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我所划分的南中北区域差异视野中,山东、河南都属于我所说北方农村,其重要特点是村庄内存在多个互不统属的小亲族群体,不同小亲族群体之间既竞争又合作。村庄是分裂的结构,不同于南方多聚族而居形成的团结型村庄,也不同于中部地区原子化程度很高的分散型村庄。北方分裂型村庄因为村庄内存在着多个相互竞争的小亲族集团,村庄就会有较强的政治性,从个人行为特点来看,因为村庄内既有属于本族的自己人,又有不属于本族的外人,这种自己人与外人混居的格局导致个人言行举止就必须有较强的策略性,说话办事要看场合。南方宗族村庄,因为是聚族而居,村庄所有人都是自己人,村民可以相对无所顾忌地说话办事。中部原子化程度比较高的村庄,除自家人以外都是外人,且所有外人都同样缺乏结构性力量支撑,这样的村庄,村民也可以比较率性地讲话行事,而缺少策略性的考虑。北方小亲族村庄普遍存在的政治性及策略性弥散到村庄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刻地塑造了北方农民的行为与性格特征。
不过,北方农村也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地域范围十分广大,在我们的讨论中,北方农村不仅包括华北农村,而且包括西北大部分农村。仅就华北来讲,大的部分就有鲁、豫、晋、冀、苏北、皖北以及京、律地区。如此之广的华北农村当然会有内部的差异。
华北农村的差异,一个显著表现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仅就鲁豫来讲,河南人口数较山东更多,但河南GDP只有山东的一半稍多,财政收入更只有山东的不足1/2。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只是表现在农民收入差异上,而且表现在农民获得收入的方式上面,比如河南是全国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大省,山东农民则大都在省内就业,甚至大部分农民都在本县本乡镇就业。较为发达的地方经济也就意谓着更多二、三产业获利机会,因此也就会有可以从二、三产业获利的较大规模富人群体,村庄内因此有着更加明显的分层。
二
此外,鲁豫两省在执行国家政策层面也有让人印象深刻的差异。虽然湖北省农办主任说,每有中央农村政策,河南省农办的主要工作是防止地方过左,即地方政府在推进中央政策时过急过快,而湖北省农办的主要工作是防止地方过右,即地方政府推进中央政策时消极不力。但在一些关键农村政策的推进上,山东要远比河南彻底。最典型的是计划生育和火葬政策。在1980年代,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极大,虽然当时农民有着很强的生儿子的愿望。山东一开始即执行了较为彻底的一胎半政策,即一胎生儿子就不能再生,一胎生女儿,间隔五年可以再生一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结果就是,当前山东婚龄男子几乎没有兄弟,也就不存在兄弟分家及兄弟争夺父母财产的情况。另外一个结果是,山东出现了普遍的纯女户家庭,按概率,相应年龄阶段的纯女户达到1/4。如此规模的纯女户就改变了村庄中因为没有生儿子而被人骂“断子绝孙”的可能,因为骂他人断子绝孙,就得罪太多人了。
河南省计划生育工作显然没有山东彻底,因为河南农村现在仍然普遍存在着婚龄男子有兄弟的情况,且农民至今仍然有着强烈的生男孩的偏好,村庄只有很少农户没有生儿子,这些没有生出儿子的农户因为数量少,就会被选择出来成为村庄另类,就在村庄斗争中处于“断子绝孙”的不利处境,就很难站直了做得起人。我们在山东和河南农村调研可以明显感到,山东纯女户的心态很正常,甚至因为生女儿,不用操心婚嫁,而更加没有经济压力,现在男女平等,女儿也参与养老,纯女户甚至比生儿子农户过得更好。河南农村情况就大为不同,因为纯女户比较少,没有儿子的农户自觉低人一等,说话办事没有底气,甚至不敢与人对视。
在火葬政策上,河南与山东政策执行力度也大不相同。早在1970年代山东就坚决执行国家火葬政策,到目前,山东农村早已接受了火葬的现实。而且办丧事也越来越简单,丧事简办,易风移俗。河南在1990年代大力推进火葬政策,推进相当不顺利,甚至屡屡出现了严重的群体性事件,结果就是到了现在,河南的火化率仍然不高,农民仍然普遍不接受火葬。
三
总体来讲,当前中国婚龄人口男多女少。从全国来看,大约有3000万男性面临娶不上媳妇打光棍的危险。在传统社会,人口流动性比较差,通婚圈相对固定,每一个区域的光棍都只是本区域的现象,即只有本区域经济条件最差、身体有残疾的少数男性青年可能成为光棍。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中国人口流动性极大地提高,传统通婚圈被打破,经济条件比较差地区女性更多嫁出,而少有女性愿意嫁入,导致这些地区出现了光棍的聚集,一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且身体也好的婚龄男青年也可能娶不上媳妇,或适龄女青年提出更高的结婚要求。
提高结婚要求一般是要更高的彩礼和要求在城市购房。从彩礼的角度来看,华北农村的彩礼一般都是女方向男方父母索要的结婚条件。如果男方没有兄弟,女方向男方父母索要彩礼就只是将父母手中存款(以及未来剩余劳动能力,因为父母可能要借钱并以未来劳动力去偿还)转移到新婚夫妻手中,但一般来讲,因为只有一个儿子,父母所有积蓄以及未来劳动能力都是属于新婚夫妻的。将来父母年老也得由他们赡养。
如果婚龄男孩有兄弟,女方索要彩礼的含义就大为不同了。兄弟越多,父母可以分给儿子的财产和未来劳动能力就越少。同等条件下面女孩当然愿意嫁到独子家庭。有两个儿子的父母为了让儿子娶到媳妇,就倾向提高彩礼。在男方有兄弟的情况下面,女方索要彩礼的性质与独子家庭有了很大差异,即女方不只是将男方父母的积蓄提前转移到自己手上,而且是将父母的积蓄以及剩余劳动能力从男方兄弟那里分割出来。多子家庭娶媳妇越难,女方就越是可能提高彩礼要价以从男方父母那里获得更多积蓄,多子家庭父母为儿子娶媳妇就要付出越大代价,以至于不得不到处借钱来支付彩礼,而还钱只能靠剩余劳动能力。这样一来,妇方索要高额彩礼就是提前分割了父母和兄弟的财产,提前分了家。也是因此彩礼很快上涨。
一旦彩礼普遍上涨,这个上涨的彩礼逐步成为新的地方彩礼标准。即使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也要支付这个高额的彩礼。
因为计划生育不彻底,河南农村目前婚龄男子仍有相当部分有两兄弟甚至多兄弟。河南农民自己的总结是“生两个儿子哭一场”,因为生两个儿子,不仅要为两个儿子付彩礼办婚礼,而且两个儿子的媳妇会要求更高的彩礼。多子地区彩礼更高。独子地区彩礼水平则没有快速上涨的必要。从我们调查情况来看,山东农村普遍比河南富裕,山东农村的彩礼却少有超过5万元的。相对贫穷的河南农村彩礼超过10万元的情况已经相当普遍了。其中原因是,当前山东农村婚龄男青年几乎都是独子,而河南农村婚龄青年中还有相当多人是有兄弟的。
在二子或多子家庭,儿子结婚,父母要支付彩礼,就必须提前积攒,生活过不好是当然的。更糟糕的是,大儿子娶媳妇,大媳妇在嫁入前倾向多向男方父母索要高额彩礼,甚至逼男方父母借债支付彩礼。父母相当艰难地帮大儿子娶到了媳妇,大儿子提前分家出去了再来帮小儿子娶媳妇。因为大儿子结婚支付彩礼太高,父母很难有能力为小儿子提供同等的支付彩礼和举办婚礼的条件,小儿子因此对父母不满,即使娶回来媳妇,这个小媳妇对比大媳妇结婚所得条件,心理也就不会平衡,也就会抱怨公公婆婆。父母为了平息小儿子和小媳妇的怨气,就倾向在各方面给小儿子小媳妇更多帮助,包括更多帮他们生产劳动。父母更多倾向小儿子媳妇又会引发大儿子媳妇的不满,认为父母偏心。结果就是,做父母的为两个儿子结婚操碎了心,却仍然得不到两个儿子媳妇中任何一方面的认可,父母就处在夹缝中没有一天好日子过。在河南多儿子家庭调查,这种年老父母的尴尬甚至悲惨处境具有相当普遍性。在山东农村就要少得多了。
因为政策执行力度不同,造成了同属北方小亲族地区农村相当不同的社会现象。这方面还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内容。
2016年5月1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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