。
而如今,虽然李登海成了公司老总,虽然每年仍在下达“农民技术员”培训任务,但乡镇以下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事实上已经崩溃,始终在农技推广上难见成效,更不要说创新了。
05
我也不否认这个事实:公社社员生活水平比同时期的市民工人更低,较之现在是更为困苦。
必须肯定的是,在国家工业化过程中,无论是前30年还是后30年,农民都为之作出极大的牺牲和贡献。这些牺牲和贡献之中,除了众所周知的以农税、统购、征购、“剪刀差”等方式提供的工业资金和原材料之外,还有: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镇居民无偿或低价享用的国家兴建的教育、医疗、供水、电力、文化、道路等社会服务,农村却必须自行兴建、兴办,而且这些也是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构成。所以,农田水利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村基础教育体系、农村基础医疗体系、农村基础社保体系等,同样是农民为国家工业化所作的贡献。
而且这一系列“体系”以当时的生产水平是属于“超前建设”。
但是
应该认识到这也是事实:公社社员生活水平较解放前,较其它发展中国家有很大提高;并且这种提高随农技推广和科技工业发展一直在持续进步中。
曾在《作为普世价值的民主》中指责新中国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库马尔.森,却在《以自由看待发展》、《社会发展中的和谐与不和谐》等文章中以印度个别邦(如喀拉拉邦)和公社时期中国作为正面事例,印度整体及改开之后的中国作为反面事例,阐述论证其“比起单单经济发展本身所能提供的前景来,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前景更全面、影响更深远”的发展观。相关文章所例举的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妇女地位、营养不良情况等等数据均有类似情况:1980年以前,中国超越印度和扩大优势;1980年以后至成书前,印度缩小差距。“在毛时代,中国在土地改革,以及基础教育和医疗方面取得了进展”……“中国向我们充分地证明了,即使一个国家相对贫困,我们也能通过良好的社会医疗和社会分配政策来极大地提高人民的健康和寿命。”
前述的一系列“体系”不仅属于“超前建设”,也属于“超前消费”。
农民既是牺牲和贡献者,也是受惠者。
其基本成形之后的成果是:中学毕业峰值人数达到726.5万人,是1949年的120倍;小学毕业峰值人数达到1949年40倍+各种“扫盲班”,文盲率从80%降到了20%;人均寿命达到了68岁,粮食亩产突破了农业社会天花板,达到了近200公斤……
这些,不仅是农业生产突破农业社会天花板的基础,也是包括农民在内所有中国人求生存的基础,和进一步工业化的基础。
农民也许易于满足,也许眼界不开阔,却也是极现实和精明的。如果没有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真以为用几句口号就忽悠几亿农民几十年?民国时我这里是过年能吃白米饭就是小康,地主家也是“毛毛雨打湿衣裳、豆腐菜吃败家产”,有几口没补过的好铁锅就是“炫富”资本。解放后大兴水利、农技推广提高了生产水平,普及基础教育和医疗提高了生活水平,随着工业化进程,化肥、农药、甚至保温瓶、手电筒、雨鞋、电灯、农机等也开始进入农村,日子确实艰苦但最穷的人家全年都能吃饱包谷粑了,作不出田的高山社员也能100斤包谷换70斤大米来过年了,这就是进步。当年的“农二哥”也不仅仅是调侃,农民中有文化有能力者的上升通道也是较畅通的,据说当年县革委主任上任惯例是在半年内要把全县60多个公社全走遍,到了八十年代乡镇领导中还有不少是出身普通社员,还有县长带着包谷粑翻山越岭走了半个县。
以农民的现实和精明,到90年代仍几乎家家户户张贴教员的画像,至今仍有不少人在张贴,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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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进入七十年代后期之后,极度压制消费和强行“剥夺”农村来建设工业已难以为继,在相继满足吃饱包谷粑、吃饱大米饭的愿望之后大家又想吃肉了,于是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人民公社问题的主要原因和客观原因是在低生产水平下“效率”和“公平”的矛盾。
此外,就是因低生产水平和积累沉淀不足、经验总结不足而衍生的:管理者文化素质差,政企不分,制度不完善,管理僵化科学性不足,监督奖惩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农业在当前乃至很长一段时期内,除大规模机械化的粮食生产外,其生产活动大都是分散的、非标准化的,农业工业化程度越低情况越严重。在高度智能化农机和工厂化农业普及以前,这个情况不可能有根本性改变。这就意味着:在未工业化或中、低工业化的农业生产中,有效地监督、管理和合理的绩效考核,其成本是相当高的,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也是相当高的。在低生产水平下“效率”和“公平”不能兼顾的部分情况下,公社更注重的是“公平”,注重的是即使小岗这样的“极致佛系”也要划拨救济粮不能饿死人;所以有了“养懒汉”,有了“大锅饭”,有了无富均贫的农村。
但是
不要割裂前30年和后30年。
与中国相比,印度2020年农业改革动作小、动静大还最终失败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因没有多年积累基础上的周密准备和基础保障,印度农村的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妇女地位、农业生产水平、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农村管理和组织水平……之中,有相当指标还不如中国80年代初水平,优者也不过相当。例如:当年中国粮食单产是世界平均单产的3倍多,是现今印度两倍,而2020年印度粮食单产仅略高于世界平均;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1/3,超过现今印度;识字率80%,超过现今印度;人均预期寿命68岁,和现今印度相当;……;农村管理和组织水平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农村事实上倒退回了“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但小农经济毕竟因工业化而进化到了“半工业化的小农经济”。如果没有之前的积累,中国农业农村情况并不会比印度好多少。
所以,人民公社确实有太多的苦难和牺牲,某些错误政策更进一步加大并导致了超出必要限度的苦难和牺牲。但是,和民国时所受高达5成地租的盘剥,年年饥荒瘟疫,毫无意义的苦难挣扎相比较,人民公社时期的苦难和牺牲是工业化的奠基石,对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终有回报。
三、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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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低工业化的农业生产中,有效地监督、管理和合理的绩效考核,其成本相当高。所以,虽然目前世界上发展比较好的集体农业形式不同、规模不同、组织方式不同、严密程度不同、发展基础和方向不同,如:以色列的基布兹和莫沙夫,荷兰农业合作社,丹麦农(牧、草)业合作社等,日本农协勉强也算;有的比人民公社更左但正在改革,有的较为松散却在进一步紧密化……但其共同点是:国家工业化程度高,成员受教育程度高,农业科技水平高。而且这些集体农业除基布兹之外大多采用上合下分的形式,即在整体生产的组织上是集体合作甚至是集中统一的,但下面具体生产的组织上是分散的,仍是以家庭为单位。
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纲领性文件《1982年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所描绘的蓝图来看,当年农业农村改革似乎也是在往这方向努力:在强调实行形式多样的各种责任制的同时,也强调“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强调“两不变”、“三兼顾”:“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的道路,公有制长期不变,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要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兼顾,不能只顾一头。集体提留、国家任务都必须保证完成”。基本构想是:农民在大集体的框架之下拥有自主经营权的同时,通过履行“三提五统”和“两工”责任,加上集体经济利润,维持并提升已经被证明是农业农村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要件——农田水利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村基础教育体系,等等。
但是,受限于从基层到上面各级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科技水平、工业水平、发展水平,以及“群众意愿”——或者说“顽固的小农意识”,“包产到户”变成“包干到户”,最终事实上退化到《纪要》明确提出要极力避免的“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农民付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建设并受惠于兹的一系列“体系”陆续崩溃。虽然改革初衷不是搞小农经济,但因其半途而废却成了实质上“半工业化的小农经济”。而小农经济不仅是最为低效、最为阻碍技术进步的现存农业组织模式之一,并且极不适应市场经济。小农经济(包产到户)是否已到最后的末路?
如果仅就农业农村发展而言,“包产到户”明显是失败的;但这个失败被国家整体改革的成功所掩盖,或者说弥补了。
02
并非所有农民都在“自发地、主动地抢着搞包产到户”。为何改开初期农民会自发的主动的抢着搞包产到户?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虽然明确了生产责任制形式多样,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但大政策就是要分,不能再搞工分制统一管理,必须搞生产责任制。
以唯一完整保存下的周家庄公社为例,据说当时河北省调整县级领导班子给县委书记的一大任务就是把周家庄公社解散,结果是雷金河找了彭真、吕正操等关系,签了保证书:“不分包到户,社员的收入可以高于分包到户的农民。如果干一年,我们没有其他公社好,我们就将地分了。”并做到了才保留下来。
我这里和邻县也有类似情况,当时大多是集体经济好的不愿分,一般和较差的愿意分,经“做工作”后邻县还是有两个村(大队)没分,但后来因大环境和管理等各种因素,都没能捱到新世纪。这个就是“树木、森林、气候”的关系了,大环境是草原,零星树木很难生存。
部分、或者大部分农民为什么会“自发的主动的”原因也很清楚:
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数千年以来中国农民心中都埋有个“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成为自耕农的梦。而这个梦一旦经官方认证为“群众意愿”之后,就成了“大势所趋”。洪水一旦破堤,之后的农业农村的形势走向就不再受蓝图绘制者的掌控,最终事实上退化到了“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
“群众意愿”肯定必须尊重,但尊重不等于必须盲从,否则就将陷入“民粹主义”的泥塘。成为自耕农是千年以来农民的愿景,但是,在历史大潮前,“群众意愿”未必是正确和必须迁就的。
难道铁路建设会因“百万漕工”的“群众意愿”而废止?
如要迁就“群众意愿”,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的成功,因为其必须建立在多年积累基础上的周密准备和基础保障之上;如要迁就“群众意愿”,肯定没几个“小农”愿意勒紧裤带养一大批他们眼中的“闲人”(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农民技术员等等),去“超前建设”和“超前消费”农田水利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村基础教育体系、农村基础医疗体系等;就只能陷入今天印度的困境。
03
80年代初,国家战略政策重大调整,大幅减少积累比重,增加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消费比重;放弃“以农补工”政策。
在此基础上,“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成为自耕农的梦实现后,群众确实积极性高涨,克服了“人民公社管理者文化素质差,制度不完善,管理僵化科学性不足,监督奖惩机制不健全”等弊端。在仅有“积极性提升”一个变量时,即在农田水利、农技推广等体系尚基本完备、未被破坏的基础上,增产增收效果明显。
此后,乡镇企业、三资企业、个体私企的次递辉煌,先后吸纳了海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我这里农村是壮劳力80%在外打工)。广大农民工的辛劳血汗换回的资金、信息、技术又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农村的发展等各种问题。
中国历经土改、合作化、人民公社、联产承包,最终形成了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使用权属私人的土地制度,这样的土地制度和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但是对国家的综合发展是有利的。
因为这样在实现耕者有其田,满足了农民成为自耕农的愿望的同时,避免了土地的重新兼并。最为重要的是,有了土地,农民在融入城市和工业化过程中就有了凭籍,所以中国会有“民工潮”,潮来潮去,大部分民工无论成败,其始终是和土地相联系的,有土地农业收入为最后备选和底线,在心理上就有退路。既有利于资金、信息、技术向农村转移,又避免了孟买贫民区那样以百万计失去土地的农民滞留的情况,让我们有了相对印度更宽裕的处理危机的时间。
在未把农民全面纳入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前,在没有足够充分的准备(工作、住房、教育、医疗)前,农村人口城市化浪潮的过早和超常规模的来袭将是场极为恐怖的灾难,它将轻易制造出十倍于孟买的贫民窟。
事实上,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就已体现出来,企业的倒闭停工在中国引发的是农民工大规模返乡而不是大规模骚乱。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2008年社会状况综合调查结果,直接因金融危机影响而返乡的占外出务工总数的5%左右,加上其它因素,累计至少有0.8亿人回到乡村重新务农。想象一下这0.8亿失业农民工无家可归滞留于城市的情景吧……所以说:农村是改革的压舱石,是危机的泄压池。
因土地而引起的“资金、信息、技术向农村转移”的积极作用同样不容忽视。
早在2005年,世界银行的“扶贫协商小组”发布的报告就指出,中国农民工汇款总额达300亿美元以上(另有数据为3300亿人民币)。据国际上相关论文,外出农民工向家乡汇款的比例一般是很低的。如:印度西北部的12个村庄,外出农民工汇款占农民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为0.1%至39%不等,平均为6.5%,印度东部农村为0%至8.4%不等,平均为1.3%,其他的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新几内亚、利比亚等非洲国家的情况也均如此。但是中国75.3%的城市农民工都往家中汇了钱。从汇款的比例看,将自己收入的40%以上汇给家乡的人占城市农民工总数的50%,农民工汇款占收到汇款家庭的总收入的20%至50%。中外如此大的悬殊,肯定有“土地”因素而不能仅仅用“家庭观念”来解释。
现在农村建设资金主要是外来资金,除政府投入资金就是打工汇款,源于本地工农产出的估计不到20%。曾听一个乡邮政储蓄的朋友说,他那个1万人口的小乡,每年他经手的汇款至少在一、两百万以上。好的一面是说明总的来说城乡间资金流向是正确、良性的,不好的一面是农业产出效率太低,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太差;其增长和好转是一种被动的增长,主要是源于工业及其它产业增长的拖动。
所以现在农村修建水利设施并不积极,修路反而比较容易。80年代以前只有区政府和部分乡镇能通公路,偏远乡镇部分山村到县城要走两三天。在干线公路基本成网后,90年代后期兴起了修路热潮,在政府每公里补助1-3万元以外,每户须集资数千甚至上万元,在丛山峻岭之间居然实现了半数以上的村通公路,虽然线形坡度路况等足以让每个平原来的人都意图摒弃坐车这种不环保的行为,选择步行欣赏山林风光。2005年以后,修路热潮在政府提高补助(4.5米宽水泥路补助35万/公里)后继续漫延,现在已经实现全县所有村、组通了水泥路。不只听到一个人感慨,我也感慨过:以前做梦也没想到能坐车下乡,当年最奢侈的愿望就是能骑马下乡。
04
但是,对于农业、农村及留乡农民,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并不那么美好了。
因自然经济、小农经济极为低效,在农业农村未完全工业化之前,仅凭农村自身的经济能力根本无法支撑起独立、完整、能管理到每一个人的行政体系。
所以,当年的农村行政管理通常只有两条路,即:是要,还是不要农村基层组织。
如果要,就只能是现在的做法,以工补农,由国家财政全额供养补贴农村基层组织;但这是当时的国家财力无法做到的。
如果不要,就是如封建、民国时期那样,皇权不下县,乡村全交给“士绅”们;但这样一倒退,谁也不知道农村会烂成什么样,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从“士绅”们手中把权力夺回来。
人民公社是走出了第三条路,即“政社合一”,让行政机构“寄生”于集体经济之中。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因不敢倒退回“皇权不下县”,并且希望能保住农业农村发展必不可少的各“体系”,所以必须尽可能地保留基层组织,(至少是希望)让政权力量仍能下到基层;另一方面,因当年国家财力不足,所以只能让基层政府自己收税收费养自己,有了一定的财政自主权。
这条新路虽然解了一时之急,但造成了两个严重后果:
其一、税费征收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征收困难。不同于人民公社是行政机构“寄生”于集体经济之中,行政经费征收的成本低、效率高;现在却是让基层政府在事实上的小农经济中自己收税收费养自己,而“土地分割细碎的分散的小农经济造成农业剩余量少且过度分散……政府与分散的农民之间的交易费用过高”,税费征收成本高昂、效率低下。
究竟是真的因病因灾的无力缴纳?还是亲友互护的狡言抗缴?还是……?理论上的根据农户实际生产生活情况“合理”收税收费,因征收对象数量太多情况过于复杂而根本无法、无力去一一辨析,最后要么变成了统一划线,按亩(人)强行硬收;要么就是必须面对“某某比我好多了……凭什么他不缴(少缴)我要缴(多缴)”的灵魂质问……各地在联产承包后很快就因各种合理或不合理的原因、理由出现了大量税费拖欠。在历经多次减免之后的2000年初,我所在的一个万人小乡仍有500多万元提留统筹款拖欠,是常年提留统筹款的近两倍。
其二、“自己收费养自己”必会出现“利益集团化”等痼症,基层政府势必要想方设法加倍弥补拖欠、增加收入。方法也简单:一是提高标准,增加栏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二是增加收费人手,加强收缴力度减少拖欠逃费。增加人手就会增加支出,于是机构愈发臃肿,搭车收费愈发繁多,腐败、挪用、截留问题愈发严重,基层财政很快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社队企业发展不佳的部分乡镇在80年代末就出现了严重的财政赤字,开始了“一税(农业税)轻,二税(三提五统)重,三税(集资摊派)是个无底洞”的民谣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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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黄金岁月”终究是昙花一现,1988年即发生了“蔡发旺事件”,之后就是“最危险的90年代”。
曾辉煌一时、分担了大量农民负担的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在90年代中后期纷纷大规模破产和私有化,其原因各有论述。但后果是明显的,一是乡镇乡村财务收支情况进一步恶化,甚至有陷于崩溃者;二是从农民手里收取,成了基层政府唯一的经费来源。
更严重的是,前述情况的必然后果——80年代末期开始,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逐渐、普遍性的弱化、散化、劣化、甚至黑化。
在这种情况下干群关系不要说“鱼水关系”,说是“油水关系”都是好的了,有的地方纯粹就是“冰与火之歌”。
不同于网上所说的农村矛盾的引燃点通常是“三税(集资摊派)”,我们县的引燃点通常是计生罚款。我个人下乡时因能为农民解决病虫害等一些现实农业问题很受欢迎,腊肉、鸡、鱼能有都有,甚至会专程上街买肉,高山新鲜菜更是吃不了兜着走。但在协助搞计划生育时,尤其大队人马一路时,完全就和鬼子进村一样,曾被小孩砸过石块,也曾因找不到地方吃饭多次是晚上回乡政府后才中午、下午饭一起吃。
“民谣”从序曲进入高潮。
与此同时,在生产水平仍然很低,“效率”和“公平”不能兼顾的部分情况下,当社会更注重的是“效率”,不再关注“公平”不再“养懒汉”的时候,当然也就不会再去关注老、弱、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了。因征收对象数量太多情况过于复杂而根本无法、无力去一一辨析农户实际生产生活情况来“合理”收税收费,甚至还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情况下,部分老弱孤寡病残群众,部分无法分享城市和工业发展红利的群众,在生活水平总体上升的情况下却不升反降,生活水平还不如80年代、甚至6、70年代,陷入赤贫甚至可能陷入绝境,社会矛盾大大激化。
一个侧面:在90年代我国曾与印度并列自杀率最高国家名单,每年约30万人自杀;其中,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以上。而因农村女性地位下降,女性自杀率高出男性一半,农村青年妇女的死亡原因中死于自杀的比例一度高达34.6%。在1995至1999年间,15岁到34岁的中国女性公民中,每10万人里年均约有37.8名女性自杀,而其中来自农村者占比高达93%。《中国自杀率陡降的30年:农村女性自杀率下降最快》:中国自杀率陡降的30年:农村女性自杀率下降最快
李昌平上书、丰城事件等等虽然集中出现于新、旧世纪交替时,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在1996年就亲眼目睹过群众因计生罚款问题围攻乡政府。
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看看李昌平上书和丰城事件的前因后果。
06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相关科技的研发、推广,及其工业化成果的应用是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唯一源泉。就持续、稳定的农业发展而言,其路径只能是:因生产积极性而提高农业新科技和农业设施的学习提升积极性,再以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而现实情况却是这个链条从一开始就断了。
90年代,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必不可少基础要件的一系列“体系”不仅没有如《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所构想的得到强化和提高,反因运行维护经费减少甚至断绝而纷纷瓦解、崩溃。再加上土地零碎的小农经济本身就缺乏学习新技术积极性和不利于“体系”等原因,农技推广工作自然无人问津,农田水利体系只能任其荒废……农业生产完全失去了提升能源。
如果说因80年代乡镇尚有点财力维持各“体系”,让农技推广体系、农田水利体系等还能在惯性下继续运行,在70年代工作基础上推广了地膜育秧、小苗密植、杂交水稻、高厢垄作等等,基本还算延续了辉煌。但到了90年代就是一败涂地,“双低”油菜、旱地改制、旱育秧等等技术推广基本全部失败,唯一成功的是在80年代工作基础上推广了杂交玉米,但推广速度也大大下降。
此外,还必须关注农村基础教育体系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在我曾从事过的制种工作中,因为和农户是较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就有所了解和体会:如果是高中毕业生,对花期调控、去杂去雄等概念的理解领会,对新事物的接受、学习就要快得多,很快就能成长为技术骨干协助指导其他农户;即使后来出去打工其收入、成就普遍也更高。当然也有励志的例外,但个例代表不了现实。文盲在工业社会只能是累赘,大学毕业生比中学毕业生,中学毕业生比小学毕业生能实现更高更好的价值(无论对个人还是国家),这才是普遍、正常的现实。然而,在包产到户后最辉煌的、粮食总产首次突破4亿吨的1984年,因家长短视+“积极性高涨”纷纷要求学生缀学回家务农,再加上学制调整等原因,高中毕业生居然从峰值726.5万人暴跌到189.8万人!比峰值锐减73.9%。此后因提留统筹款在联产承包后难以足额收取,财政又无力补贴的情况下,工资(补贴)打白条、拖欠数月数年导致大量优秀民办教师流失、乡村民办学校关闭;从1983年始的整个80、90年代高中毕业生人数徘徊在200多万,农村基础教育倒退回了1972年以前的水平;直到“以工补农”重新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增加寄宿制等各类补贴后,2006年高中毕业生人数才恢复到727.1万人。
农村基础医疗体系崩溃之后,以血吸虫病为代表的各种传染病和婴、孕、产妇死亡率等指标在90年代的停滞甚至强力反弹也为农村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这些实质是牺牲未来、以透支方式破坏这些体系来获得短期效益。
因此,在80年代后期及90年代、本世纪初,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生产水平在经济、工业高速发展的强力拖动下依然提高不大,进步迟缓;部分地区妇女地位、人均预期寿命反而有所下降。
1994年四川大旱,因水渠损毁、水库失修、坑塘废弃,就连紧急调来的百多台抽水机也因找不到水源成了摆设,县上组织的抗旱就成了“看旱”。在旱情调查中曾到过真正意义上“家徒四壁”的农户,其中一户5口人只剩200多斤玉米怎么也支撑不了两个月;其时已5月底但因滴雨未下所有稻秧玉米苗都已干死,即使能马上下雨补种最快也要8月才有嫩玉米可吃……这种情况在那10余年里虽非普遍,但也并非某一年某一地某一人的个例。
再与“大下岗”等情况相叠加,90年代真的是最危险的时候。
07
凡致力维护、维持“包产到户”者,请先认真思考一下,想想自己是否真的全面了解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30年的农业农村情况和困境?想想是否认可: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农村是改革的压舱石,是危机的泄压池。而这些都是必要的代价:
农民付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建设并受惠于兹的一系列“体系”陆续崩溃;“解放农村劳动力”的另一面就是农民碎片化为“自由、廉价、巨量、具一定文化水平”劳动力;“三农问题”成为必然的“阵痛”;九十年代成为“最危险的10年”;并且这一切都必须等待国家财政有钱“以工补农”后才有希望一步步地解决,一步步地重建一系列“体系”。
想明白这些问题后,再来想想怎么维护、维持“包产到户”。
而我的观点是:
从《1982年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所描绘的蓝图来看,当年农业农村改革也是在往单纯的集体合作社方向努力的。但因为生产力、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小农意识”的顽固,以总设计师的水平,也不能实现其蓝图:农民在大集体的框架之下拥有自主经营权的同时,维持并提升已经被证明是农业农村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要件——一系列“体系”。尤其是:基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纪要》中关于农业科学技术部分,如果加上第二十一款(水利、农机、化肥)多达7款,在这个政策总纲性文件中居然占到了总章节(25款)的1/4以上;但仍不能保住乡镇以下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不崩溃。
这证明以当时的实际基础条件,《纪要》所描绘的蓝图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证明“包产到户就一定会导致凝聚力下降”是必然,“包产到户”和一系列“体系”只能二者选其一,“包产到户”一旦启动最终必定退化到《纪要》明确提出要极力避免的“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
理论水平很高,但与思想还是有差距。
我也很有键盘侠的自知之明,远不敢与总设计师相比较。
所以
虽然我认为:小农经济严重阻碍技术,并且极不适应市场经济,绝不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无论人民公社还是联产承包责任制,都不能适应新形势,无法建设现代化农业;但人民公社具有平顺改革重组为单纯的集约化、产业化合作社的可能,“包产到户”之后则必须再次经历“阵痛”。
虽然我提出了所谓“最理想的情况”:如何评价人民公社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过程中的历史作用?
……人民公社应当剥离“为盘剥农村而附加的行政职能”,政社分离,重组为单纯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而不应全面解体,复辟小农经济。……50%以上的条件较差(平均水平以下)的人民公社可以解散并包产到户。而条件较好,生产水平较高的人民公社应当用一定的优惠政策引导促进,以“法规明确、制度规范、自愿参加、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形式多样、因地制宜、技术援助、政府补贴、保险保障”的原则,或以生产队(大队、公社)为基础重组为类似基布兹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或重组为类似莫沙夫、荷兰模式的“合作社”,或其它形式(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等)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种子”保留下来的这三种模式应该各占10%以上。这样,经过经济转型和市场冲击后,每县有10~100家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发展壮大,起到探索道路、引导示范作用就极为理想了,就不会陷入现在大力提倡合作社却无路可走的尴尬境地。……
但是,也只能说:……所以,也许……也许现实中的做法才是最好的。
四、“以工补农”之后的农村
1、现在,转机已经出现。
例如:农户分散经营与“体系”的不可分散性和公共性之间的尖锐矛盾,农户土地细碎无法协调利益得失所造成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农田水利体系困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困境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困境等等一系列问题,和小农经济本身所固有的阻碍技术进步、极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问题,等等……
渠系也好、冷库也好、肥水药一体化系统也好,政府可以免费建,免费给农民用,可管理使用仍需农民自己才行;产业调整、没有销路、滥市大亏等风险也不应每次都由政府来操作、兜底,理应由合作社或协会来组织农户在市场规则之内规避和化解,政府只负责守底线。
然而,现实却是:
就普遍情况而言,有希望实现共同富裕,“科研与一线生产紧密结合”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社形同虚设;仅有经济补贴对促进合作社建立发展和加速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成效很小;甚至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对新技术缺乏兴趣,依然很不理性地固守这些观点:一是技术保守,不愿“冒险”。
二是重现实利益轻长远利益,重个体利益轻整体利益。三是缺少合作精神,宁为鸡首不为牛后。
这些问题不是单纯由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就能解决的,如果不能实事求是,有清醒的认识,继续掩过饰非,以是为非,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所谓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就是空谈。
希望继续维持“包产到户”的人,要么是根本不了解现在农业农村的发展困境,要么是根本没思考过发展困境的原因和出路。
现在农业工作理论界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当提到现在农业的问题和出路时,几乎都认可土地零碎阻碍了农业发展,小农经济不利于农业现代化,认为农业集约化、产业化才是唯一出路,但是对“包产到户”,依然只能是肯定了又肯定。
当然,“治大国如烹小鲜”,但时易势变,如果仍然以“父子兄弟也不能合作”为典型,宣传“一包就灵,一夜脱贫”,“一年翻身,改变面貌”的小岗神话,把80年代前期的高增率完全归因于“包产到户”……
这种说法在政治上倒是简单明了,但违背了科学规律和实际情况,经不起任何推敲。若真如此,那么其后近20年的低增率甚至停滞又怎么解释?这种理论上的暧昧及其对法规、文件指导精神的影响遗患无穷。
2、立足于今天农业农村的现实困境,回头再看,我们真的应该认真思考一下:
为何以总设计师的水平,和《1982年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如此具前瞻性的文件,也不能实现蓝图?
如何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同时,避免被“小农意识”之类的“群众意愿”所绑架?
如何在面对今天农业农村的现实困境时,引导群众去克服“小农意识”共谋发展?
现在,新的蓝图已经绘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其中提出了“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但要实现“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家庭农场弱点明显:不能拥有自已的农技中心难以实现“科研与一线生产紧密结合”,不能实现“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能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实现耕地生产率最大化,不能在有限的土地上尽可能提高产量产值以实现高质又高量地安置人口。所以,农民合作社虽然推进难度远远大于家庭农场,却绝不可偏废;农民合作社甚至必须发展壮大到能够在政策支持下,起到引导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方向、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作用。这些是家庭农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这几篇文章中,我已经充分论证了合作化的必要性:
我国农业改革的逻辑以及进一步改革的思路是怎样的?
乡村振兴建设应该怎么做,农村的根本出路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连续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三农问题,但是农业却没明显的发展?
不同于家庭农场、个体经营可以“野蛮生长”,成也就一家富裕,败也就一家破产;农民合作社因其涉及人、事、物太多,必须有思想、理论、政策、法律、规章等等一系列支撑之后,才有可能整合众人为一体,团结一心,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中生存并发展。资本主义以色列、荷兰、丹麦的合作社、协会能成功,在国情基础上学习其经验,建立健全法律政策制度体系之后,社会主义中国没理由失败。
所以必须尽快:
一是小规模、多模式、广泛多点试验探索适合国情的合作社的各种模式;二是重视周家庄、南街村、华西村这些最佳的合作社建设改革的“试验田”,深入探讨、协助改革其已经在新形势下暴露出的监管、财务、任免等制度问题;三是各部门院校合作,系统性地研讨探索在社员异质性情境下能强力协调整合生产的农民合作社的管理问题;四是建立健全明确合作社架构和运作规则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法律政策制度体系;五是在实践层面应强调“契约精神、合作精神”,对不遵守合作社章程,损害集体利益者必须严格依规管理处罚,不能仅因“自主经营权”就投鼠忌器。
有致力维护、维持“包产到户”者即使无法否认合作化的必要性,却仍认为应等待“责任制自然崩溃”。依这种说法,明治维新也是错误的,毕竟当时的日本封建制度还远远没到自然崩溃的程度。因小农经济的脆弱和在市场中的弱势,即使再怎么不喜欢集体经济,不喜欢“合作社”,至少也应积极促进农民合作组建能统筹提供农资和营销服务的日本式“农协”吧?如果碎片化的农民不共同合作抱团取暖,有几人能在市场和资本这两个克苏鲁样庞然大物的挤压下生存?有发展空间和希望?
我们是应该主动去分流、培训“百万漕工”,组织他们去建设铁路、工厂,尽一切可能让这个过渡平稳无害,尽快解决“三农问题”?
还是坐视“百万漕工”被历史洪流冲进贫民窟,并推说“这就是历史必然”???
从《纪要》所绘蓝图未能实现的经验教训,和实际情况(基础条件、预期目标、需求和问题)来看,“顽固的小农意识”已经成为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所绘蓝图,在农业农村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这将是新蓝图能否实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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