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原视频,视频中一男子无缘无故的踹朱之文家的门,朱之文出来以后也是一脸的无奈,微博上,朱之文回应说
说一下:今天出门了在临沂,一个村的人喝了酒喊门,睡觉了没听见,就踹门了,都是老朱家的人,都是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这已经不是朱之文在自己的家乡第一次受欺凌了,他上过星光大道,也上过春晚,捐款了157万修桥修路,村民几乎没有任何感恩,反而骂他捐的少,借钱不还,随便进出他家属于常事,看到东西顺便拿走。
网上说什么的都有,有骂村民忘恩负义的,有疑惑为什么朱之文不报警的,有的建议朱之文搬走。
其实朱之文现在面临的问题属于农村的常态性,只是官方在宣传农村的时候,一般是尽量往“淳朴善良”“老实巴交”,当然宣传口不能代替事实,人有千奇百怪,农村也是,在中国有一些志向很高的大学生,立志改变农村,大学毕业考公务员,分配到乡镇,还没到两年,就被抹平了脾气,黯然重回城市。
还有一些人因为发生了类似的事情,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开始对农民搞群体性攻击,地图炮之类的。
像欺负老实人这种,其实在农村里面很多,举个例子
90年代的时候,一个在邻村的居住的罗某想迁回本村,他刚好与村长属于同一个族,村民组长就答应了,村民中也没有人极力反对,但迁回来就需要宅基地盖房子,刚好村民组长的弟弟有一个宅基地,已经打好地基了,因为挣了些钱,想搬到街上居住,就把这个宅基地卖给这位迁回的罗姓村民。
事情接下来顺利成章,罗姓村民运到一堆建筑材料,包括石子和沙,准备建房了。而在这之前,刚好发生了一些事,村委会给各村民组装了部电话,电话安装在村民组长家,安装费由村委会承担,每月的月租费由村小组村民分担,
那个时候刚开始有村民外出打工,偶尔会用到电话,那么就需要到村小组长家接电话,就在这个过程产生了些矛盾,因为有时候电话打过来较晚,村组长就不愿意喊村民来接,另外村组长老婆的脸色也不太好,这些引起了另一个族的部分村民不满。
刚好这一天晚上在吃饭聊天时,另一个族的村民话语上与村长老婆产生了些矛盾,当时就吵了起来,于是就不欢而散”,
事情原本到这里就结束了。但这户村民心有不甘,于是跑到同族的一户有威望的村民家讲起这件事,于是第二天,在一个阴雨的上午,这个门头的年轻妇女全部拿着铁锹到这户宅基地旁,把沙和石子撒得周围全是,伴随着阴雨,这些沙和石子就刚好相当于修路了。由于准备迁回的罗姓人家目前还没有住回村,对这件事毫不知情。
宅基地隔壁的村民看到后告诉了村长老婆,她也到场了,看了一眼,就走了。下午,这户带头妇女的男人到村长家了,表示不同意这户罗姓村民迁回,他擅自在我们村运石子,所以就把它都撒了,希望他把东西运走,不然,其他村民有意见。
村长一句话也没有说,知道这件事黄了。过几天,那户准备迁回的罗姓人家把剩下的沙和石子变卖了,把宅基地也退给村组长的弟弟了。这户村民知道近期是不可能迁回去了,也知道这起事件并不是针对他,但他就是倒霉碰上了,好在损失不大。他依然与村子的村民热情打招呼,每年都亲自来拜年,就当这件事什么也没发生,直到过了好几年,才终于迁回来。
上面这种事情其实在中国农村屡见不鲜,罗某并没有得罪任何人,而且也没有和任何村民产生矛盾,纯粹是因为安装电话后,因为接电话的问题导致种种问题,是村民不满村长太晚了懒得叫人,借题发挥,把宅基地的问题放大。
这类型的东西很多,比如说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刘正轩被抢事件。刘正轩大学毕业后,回老家湖南邵阳创业养虾。两年来,他的虾塘遭村民哄抢十多次,损失数万元,他说:“去年9月开始卖虾,就有村民称要去捡点小鱼,人多后不再捡小鱼,开始直接捡虾。”去年也曾报了几次警,但警方也阻止不了村民。最多时竟有三四百人抢虾,工作人员都不敢去虾塘,几千斤虾就活活冻死在虾塘。
10月21日,两位女村民为强制下塘抢虾,和劝阻者扭打在一起。警方前往后,她们就躺在虾塘边,称被打成重伤起不来,被救护车抬走。她们的十几个家人前往虾塘,其中三位女村民骂了工作人员三四个小时,还大闹警局,拦警车打警察。针对此次冲突,镇党委书记回应称:老百姓不完全是哄抢,是养虾者把虾取上来后,老百姓去捡一些剩下的小虾。
当时这个事情在知乎也引发了很大的讨论,于是那种“枪毙几个”,“枪毙几个示威就好了。”之类的论调又出来了。
中国人口众多,所以比较复杂,“对于不食人间烟火的学者们,律师们来说,在纸面上慷慨地喊三权分立,基层民主之类的,比什么都简单,但是无论如何这些学者们律师们都是不愿意下基层的。
原因很简单,基层的治理的复杂度,是不可能靠说教来完成的,“报个警”说起来简单,“去法院打官司”更是说起来简单,实施起来几乎不可能。
有两种非常流行的观点,一种是觉得现有的管理体系没有直接下到村,应该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到村,这种想法显然是无视了中国的现实情况:养活庞大的公务员体系是要钱的,难不成在农村也要养一个派出所?国家财政能不能负担的起?这是需要打一个大问号的。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在基层实现普遍的民主制,村民自治,这也是现行的规定,但是为什么到今天基层还出那么多事,很显然不接地气,一旦完全自治,实际上在村里面,谁家男丁多,谁家的亲戚多,谁的家族更大就占据上风,村民自治最后沦为某个家族的工具,靠乡贤来管理家乡其实在旧中国时期,其弊端已经充分显现过。
实际上这种互相对立的矛盾的存在,不是因为治理模式的问题,垂直管理和分散式民主之所以都出问题,是因为乡村的这个存在,本身就是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尤其是在中国这种资源紧缺的社会。
目前我们可以找到更好的治理模式,新城镇建设,把分散在农村的个别户集中在乡镇上来,这也是唯一可行之道。
新城镇建设,把农村人集中到乡镇上来,有这么几个优势:
第一,有利于矛盾的处理,中国最低的行政机构就是乡镇,乡镇是有各式各样的派出机关的,不管是派出所,派出法庭,或者其他派出机构,如果真出现踹门之类的事情,也有利于调解。
第二,基础建设的问题可以得到相当的改善,很多农村为什么用不了自来水?是因为农村太过于分散。很多类似的公共资源都是如此,公共资源使用的人越多,反而越廉价,中国在农村实行村村通,实现村村都有电,有电信设施,这自然很好,但是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农村能村村通煤气啊?能村村通自来水吗?为了几个人值得吗?如果说平原地区的农村尚且如此,山地更不要说了。
有时候甚至出钱把这些人迁出来的成本,都比给他们建设基础设施的低,成本问题是切实存在的问题。
第三,环保问题。可能大家没想过的是,污染最严重的地方,不是在城市,恰好是在农村,城市是有单位管的,农村又有谁管?知道农村垃圾怎么处理的么?就真的是随意抛掉,甚至现在很多乡镇的垃圾处理都不尽如人意。如果乡镇有一条河,所有的人都会把垃圾直接抛到河中,这不是我臆想,是我亲眼所见。
第四,村霸问题。可能很多人听说过所谓的“村霸”之类的,由于现阶段在农村有许多成年男性外出打工,相当多的农村在农闲的时候都是老弱病残,几个村霸就敢在农村胡作非为,2018年,就在我所居住的武汉市,就发生这种事情,新闻说:
胡某今年56岁,家住洪山区,本是武汉一所重点高校后勤职工,两年前离职来到新洲区承包鱼塘养起鱼来,过起"世外桃源”的生活。没想到,从此给当地村民张斌(化名)-家人带来噩梦。胡某竟公然霸占张斌的妻子白薇(化名)。
张斌得知胡某与其妻白薇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也曾苦劝白薇与胡某断绝关系,但白薇直掉眼泪地说"胡某说了,我要是不同意就要杀我们全家。张斌、白薇的软弱,助长了胡某的嚣张气焰,胡某竟公然跑到张家要白薇陪他睡觉。
2016年4月25日凌晨3时,胡某窜至张斌家门口敲打玻璃大声呼喊白薇,让白薇陪他过夜。张斌夫妇让他离开,但胡某不同意,态度蛮横。此时张斌的父亲实在看不下去,与胡某发生了冲突,胡某离开时称要给张家人一点教训。由于怕被报复,张斌也向周围亲友求助过,但很多人都怕得罪胡某。
今年2月8日,张斌再次受到胡某的威胁,他忍无可忍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机关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遂对其立案侦查。6月4日,胡某在洪山区被抓获归案。
据新洲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韩冰介绍,在提审时,胡某对自己到张家滋事的行为予以否认,还辩称"我这是和张斌公平竞争他老婆。
”“胡某无事生非、欺男霸女,在当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群众不敢惹,已经干扰破坏了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当地影响很坏。对村霸和黑恶势力,司法机关必须依法严厉打击。"韩冰指出,检察机关在受案2天后即对胡某做出逮捕决定。9月28日,又依法对胡某提起了公诉。
这个新闻在媒体上已经有所披露,请注意的是,这是发生在武汉市新洲区的事件,新洲区本身已经划归到武汉市,已经不能算所谓的“典型农村”,对于那种典型农村发生的事情,可能性质更加恶劣。
农村的这个单位实际上是已经不符合现代中国的发展模式,人口的迁移已经成为必然,朱之文遇到的事情实际上是很多农村的固有现象,当然朱之文是老实人,能忍,但是忍不能解决问题,今天有人踹朱之文的门,明天就有人砸朱之文的窗。
总不能让社会治理的成本,都让朱之文这类的老实人承担。
在权衡到成本以及正义的平衡性问题,恐怕全面城镇化,是唯一正确且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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