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经济作物排挤粮食作物怎么破?集体经济难点在哪?且看代表建言与干部学者热议。
代表建言
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是一个高举旗帜、真抓实干、催人奋进的好报告;也是一个利民、惠民、富民、接地气的好报告。报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谋划发展有高度,部署任务有力度,情系群众有温度。特别是总理在报告中提到“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全年预计新增减负超2.5万亿、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继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等具体目标,举措很实,力度很大,说到了老百姓的心坎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带领全体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决心和信心。我结合工作实际,提几点建议:
1、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保粮食安全。
政府工作报告第15页指出,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当前,全国各地牢牢守住18亿亩红线指标,保障了耕地安全,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在粮食安全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种粮效益不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近年来,农业成本不断上升,我这里有沿海某县的一组数据——水稻的人工费2020年已经涨到200元/天,不管是早稻、中稻还是晚稻,去除成本,算上补贴,2019年只能得到200-300元每亩的净利润,非常少。而瓜果蔬菜类收益,红茄1.5万元/亩,番茄1万元/亩,西瓜0.8万元/亩不等。受经济利益驱动,农民种植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的意愿显著高于种粮。
二是部分地区粮食自给率较低,抗风险能力有待加强。以浙江为例,2017年,全省粮食自给率36.6%;2018年自给率只有26.4%,粮食产需缺口较大,对外购粮食依赖性强,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容易引发群众恐慌——比如今年出现了新冠疫情,据沿海某县种粮大户反映,一方面,出于地方保护考虑,在外地种植产出的粮食不被允许运回;另一方面,在本地储备的粮食遭到两次抢购。
三是散户缺乏规模种粮补贴,种粮连续性难以保障。单季稻基本以散户种植为主——以台州2019年为例,全市单季晚稻面积49.87万亩,其中散户种植面积占81%。近三年单季晚稻种植面积连续减少,散户由于没有规模种粮补贴,以自种自吃为主,可能今年种了明年就不种了,种植连续性难以保障。
为此,建议:
一是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力度。从我所在地区的补贴情况来看,2020年补贴有所上升,但据种粮大户估计,受疫情影响,今年的净利润仍然不到400元/亩。建议进一步加大种粮补贴和奖励力度,提高最低粮食收购价格,增强种粮农民的底气。
三是推进土地整村制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整村制有序流转,将散户的土地集中,转承包给规模种粮大户,发展规模化和集约化的适度经营模式,实现粮食作物连片规模种植,提高种植效益。
2、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发展差距还较大,农村社保养老标准不高、覆盖面不足等问题都不容忽视,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亟需加快补上。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关键中的关键。
为此建议:
一是国家要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来部署推动,督促地方以抓经济、抓产业、抓基层执政基础的高度和力度抓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一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制度,创新涉农项目扶持方式和财税金融支持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出台个性化激励机制,以“造血”为主的帮扶方式推动村庄发展。从此次疫情衍生的网络经济、宅配业务新需求、新趋势看,农村经济大有可为。
三是进一步整合农村资源,发挥好村集体在配置农业农村经济资源的天然优势,给予政策、资金、人才等配套倾斜支持,支持和鼓励区域性网商和区间配送行业紧密依托村集体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基础农业与社区宅配的融合发展,运用新经济模式推进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3、加强立法跟进、推动农村垃圾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加强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新时代推动农村垃圾分类,是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活环境美好追求的必然选择,是生产、生活、生态协调融合和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是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建设“两个高水平”的必然选择,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迈出了有力的步伐,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头,但还存在一些工作短板,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一是部分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垃圾分类处理站点布局规划建设和设备选型工作有待完善;三是产出肥料利用、废旧物品回收、有害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四是资金保障薄弱等问题。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开展垃圾革命的要求。
建议: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着力增进全社会的认识和行动自觉、要不断加强终端处理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立法跟进和督查考核等等。
干部学者热议
周春光:
方中华代表提出的三个问题,是当前“三农”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与提出的建议比较完整,针对性较强,非常赞同他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发展集体经济是解决农村面临诸多现实问题的关键这句提得好,充分说明集体经济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他提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关建议也都不错。我认为还应指出,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比例太大,许多地方党委政府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视不够,村级干部可操作的空间不大这些实际问题,促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更加重视和深研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
关于立法跟进推动农村垃圾分类。我认为农村垃圾分类应把立足点放在变垃圾为肥料上,以便解决在农地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问题。过去农村是消耗城市和集镇垃圾的地方,现在农村也成了产生垃圾的地方,在城区周边建一个又一个规模也越来越大的垃圾填埋场不是好现象。
实际上,方代表提出的三个方面相互关联,可以统筹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直面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是根本,化生活垃圾为有机肥料是保证农地肥力的基本要求。
何平:
十分认同方中华代表有关“三农”问题的建议。同时,围绕集体经济及粮食问题补充两点意见。
首先,发展集体经济必须根治两大难题,一个是农民各自为政的问题,一个是官僚主义问题。否则,农民很难组织起来。实践证明,政府管治下的集体所有制不利于体现农民的自主权,不免出现官僚主义问题。家庭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虽然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这一积极性仅仅体现在承包的土地上,却未能体现在集体的事业上,势必导致集体经济不断瓦解,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只有乡村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才能避免以上两种模式的不足,从而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因此,习总书记不仅强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而且把自治摆在乡村治理体系的首位。显然,新型集体化村的成功经验,最明显的共同点就是一靠集体所有制,二靠乡村自治。只有集体所有制,才能体现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地位。只有乡村自治,才能体现乡村的自主权。乡村自治与家庭自治不同,前者突出集体的自主权,出发点站在乡村整体利益的角度,因而有利于体现党的领导,有利于培养农民的集体主义;后者突出家庭的自主权,出发点站在家庭个体利益的角度,因而不利于体现党的领导,势必强化农民的个人主义。
家庭承包制虽然体现了农民的自主权,却局限于家庭自治的范围,最终因丧失集体经济导致农民失去更多的权利。只有乡村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才能充分体现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确保党的集体所有制和民主集中制发挥作用,实现民主大众化,集中组织化,从而有效地克服官僚主义和个人主义。
可见,村民自治可分为家庭自治和乡村自治两种形式。乡村自治不仅可以避免政府管治固有的官僚主义,而且可以避免家庭自治各自为政的困扰。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根本出路不在于政府包办,也不在于家庭自治,而在于村民自治的具体形式由家庭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走向乡村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
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赋予农村党组织应有的权利。乡村自治最终所有工作的落实,都离不开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不能只赋予农村党组织责任,不赋予农村党组织权利,不能只赋予农户自由,不赋予农户义务,不能因为个别农户的无理要求或个别村干部不称职而放弃或剥夺农村党组织应有的权利。这既是党的领导地位决定的,也是乡村自治的必然要求。实事求是地讲,从农村改革以来的政策走向看,赋予农村党组织的责任越来越多,赋予农村党组织的权利越来越少,赋予农户的自由越来越多,赋予农户的义务越来越少。这一走向注定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断虚化,乡村自治的能力不断弱化。为此,习总书记早在28年前就明确指出:
“一些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没有很好的理解统一经营和‘归大堆’的区别,放松了‘统’这一方面,需要统的没有统起来,不该分的却分了,其结果是原有的‘大一统’变成了‘分光吃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有些地方,合作化以来积累起来的集体经济实力的绝大部分化为乌有,幸存下来的集体经济实力也失去了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同时,政府部门缺乏强有力的行政引导和正确的政策导向。例如,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上,对个体宽对集体严,没有保证集体经济实力发展的后劲;在资金、贷款以及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缺乏政策扶持和一定的计划保证。这样,乡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机制逐步萎缩,企业发展的路子越走越窄”(习近平《摆脱贫困》第192页)。
这段话虽然是习总书记早年在宁德工作期间针对闽东地区讲的,但是却道出了当时全国多数农村的实际情况。由于这一情况没有引起上面决策部门的重视,导致问题继续蔓延。直到2000年李昌平向中央提出三农问题后,以上问题才逐渐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但最初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是减轻农民负担,并没有提出壮大集体经济。然后不仅取消了国家的农业税,而且取消了集体的承包费。而当时多数农村的集体收入只有承包费,取消承包费,集体经济便出现了零的现象,进而导致农村党组织的权利进一步虚化。因此,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必须强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烟台市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做法,分明是赋予农村党组织应有的领导权,应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制定农村政策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农村政策一旦脱离实际,就会事与愿违。因此,上级机关出台政策一定慎之又慎,要给乡村自治留有余地。农村发展从第一个互助组到天下第一村,都来自农村实践,来自农民首创,而不是机关作为。机关对基层要多一些服务,少一些指令;多一些调查研究,少一些会议贯彻。
三是尽量减少强制性政策。现有政策不一定适合所有农村,甚至有些政策只适合个别农村,应该允许各地农民有选择的权利。因此,除涉及底线问题的政策外,一般都列为引导性政策。引导性政策只能引导不能强制。正如习总书记2016年4月25日在安徽小岗村视察时指出;“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上级领导不包办,乡村自治不越轨,从而实现农民群众理想的简政放权。
四是发挥典型带动的作用。政策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就村庄内部的觉悟看,越来越多的农村干部意识到发展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只是苦于找不到突破口,即便有想法,由于家庭自治和政府管治的干扰和限制,也很难行得通。为此,建议农村干部学代村,机关干部学烟台。
农村干部学代村,不仅因为中宣部2018年授予代村党委书记王传喜同志“时代楷模”称号,而且代村的发展打破了机关干部长期流传“南街村现象不可再造”的说法,为家庭自治走向乡村自治提供了实践依据。
机关干部学烟台,不仅因为烟台市委组织部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做法在短时间内创办了1470个具有村级集体经济性质的合作组织,更可贵的是烟台市领导敢于揭示官僚问题的同时,能够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为机关干部克服官僚主义树立了榜样,为家庭自治走向乡村自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倘若我们的机关干部尤其市县领导都能像烟台市那样重视农村调查,尊重农村实践,支持农村创新,千方百计为农村干部排忧解难,乡村自治的能力定会在短期内明显提升。
此外,为确保粮食安全,建议政府每年产前高价向农民定购粮食,然后将收购的粮食以市场价供给市民,二者之间的差额从“三农”扶持资金中拨付。这样既能避免“三农”资金层层打折的问题,又能充分体现粮食部门的作用,既能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又能满足市民的粮食供应。
黄又光:
我资助过一个四川朋友种水果。原来他在村的尽头(要走10分钟小路,上上下下连拖行李箱都不行)种了3亩左右水果,有梨、枇杷、桃等,生活非常困苦,靠他妻子去珠海打工才有点钱修房子买个冰箱。我2015年资助他流转了24亩地,离国道几百米,小车勉强可到(泥石路,下雨就水窪)。2017年试收入,2018年果树开始有正式收成,到去年果季,共三年的收入勉强有10万元。2019年果季因2018年暖冬导致梨子几乎失收,幸有其他果品收成还可以,但果价又低,加上女方打工收入,估计需10年左右才能还清欠我的本金。我不收利息,也没限定还款期。另外还按同样条件资助了一个广东梅州的朋友。也估计10年也不可能还清本金。如果从这两例看,从资金上助农恐怕也前路维艰。
如果从价格分析,说农产品的收购价影响农业农民的兴衰,倒不如说是农产品从产出者到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是否合理更关键。计划经济时代,粮食的收购价与我们买到的价格,顶多是一倍。但市场经济下便是五到十几倍。
这分配除了不合理,更造成农产品卖不出(或价格压得很低),但到了城市要么变得很贵,要么遭遇买不到的情况。即使现时网购,直接由农民到消费者手中,中间的成本仍高(包装、快递)。这种分配不合理除了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外,更会增加他们的生产成本。所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只能起到一至两年的刺激作用,长远还得从全社会考虑才行。
老田:
其实,农民依靠农业能够过活,很富裕是不可能的,比较好的结局是:把相对贫困化消除,提升人均资源和产出水平,消除绝对贫困。在建国初期的几十年里,前一个方面成绩较大,后一个方面正接近完成,故农民依靠从事农业能够解决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所需。如今的主要问题是,相对贫困化到处蔓延,且依靠农业几乎不可能挣脱,农民因此需要逃离农业。所谓的扶贫或者支农,都只有“非典型”意义,不会有大的作用。
农民或者农业的问题,从来都不是人均收入低造成的,哪怕是就全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作为水平线,这样提出问题在农业中也是无解的,仅有的出路是提升产出水平,同时在解决相对贫困化方面着手,这样,才会出现农业能够留住农民的可能性。
媒体曾宣传各种增加产出或者产值的资本密集型的农业方案,但今天我们看到的是,例如蔬菜水果种植、大规模养殖等,无不出现过剩和市场价格补偿水平下降,结局都是大多经营者亏损和近乎全部经营者都陷入巨大的不可控风险之中。这个方面的成功,仅仅依靠宣传的选择性来维持:进入市场早期具有接近于垄断地位的那些“非典型”案例只是少数的成功案例,而大多数失败者被遮蔽。
宋丽丹:
几千年的农业历史表明,从事纯农业脱贫致富是很困难的,除非是在集体规模化经营基础上、而且是在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前提下的农业规模化,才能解决农业问题。私有化下的规模越大越是贫富悬殊,社会失败。我们说的规模化应该都是在公有或集体的基础上。我想这样的规模化经营之后就可以进行“三产”联动了。把农产品工业化之后的收益留在农业,没有中间商,也没有大资本攫取利润。
胡靖:
粮食的市场价格的确太低,广东的稻谷价格1.5元/斤左右,还不如一瓶矿泉水。同时流通领域的利润基本上被经销商攫取了,所谓的“接二连三”主要是外部工商资本在搞,利润也是他们在拿,农民没有分享多少利益。广东稻农主要是自给自足,多余的稻谷才在市场出售。因此粮食生产的确利益机制有问题,而且生产资料的成本在不断飙升。但是为什么国家的粮食产量还在缓慢增长?尤其是黑龙江、河南等主产区。这是一个谜。我想可能是政府的各种补贴在起作用,在刺激粮农,包括家庭农场。这些补贴力度很大,没有算在价格里面,基本上是绿箱【“绿箱”政策是用来描述在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作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是指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作用的农业支持补贴。绿箱政策是WTO成员国对农业实施支持与保护的重要措施。】,这是中国政府的策略。如果采取提价政策或关税壁垒政策,可能会遭来WTO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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