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主权按 老田认为,塘约道路能够产生,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礼俗社会的自发重建过程,其中最有推广价值的就是村集体组织的强化。但农村的组织问题,不能够放任自流,需要上级的介入和帮助。显然,如果能够以政府力量扶持礼俗社会的重建和德性政治领袖的成长,肯定会有助于塘约道路推广的。值得指出的是,在我们看来,老田的礼俗社会和德性政治,和现在的“乡贤”论有所不同。老田所说的德性政治不是对礼俗的复古,而是“需要在平等的成员资格基础上,结合各种要素培养出德性政治权威来,这才有适合于农村地区的管理结构合理运作的基础。”
正文
一、大寨的典型价值在哪里?
说毛时代集体农业不行,很穷困,不如城市工人的生活,拿这个说法来否定集体农业的成就,非常常见。还有更为规范的社会学分层研究,说毛时代存在这样一个由低到高的分层状况:农民处于最底层、其上是集体制工人、国企工人等等。即便是用研究所依据的理论做判断的话,这个所谓的分层研究也是一个笑话,相当于是在体力劳动者群体中间搞分层社会学研究,借用民间说法这是“没有虱子也要硬找一个出来”。
今天回顾,为什么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曾经在1980年代的学界那么热闹,还曾经成为一个中心性的观察角度和学术增长点?其目的看来是为了批判毛时代的不公正不公平罢了。这些个愤青式的研究背后,等同于是指责毛时代没有实现绝对公平。同时,还把难以否定的工业化成绩,涂上一个“道义代价不小”的高成本底色。1980年代的邓胡记“城乡不公平批判”,是一个非常热门的学术增长点,不仅说存在着剪刀差剥夺农民,还说城乡关系的二元结构损害了农民,一时间涌现出了大批为农民待遇鸣不平的学界翘楚。
1984年开始了国企改革,获得了自主权的国企,往往把工厂内部的脏活累活差活独立出来,雇佣农民工来干。改革初期国企开始在脏累差岗位上使用农民工,工资低还没有保障,这就更是激发了对于二元结构的批判热情。在这个批判的早期,很多人都以为批判内容中间,就算是学术含量为零,但是正义感含量不为零,还有可取之处。最终的改革结果,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不是把农民工提高到正式工水平,而是反过来把正式工给灭掉了,下降到了农民工水平,这个过程在朱镕基任上最后完成了,此后基本上不会再有所谓的二元结构差异了,只剩下阶级差异了。这一时期的城乡差别批判,在学术上没有很好地进行总结,特别是缺乏对城乡关系批判如何服务于政治需要的总结,遗留了一个很大的知识政治学空白,此种名实严重背离现象的内在逻辑如何,很值得做学术分析。
其实,毛时代集体农业中间,还真有少数比国企工人更富的,那是人地关系造成的,与集体所有制无关。也就是说,是由于单个劳动力占有的农业资源不同,导致人均年生产水平不同造成的。一般而言,毛时代的农村集体中间,劳均年产粮食超过一吨就会解决温饱问题,超过两吨就会超过国企的双职工家庭的富裕程度。例如大寨当年工分值1.4元,就已经比国企工人更富了。宁夏和内蒙的黄灌区农民,收入水平也超过了国企,以至于当地青年人初中毕业就坚决不读书,回家种田去了。
到了1979年,胡耀邦、万里、杜润生等人想要否定大寨,就说大寨的成绩是伪造的。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被派去大寨,专门找大寨在哪些地方伪造了成绩,除了吴敬琏这种中央委派的打假高人之外,还有一些名记者自愿参加打假——例如范银环。综合吴敬琏和范银环等人几十年的揭发成果,大寨的假,体现在两个方面:吴敬琏说大寨有一项运输副业,所以要从工分值扣去这一部分,这部分收入约占40%;范银环是1963年最先报道大寨的记者之一,他想要靠着吃大寨吃一生,肯定大寨时期吃大寨,大寨被否定时期还可以继续吃,范记者说大寨平均单产数字过高,理由是大寨的耕地面积不止统计数800亩,实际亩数多于此数,到底是多少范记者也不知道,但他肯定实际的平均产量数字,应该要低一些。
认真说起来,大寨还真有不具典型性的方面,可惜右派都是些蠢猪,没有挖出来。大寨的特殊状况,是当地有小煤矿供应燃料,社员生活所需燃料不再依赖秸秆,在那个时期就能够做到秸秆还田——土壤有机质含量极高种成了“海绵田”。结果,在化肥大量普及之先,得益于这一部分农家肥的作用,就能够把单产提高到极高水平。这个恰好是多数农村不具备的条件,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民,都还在依赖秸秆作为燃料烧饭烧菜。
大寨在1960年代后期,农林牧果业都很兴旺,有些文章说什么虎头山光秃秃,这是彻头彻尾的胡说,这可是有无数人去参观见证过的。当年大寨的果树和羊群都是不错的,我的一个小学老师亲自去参观过,回来还给我们做过报告的。查阅文献,1964年李顺达去大寨参观,就谈到山区要发展林牧业,陈永贵很虚心地接受了。
大寨的典型价值,是在全国性的人多地少的情况下,要像大寨那样以活劳动投入为起点,去提高单产,这是唯一出路。大寨就是这样的典型,当然,如果没有低价煤供应的话,在化肥普及之前的增产成绩,可能没有那么显著,但依然会是一个好典型。
二、学大寨了,农民没有普遍富起来,是因为工农剪刀差吗?
有人说,农民没有通过种田富起来,所以大寨的典型意义有限。这样的思路,完全是被那种蠢猪思考带到沟里去了的状况:试问,一个人依靠体力去种几亩田能够解决穷的问题吗?集体农业只是仅仅在一个阶段——缺乏其他投入的情况下,把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提高单产去解决最急迫的吃饭问题,这一个阶段性目标完成之后,第二阶段的发展方向是在地工业化,这个才能够解决剩余劳动力过多、就业不足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不富裕问题。
到了1970年代已经有了“厂社挂钩”的新型工业化模式,在大中城市周边的农村发展得很好。苏南的社队企业就是因为对接国企工厂的劳动力密集型加工环节,而出现了初步兴旺发达的趋势。如果那个趋势继续下去,可以避免工业和人口过度集中于城市的病态城市化模式。在地工业化也不一定是局限在村里怎么着,在县以下出现某种程度的工农业整合,就已经很理想了。
在地工业化并不是为了把农民禁锢在农村,而是为了在消耗同等数量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条件下,提高人民的净福利水平。同等收入条件下,农村生活要远好于城市生活。同时,在工业化进程中,农村作为一种熟人社会,其内在的文明质素也要较城市和工厂呈更少的异化趋势,工农结合以缩小差别的方式,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化道路。工业过度集中于城市的后果太严重了,费孝通不是左派,但他对于文革晚期的“厂社挂钩”还是很高兴的,认为这将有助于超越西方工业化道路过程中的城乡对立和阶级对立。
至于说到毛时代以剪刀差剥夺农民,这纯属胡说,苏联是否搞过剪刀差不太清楚,中国毛时代肯定没有搞过,邓小平时代学界的马屁精教授们,都强调剪刀差问题,这是为了响应官方号召去抹黑从前。
毛时代的工农产品交换比价变动,一直是有利于农村的,各路从剪刀差出发的大仙,没有一个人找到过降低农产品价格同时提高工业品价格的数字证据,全部数字完全一致地显示出:毛时代每个时期都是调高农产品价格同时降低工业品价格,比价一直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的。
有一个叶先生系统地研究了毛时代工农业产品的比价关系变动,清楚地显示剪刀差的说法并没有根据:“从1952年到1977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72.4%,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升了0.1%。”这位叶先生明明知道不存在扩大剪刀差的问题,但他觉得不够,一定要加上自己的概念创新来证明剪刀差存在。他说农业劳动生产力提高得慢,工业的则提高得快,要从这个创新的角度寻找存在剪刀差的依据:“同期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61.5%,而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提高了24.8%。在剔除了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之后,从等价交换的角度考察,剪刀差扩大了20%左右。”[1]
叶先生的剪刀差概念已经完全有别于剪刀差概念的内涵,他把自己的研究强行纳入剪刀差概念框架进行界定,早已越出剪刀差概念原有的内涵和外延,已经构成“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他的比值剪刀差概念如果成立的话,显然已经是说针对不同的工农业生产率提高速度如何更合理地确定比价,而完全不涉及工农业产品比价实际上在扩大的这个“剪刀差”概念的标准内涵。之所以出现这种“对着事实说假话”的问题,其背后的逻辑在于:学者在进行研究的时候就先念地设定了要在剪刀差框架之内,找出毛时代工业投资能力扩张的奥秘,而不愿意扩展自己的视野,在剪刀差之外去寻找新的因果链接,因此,就会出现这种完全无视逻辑的怪事。
下面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详细数据,在每一个时期,工农业产品定价的趋势都是:农产品的价格是愈趋上升的,农产品跟工业品的交换比价是愈趋缩小的,没有执行过扩大剪刀差的政策。“以一九五〇年为100,一九五二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21.6,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9.7,工农业品综合比价指数为90.2(以农产品收购指数为100),交换比价缩小了9.8%……一五期间,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提高了20.2%,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升了2.2%……一九六五年与一九五七年相比,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28.5%,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升5.6%……一九七六年同一九六五年相比,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提高了11.6%,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降低了7.3%。”[2]
最后,那些人为了完成论证任务,凭空捏造了一个“比值剪刀差”概念来完成论证,说由于工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不同,结果工业品价格下降慢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所以存在着比值剪刀差。但剪刀差的原本概念内涵是很清楚的:压低农产品价格同时提高工业品价格,据此获取价格剪刀差的。因为这种情况完全不存在,所以,只得给剪刀差重新定义。
三、城乡二元结构是怎么来的?
二元结构是由于“进入流量管制”引发的,城市就业机会过于稀缺,且共产党进城之后大幅提升了工厂就业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按照主流经济学的说法是把工资率提升到远高于市场均衡工资率的水平,结果导致均衡破坏——想要当工人的人数大大多于就业岗位数,这就需要流量进入管制。由一个单位的流量管制,扩张到全局的城乡管制,这个是可以用西方经济学进行解释的。若不如此限制,则需要工厂就业制度向着解放前倒退,恢复均衡工资率。
就城乡之间的流动而言,1957年之前渠道相对通畅,城市工业化速度很快,劳动力需求很殷切,稍有文化的农村年轻人,均可以通过工厂招募考核。1958年进城人数极多,这一年各地招工人数两千万,至1960年年底,城市人口增加3174万人。1961年开始压缩城市人口,此后进城就极为艰难,甚至城市里解放后生的婴儿潮人口,于文革期间逐次进入就业年龄段,也很难谋到就业机会,上山下乡运动与此有关系。这个状况,相当于是1958-1960年三年的过度扩招,导致此后十多年的招工机会萎缩,城乡流动和城市就业均受到这一次过度扩张的影响。
城市的均衡工资率远高于农村,只是在“一五时期”较为显著。由于1958-1960年的过度扩招,就业人数过多,远超农村的最大供养水平,由此带来了人均工资率的长期难于提升。这在城市的工厂里头,出现了非常不同的两群工人,一是1957年之前已经经过几次提级的老工人,二是后来加入很少获得提级机会的新工人,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存在了很长时间。后续就业的多数新工人的低工资,是一个普遍现象。由此,出现了一个遍布城乡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几乎每一个单位或者食堂,都要在单位空地上种植菜园或者其他农作物,目的是通过这个方式降低一部分生活成本,当时被美化为“亦工亦农”的方针,实际上是降低生活成本的迫切需要。
直到老田上高中的时候,校园空地依然是菜地而不是花草,等到朱镕基第三次调高公务员工资之后,全国各地的单位和机构开始了一个花草转型——空地开始种花种草,不再服务于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了。老田1986年到武汉上学,校门口就是菜地,校园内也还看到很多菜地。
朱镕基任上屡次调高公务员工资,这导致1990年代中晚期另外一个新情况开始出现。最先是在农村——农民负担过重,养官成本过高,农民已经受不了了。到了现在,已经是接近于全民负担过重了。依据2016年的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人,是年税收收入130354亿元,城市就业人口每人均税负3.15万元,如果减去不从事生产专门吃财政饭的人数,人均税负肯定接近甚至超过4万元。而去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只有2088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3]。从这个数据对比可知,对于那些吃不到财政饭的人来说,就业者税负业已超过了平均收入。
四、改革使社会治理从“礼俗社会”走向“法理社会”
毛时代农村和城市工厂的管理中,都有三个传统在起作用:一是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斗争会确立的官兵平等传统,这是从井冈山三湾改编开始确立的;第二个传统是熟人社会中间肯定会自发重建的礼俗社会传统,农村原本就有,城市工厂在五反运动之后,稳定就业和稳定工资就已经出现,单位制大多数特点就已经具备了,然后工人和基层管理干部就开始了重建礼俗社会传统;第三个传统是法理社会的合理合法性权威,这个是通过政府的政策和法令下达,还通过人事调动和任免来体现的。
在工厂、农村和军队这三个不同的组织内部,在农村礼俗社会传统是基础和底色,比较强大,家族制度和宗族组织本来就是礼俗社会的结构内容。在军队内部这一部分不可能存在,工厂内部也少。而法理型权威的引入,对于礼俗社会有着干预和规制的效果,好的例子就是陈永贵那种自下而上赋权配合了自上而下的赋权,在不需要过多的强制手段就能够实现良治。坏的后果,是投机和宗派相互缠绕,小岗村大约是两者皆无的一个例子。
宗族组织也是一种权力,都有好和坏的一面。农村以前宗族权力支持法理权力,队长或者大队干部敢于胡作非为的也有;甚至支持个别社员使坏的也不少,毛时代有一个概念叫做“大社员”,这种人老是干活不出力气还占便宜,老是不服管理,社员也很痛恨,这样的人能够产生,背后就是宗族势力的支持。每一种权力都可能被滥用,需要制约与平衡。
宗族组织基于血缘或者地缘关系而成立,其内在基础是相对平等的成员资格,这在毛时代城乡单位制中间被普遍化和最大化了,由于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关系的引入,对于管理权的要求及其产生方式都有了新的改变,先秦诸子所期待的德性政治领袖诸如陈永贵和王进喜等人的出现,是一个有力的“复辟大同”的证明;同时,王进喜和陈永贵还受到上级科层组织的赋权,这也是一种强化;自组织的理性化趋势,也有一部分,不再是纯粹的德性政治领袖而已。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毛时代以公检法为代表的镇压机器最小化,说明礼俗社会的发达和德性政治的引入,虽然还达不到消灭国家机器的高度,但已经显示出部分接管镇压职能且维护秩序的重任,或者说,毛时代的秩序维护已经主要是由熟人社会的单位制内部的礼俗社会和自律来实现了,而不是依赖外在的镇压与监控职能了。
作为熟人社会的礼俗社会,有很多初级群体的特征,其实也不需要过度侵入个人的私密空间,因为毛时代经济水平低,个人的各项消费和住宅分配的公共性很强,缺乏支持空间区隔的经济条件,这在城市工厂里特别明显,诸如大家都去澡堂、食堂、集体宿舍等,这不是制度在设计上硬要如此,而是在事实上难于区隔开来。
我个人看法,毛时代对于礼俗社会的赋权尚属充分,效果也不算坏,问题是制度化水平较低,相当于是学徒工阶段出现了各种滥用,例如搞“预防犯罪”的行为就很不妥,这个违背了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规则。那个学徒工阶段很难超越的原因,主因在于高层的知识精英和管理精英,老是要逆着这个趋势去进行根本性革命,而不是深入进去总结提升,结果上级反对下级的经验而不是去支持提升下级的好经验,这就导致制度框架在基层自身的经验水平上蹒跚缓步,没有出现系统化的经验整理和提升趋势。
在瓦解了农村的集体经济之后,在城市里也一样引入了强化管理权的改革方向。毛后时代的社会质变,在城市导致1990年代晚期单位制彻底解体,由此带来流动性增强和陌生人社会的确立,这对于镇压机器的需要大增,但秩序维护力量却下降了,这个趋势可以视为法理社会对于礼俗社会的接管。
五、塘约道路:重建礼俗社会和德行政治
在1990年代城市逐步地回归陌生人社会之后,农村还有些老传统在起作用,塘约村的经验能够出来就是一个例证。农村的市场化及其瓦解作用,还没有那么严重,如果现在着手能够培养出或者扶持塘约村那样的村集体组织出来,如果能够有三分之一的村集体组织强化,也是很大的成绩。塘约道路能够产生,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礼俗社会的自发重建过程。
在塘约道路中间,最有推广价值的就是村集体组织的强化,据以联系到全部村民和土地。对于其村民全部回乡就业的模式,把粮食种植业发展为商品农业,这肯定是难以推广的。而村集体流转全部耕地,进行有效经营这一点,是有普遍价值的。在耕地大面积抛荒的情况下,如果村集体能够集中土地,搞好水利和道路,引入机械化的耕作,至少每个村能够容许十来个年轻人回乡种地,一方面可以避免稀缺土地资源的抛荒,同时也给少数村民在乡就业以机会。从宏观看,可以以村集体对接国家的财政支农政策,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增进粮食安全。
总而言之,农村的组织问题,不能够放任自流,需要上级的介入和帮助。显然,如果能够以政府力量扶持礼俗社会的重建和德性政治领袖的成长,肯定会有助于塘约道路推广的。在发展方向上,如果以恢复“耕地种粮”为基础来进行规划,会更加靠谱些。如果一个年轻人,能够享受50-60亩地的净收入,大概就可以不去打工了,这样,就能够留住一些有技术学习能力的年轻人在村。同时,村集体的存在,还可以作为普通村民土地及其收益的托管人,哪怕是种粮食,每年也应该给出一点点地租给原户主——例如一亩地30-50斤粮食,这个是接续村民资格的政治性和社会性价值的体现。
目前中央政策性支农资金不少,多被大户和商业资本套走,无助于农村和土地的恢复,在这个方面,村集体比资本要靠谱的多。因此,政府的努力方向,应该配合村集体组织的强化,去培植合格的政策对接主体,而不是扶持资本下乡。
农村的组织资源,始终难以在法理权威基础上重建,或者反过来,单一地依赖礼俗社会权威的作用。而是需要在平等的成员资格基础上,结合各种要素培养出德性政治权威来,这才有适合于农村地区的管理结构合理运作的基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注释
[1]叶善蓬:《新中国价格简史》,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178-179页。
[2]胡邦定主编《当代中国的物价》当代中国出版社电子图书,第十六章第三节。
[3]参见链接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ndtj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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