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乡村振兴要推动产业振兴,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点中了乡村振兴的要害,符合农村实际,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各地应该认真领会总书记要求,加强研究,拓宽思路,拿出务实方案,推动产业振兴加快实现。
目前,我国农村的很多地方仍然是非常落后的,这个落后不仅表现在外在感观上,而且表现在深层结构上,产业的落后,是导致农村落后的重要方面。
农村的产业应该包含两大块,一块是农业产业,一块是适合农村发展的工业产业。农业产业是保障食物供给的产业,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生存安全,是我国的根本产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弱化。适合农村发展的工业产业,承担着富裕农村的重要功能,在巩固壮大农业产业的前提下,同样需要高度重视。
关于农业产业,由于受家庭经营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都无法形成规模化、现代化,小片种植、粗放管理仍然是很多地方的普遍状况。至于适合农村发展的工业产业,由于解散了集体组织,缺乏集体力量的主导,对很多地方来说,更是可望而不可及。
推动产业振兴,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一直的盼望,产业振兴了,农村的一切事情就都好办了。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
目前,制约产业振兴的主要障碍是缺乏符合农村实际的主导力量,散碎化的体制和私力橫行的格局,严重影响产业振兴,不解决组织起来的问题,不对已经走向极端的散碎化体制和私力橫行格局进行矫正,产业振兴是实现不了的。
我国农村已经非常脆弱,不当的法律政策是导致农村出现严峻局面的主要原因,产业振兴必须摆脱惯性思维的干扰,解除束缚,放活手脚,鼓励基层探索,凡是突出党的领导、突出共同富裕、突出勤劳奋斗的实践,都要支持,经受了检验的成功经验更是要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安排复制。
根据广大群众的普遍反映,结合现实体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目前,产业振兴以至乡村振兴最主要的突破口是建立村合作社,建立村合作社是产业振兴的前置步骤,不完成这一前置步骤,产业振兴就找不到符合农村实际的主导力量,产业振兴直至乡村振兴就都会事实上落空。
塘约道路和烟台实践为建立村合作社积累了丰富经验,提供了可贵参考,对于遏制纸上谈兵式的书呆子设计起到了很强的反击作用。
塘约道路和烟台实践给予的启发是很深刻、很全面的:
一是它启发农村改革,凡是集体经济较弱的行政村,都必须建立村合作社,建立村合作社,是一项政策要求。
二是它启发农村改革,村合作社和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并列成为村级核心架构,村合作社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它启发农村改革,村合作社是单位法人,经营范围除农业领域外,还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村合作社下可以设立分支经营主体。
四是它启发农村改革,要鼓励土地向村合作社流转,把土地流转给村合作社的农户,政府要给予一定补贴。
五是它启发农村改革,要支持土地以入股方式向村合作社流转。村合作社安排用工,要优先吸纳把土地流转给村合作社的村民。
六是它启发农村改革,要特别明确,村合作社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村合作社。
七是它启发农村改革,对影响农村发展的有关法律政策要进行全面清理,绝不能让不当的法律政策阻挡社会进步。
农村是国家之根,搞好农村,是世代大局。要充分认识我国农村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木感,保持危机感,以建立村合作社为突破口,推动产业振兴,加快乡村振兴,让新时代的春风吹遍农村的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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