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下乡的文件出台后,引起人们的议论,很多人认为,这个文件存在很多问题,不进行重大矫正,危害是巨大的。
社会资本下乡不是不可以,那么多的资金沉淀在少数人的手中,确实是灾难。能够把社会资本合理利用起来,也不能说不对。
社会资本下乡需要解决一个最关键的问题,这就是,社会资本需要以正确方式对接农村,说实话,在社会资本下乡的文件中,这个最关键的问题并没有讲透彻,也并没有讲正确,甚至还有故意回避的意思,这不能不说是文件的一个重大瑕疵。
社会资本对接农村的正确方式只有一个,即:必须首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对接,绝对不能绕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去和农户对接。
强调社会资本必须首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对接,并不是多此一举,之所以这样强调,是因为,如果允许社会资本直接去和农户对接,那就等于是在允许社会资本全面接管农村,这样一来,一方面众多的分散的弱势的农户将成为社会资本掠夺的对象,农户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农村基层组织将被甩在一边,农村基层组织要么成为摆设,要么只能成为社会资本的帮办。可见,绕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讲社会资本下乡,犯下的不仅是侵害农民利益的错误,更是犯下了虚化弱化农村基层组织的错误。
社会资本下乡的文件写得很长,语言表达得也很晦涩,没有耐性是很看得下去的。其实,文件写了那么长,社会资本到农村来,最主要的经营方向就是两个,一个是承包土地,一个是办产业。
关于社会资本承包土地的问题,必须要把握两点,一是不能高调鼓吹,只能向社会资本释放出“政策允许”的低调信号,社会资本承包土地要坚持的重要原则就是,只能小范围存在,不能大范围推动。二是社会资本承包土地要遵循必要的流程,这个必要的流程就是不能绕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搞自由圈地。
社会资本承包土地要遵循必要的流程,这一点,非常重要,应该重点关注。根据我国农村的具体实际,社会资本承包土地要遵循的必要流程就是:社会资本方面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接触,暂时还没有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两委”代行有关职能。在充分接触后,双方意向性谈定要承包的土地面积(不一定能落实,要看农户最终意愿),谈定承包的价格,谈实承包的年限,明确承包后的主要种植方向。这些事情敲定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做动员,凡是愿意流转土地的,可以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订立合同。经过一番工作,最终流转面积落实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方面正式订立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将土地交给社会资本方面经营。这就是社会资本承包土地的必要流程,也是社会资本承包土地的正确对接方式。
社会资本到农村办产业,同样不能绕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双方也要就一些关键问题达成协议。具体来讲:一是双方就建设用地问题进行协商,建设用地的面积、建设用地的价格、建设用地的年限都要形成合同。二是双方就用工问题进行协商。为了保护村民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下设劳务派遣组织,社会资本办的产业,必须通过劳务派遣组织招用工人,不得自行面向村民招工。村民工资要先交给劳务派遣组织,由劳务派遣组织代行发放。出现了争议和纠纷,劳务派遣组织要代表村民和社会资本办的产业方面进行交涉。
社会资本到农村来,不是来办慈善的,而是要来赚钱的,所以,社会资本到农村来,一开始的动机就有掠夺性。作为农业部门,一定要很清醒地看到这一点,在出台政策时,就应该在遏制社会资本的本性上,有所思考,有所针对,有所设计。
农业部门要代表农民利益,如果胳膊肘往外拐,反而成了社会资本的帮办,那就有负和有愧于自己的职能。
社会资本下乡的文件,字里行间都夹杂着不恰当的调子,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文件去布局,农村可能就要乱了,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原则都要成为空话了。
社会资本下乡的文件一开头就说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但看完文件后,给人的感觉却并不是那样。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一是强调党的领导,二是强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原则,而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要求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要重视在农村建立合作社,要走共同富裕道路,但社会资本下乡的文件恰恰在这几个关键问题上,打了马虎眼。看来,打着红旗反红旗、低级红、高级黑的现象现在仍然有,一些人既没有不忘初心,也没有牢记使命!
我国农村的出路就是走塘约道路,一些人千万不要再去逆历史潮流而动了,“减少农民、转移农村人口、全面城市化、发展家庭农场、鼓动资本下乡……”,大范围、主体化地去推动,都是不符合实际的错误思路,违背规律地干下去,会把农村搞乱的,农村不是一些人念西化经的作法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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