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开放时代》2019年第1期"中国话语"专题。】
编者按
第十六届开放时代论坛于2018年11月3日至4日在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中国话语。
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崛起,中国与世界、东与西、古与今的复杂关系也日益清晰地呈现出来。时移势易,基于中国立场与视角的去学术殖民的话语体系的建立变得有必要,也有可能。近代以来,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一百年以来西方话语的强势传入,以及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西方话语在新兴社会科学领域的大规模引进,在在值得我们回顾反思。同时,如何深入中国文明的内在肌理,从大的历史尺度看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的历史连续性,建构中国话语体系,更加有机地表达中国并与世界其他文明交流对话,这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时代使命。本届论坛旨在聚焦于建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自觉意识,展开跨学科探讨,立足中国文明及国史经验,从历史进程、思潮滥觞、概念传播、话语流行、社会变迁、文明复兴等诸方面深入挖掘,从中领略中西古今的碰撞交融。
本专题根据现场发言整理而成,并经发言人修订。篇幅所限,部分内容未能收入,内容编排并未完全按照发言顺序。
桂华:村庄里的中国社会科学
过去曾有人批评毛主席,说山沟里不能出马克思主义,而我要讲的内容是村庄里能不能产生中国社会科学。
我们团队做得比较多的是经验调研,尤其是驻村调研,过去十多年做了100多个县差不多1000个村庄的调查,有5万个工作日的驻村调研时间。有的朋友称赞我们调研比较多,还有的朋友说这样的调研虽然多,但是没有理论关怀,比较粗浅,都是经验主义,这样的调研多却不一定有意义。因此,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方法论问题是从这些具体的调研,或者具体的村庄,怎么走向社会科学研究,并推动中国社会科学发展。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中国话语”,在我们的研究里,可理解为社会科学的主体性问题。村庄非常小,中国社会非常大,中国社会科学也非常大,从村庄调研迈向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要解决“以小为大”的问题。一个村庄不能代表中国,这是必然的,所以我们调查了1000个村庄。但是一千个村庄和全国数十万个行政村比,也是非常少的。站在整体中国的角度,有人因此质疑说,一千个村庄与一个村庄是一样的,都代表不了整体。我们社会学界的研究常常会讨论个案研究有没有意义,个案能不能实现对整体的理解。面对村庄个案研究不能代表整个中国农村情况的质疑,一些将自己定位为质性研究的学者常常驳斥说,个案研究的意义本身就不是要来认识整体,只有在定量研究中才存在个案的推论性问题,质性研究追求案例的“典型性”。这样的驳斥,是将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区别开,认为两种研究遵循着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这种方法论上的区分,引发了社会科学界关于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长期分歧与争论,甚至形成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两派阵营的分立。
我不认同这样的辩驳。我的理解是我们不是追求定量研究的代表性问题,与质性研究所追求的个案典型性也不一样,我们追求的说法是饱和经验。社会学研究中最典型的个案就是费孝通先生研究过的“江村”(开弦弓村),我们社会学界学者差不多都要到那里去走访一番。从我们看来,开弦弓村既典型也不典型。说它是典型,是由于长三角地区大部分村庄的经济社会文化形态与“开弦弓村”相似,调查这个村庄,可基本理解长三角的农村大体状况。说它不典型,是因为长三角地区类似“开弦弓村”这样的村庄很多,随便一个村庄,都可以作为研究这个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的对象。开弦弓村自身并不深刻,研究对象的深刻意义来自于研究者本身的深刻思考。驻村调研不是做朝圣的,也不是为了向前辈致敬。我们搞驻村调研,从来不刻意地去选村庄,不像一些学者,偶然看到村庄里面有一些人和事,跟他的理论设想很符合,就把这个村庄长期跟踪下去。我们虽然做驻村调研,却不注重某一个具体的村庄,就跟我们所采用的“饱和经验法”有关。
“饱和经验法”是贺雪峰老师提出的。什么意思?社会科学研究通常采用两种认识方法,一是归纳法,一是演绎的方法。琢磨来琢磨去,我们所说的饱和经验法,既不是归纳,也不是演绎。饱和经验法是长期浸泡在村庄里,时间久了,自然形成经验质感,是在厚重经验的基础上,获得超越材料和现象的一般性认识。驻村研究是从具体的村庄,以及村庄中具体的人和事开始,但是驻村调研的目的不仅仅是收集村庄中具体人和具体事的材料,而是要在亲身参与中获得经验质感。有没有经验的质感很重要,不具备经验质感,数据资料获得再多也没有意义,因为材料本身不会说话。我们反对把驻村调研搞成一个体力活。驻村调研的目的不是把资料搞得多么健全,数据搜集的多么完整,而是在一定量的调查基础上,形成对事物比较丰富的认识,然后灵机一动,找到认识事物的视角和角度,提出某些概念和命题。从具体的事物和现象开始的饱和经验法,偏向归纳,但不纯粹是归纳的方法。运用饱和经验法来调研和获得经验质感,从一个村庄到一千个村庄,不是数量的简单增加,而是通过丰富的调研以后,形成关于中国农村的经验质感,有了这个质感以后,再去看第1001个村庄,就是建立在前面1000个村庄形成的经验质感基础上。
带学生下乡调研,第一次下乡的同学常常会“一惊一乍”,看到事物很新鲜,一下子“乍”到马克思和韦伯那里去,这是没有质感的表现。这样的认识还是停留在现象层面上的,对农村经验理解不够深刻。从偶然现象一下子就回到抽象理论中,跳跃得太厉害,我们做村庄调研要解决这个问题,既要深入经验现象,又要超越这些现象,同时还不能脱离现象太远,努力在具体现象之间建立整体性认识。社会科学要获得经验性认识,经验性认识和纯粹理论不一样,纯粹理论是从逻辑和概念出发,而经验性认识是对现实的具体抽象,首先是具体的,从经验现象开始,同时要超越现象,这中间经历一个脑力劳动过程,通过这个脑力加工实现认识上的惊险一跃。从这一点出发,我们认为中国社会科学的根本目的是认识中国,认识中国要通过经验性认识的积累来实现。
这些年,在驻村调研过程中,我们提出一些关于中国农村的经验性认识。一些朋友说,你们写文章或者谈事情,怎么从来不戴帽子,是不是反理论,是不是朴素的经验主义?还有人认为我们把调研搞成了追求研究的“政治正确”。这些算是误解,我们不反理论。
怎么处理调查与理论的关系?刚才贺照田老师说“从社会出发的知识”,这个说法非常恰当。从社会出发的知识首先要到社会中去,这是认识社会的起点,也是我们为什么选择村庄调查作为研究的起点。村庄代表的一类完整经验,实际回到社会还可以到城市里面去。田野无处不在,到学校、医院、监狱去调研,效果是一样的,都是从社会出发来认识中国社会。为什么发展中国社会科学要这么做?我的看法是建立中国社会科学主体性,必须要经历一个“古典研究阶段”。社会学本身有它的古典阶段,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被称为古典社会学家。古典社会学的价值在于,将社会学与哲学伦理学等区别开来,构建了独属社会学的方法、概念和视角。自杀和犯罪这类现象在涂尔干之前属于伦理道德现象,涂尔干提出了“社会事实”概念,认为自杀和犯罪是正常存在的社会现象。自杀和犯罪具有道德内涵,涂尔干不是从道德伦理层面批判,而是分析自杀、犯罪的发生规律和变化趋势,将道德现象变成科学分析对象。韦伯提出了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准则,也具有类似的意义。经历古典阶段之后,社会现象变成了客观的“社会事实”,社会学变成了具备科学性和方法论基础的独立学科。
在研究“社会事实”和秉持“价值中立”这些基本方法论的层上面,中国社会科学与西方社会科学是一致的。中国社会科学没有必要建立一套与西方社会科学对立的学科体系和方法论体系。中国社会科学要科学化,就离不开对西方社会科学分析方法的吸收,在这意义上,建立有主体性的中国社会科学不反西方理论。要解决早熟、过早理论化和研究问题细碎化等问题,则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经历“古典阶段”。这既不是要回到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之前,另外建立一套区别于西方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体系,也不是在具体结论层面上套用西方社会科学理论,而是借鉴西方社会科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来研究中国社会现实。中国社会科学的古典阶段,应当具有强烈的经验研究色彩,要实现中国社会实践全面广泛而深刻的分析,“呼啸着走向田野”,在大刀阔斧的经验研究中,提出自己的命题,回答自己的问题,抽象出自己的概念体系和理论性认识。中国社会科学不可能在反西方理论中进步,我们的农村研究当然也不反理论。
在建立中国社会科学大厦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是打开一扇扇认识世界的窗户,而不是做装修工。我们每个人都打开自己的窗户,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现实社会,就是为中国社会科学发展添砖加瓦。社会科学没有终极真理,衡量社会科学研究好坏的标准,不是认识有多么全面、多么精确,而是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有启发。肤浅的正确,不如深刻的误解,因为深刻的误解一转身可能就获得了深刻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从事农村研究,从来就不是想终结对农村的认识,而是想从我们的角度描述出一幅农村图景,提供建立认识农村社会现象的解释性概念。这些图景和概念,一定是偏颇的、片面的。无数的偏颇和片面认识,才能汇集成整体和全面认识。中国社会科学也是如此。当前阶段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应当鼓励很多人提出偏颇和片面的认识,允许各种不同的“一家之言”,大力发展中层理论,警惕“大一统”。
最后总结一下。我们所从事的村庄研究不是个案研究,是饱和经验研究,我们调查这个村庄,既关心这个村庄是什么,又不特别关心这个村庄是什么;我们既特别关心细节,也特别不关心细节;我们既特别关心材料,也特别不关心材料。我们反复广泛调研的目的是在村庄里形成质感。我们选择村庄调研,可能是一种比较偷懒的办法,因为农村调研比城市容易进入,花钱也比较少,找人也容易。选择村庄调研,不是止于村庄,我们正逐步将研究农村的方法运用于其他领域。
桂华: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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