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任盛宇(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新寨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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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破解“三农”难题的不二法门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一些地方把村级集体经济“破零”作为贫困村能否出列的重要考量指标。虽然在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绝大多数农村已经将集体土地、林地等资产全部承包到户,发展集体经济既无可用资本,又无人才支持,瓶颈重重,但是我坚定认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破解“三农”难题的不二法门。
我所定义的“农村集体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的集体经济,是村委会、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农户间虚拟联合,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集体经济,这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村大集体经济有着本质区别。
(一)发展和壮大农村新集体经济,是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
绝大多数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离开农村,未离开农业,发展无资金,无项目,无思路。即使通过精准帮扶使其在短期内完成脱贫,但是从长远来看,许多农户返贫的压力依然很大。所以,通过集体经济把农户组织起来抱团发展,是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的可行路径。没有集体经济,农村文体卫生、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也寸步难行,新农村建设只能停留在口号上。
(二)发展和壮大农村新集体经济,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群众道德素质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最佳切入点。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四十年的持续发展,目前困扰农村的最突出问题,已经不是经济增长问题,而是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如:干群矛盾激化,基层党组织涣散,群众道德滑坡,集体主义观念丧失殆尽,传统孝道文化几近摧毁等,应该引起党和政府的最大关注。
一些农村一盘散沙,除非分发化肥、地膜,召集不起党支部会议和村民大会;老年人房子年久失修,有儿有女且都有一定经济能力,但是还是找政府申请危房改造,不满足要求就上访;自家田间道路暴雨冲毁,申请政府维修,政府出机械,要求农户出人工配合,农户反向政府索要工钱。近期有一件工作对我触动很深:村民苗圃失火,我们向附近一个驻军求援。在解放军战士奋力灭火的同时,村民却在袖手旁观,没有一个乡邻主动伸出援手!
不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提升群众整体道德素质,不弘扬集体主义精神,那么,中国的经济发展能走多远?百姓幸福指数能有多高?民族前途又能有多大?
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没有依托,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就缺乏平台。
二、农业经营的理性规模和实现路径
农业经营的理性规模应该是经济效率和社会稳定的最佳平衡点。过去我们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结果是效率上去了,公平却没有兼顾好。广大基层干部能够清楚看到,农村内部矛盾盘根错节,特别是在土地问题上,更是诸多矛盾的焦点。过去征收提留摊派,外出务工的农民往往把耕地全部退回给村集体,现在拖家带口回到村里,但是没有一亩土地;有人进城经商成功,举家成为城市居民,城里拥有商品房甚至商业用房,但是农村土地仍然保留;人死了耕地不减,而有人新娶老婆务农,新生孩子务农,但是没有新增耕地;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人多分了土地,现在又抽不回来;有人自从包产到户以来就没有交过农业税,有人分文未欠,交的交了,拖欠的也不再要了……。许多基层干部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态度消极,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在相当程度上,就是为了避免确权登记引爆农地矛盾这个“火药桶”。
农村改革如履薄冰。关于农业规模化经营问题,我有以下思考:
(一)必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我这里只谈一件工作实例。2013年,我乡建成了1万亩膜下滴灌高产示范田,现在四年时间过去了,效益非常不好。一个灌溉单位(以井片划分)200余亩耕地,可能涉及几十户、上百户,协调成本很高,再加上种植品种不同,灌溉期也不同,使得1万亩农田中,除了集中经营的200亩耕地(乡政府以前的原种厂,现在承包给了种植大户)使用该灌溉系统外,其余95%的膜下滴灌设备全部闲置、荒废。国家的数百万元水利投资就这样被无情浪费掉了!
(二)审慎对待农地流转。
1、农地即使“三权”分置、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也很难流转顺畅。
由于征地补偿标准由政府统一控制,使得农地流转很难形成一个成熟的市场价格。以我县为例,农户流转土地的心理价位为征地补偿标准,每亩耕地约三万元左右。农民宁愿把田无偿提供给亲戚经营甚至荒芜,也不愿低于该价流转出去。而现在确权登记又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预期。事实上,如果集中流转后不改变农地用途,需要经营五、六十年方能收回流转成本。除非城市资本为了工商开发储备土地,若真正从事农业生产,没有人愿意承担如此高昂的流转费用。我所了解的一家农业龙头企业,就是以农业取得贷款,然后在省城开发房地产。不要责备企业家的良知,资本天生逐利而行。所以,中短期内,家庭农场和农业公司还难以扛起中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大旗。
2、农地流转,不利于保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
农村弱势群体家底薄,融资能力差,面临家人大病、丧葬嫁娶、子女上学等开支,被迫廉价出让土地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其他农户。我了解过一个极端案例:有吸毒人员2000元就转让了自家10亩平川地的20年承包经营权。农地流转的一个最大可能消极后果就是:贫困农户的失地风险增加,农村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不利于扶贫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抓实“互换并地”工作,有序引导农户合作规模化经营。
我们目前存在的最大农业效率问题,就是耕地细碎化严重。
近期,我走访调研了大量农户,大家都强烈欢迎并地改革。新寨乡羊道沟村王保林经营着20余亩耕地,分别位于八个地块,在开畔和刹墒中,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处理临地分界,虽然使用农机耕作,但是仍需耗费八天时间。而如果并为一个地块,耕作20余亩田仅需一天半时间。大刘家湾村老党员刘根承包经营着20亩耕地,分别位于6个地块,耕作很不方便,他说,如果能够集中到一个地块,即使少分2亩田,他都愿意。这也是其他村民的普遍心声。
全国许多地方,如安徽省蒙城县、河南省民权县、甘肃省金昌市等,土地“互换并块”工作已经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其中河南省商丘市早在2010年就开始推行“互换并地”工作了。
但是,七年来,“互换并地”工作为什么没能在全国范围推广开呢?由于研究条件有限,我没有找到各地详细的并地操作流程和存在问题报告。我感到,各试点应该存在一些尚未克服的工作瓶颈,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农户间协调层级太多,土地互换成本太高;第二、对于耕地质量等级存在的客观差异,尚未形成一个可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通过一定范围的调研,我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货币化衡量土地价值。
针对耕地质量等级客观上存在差异,如平川地与坡耕地的差别,给土地互换工作带来障碍这一难题,我的解决思路是:经村民大会评定,全体村民认可,确定本村内各种等级耕地的流转价格(只需确定一个相对价格,而不一定是市场真实流转价格),把农户所承包耕地货币化。如某农民拥有30亩耕地,经评估总价值为60万元,在“互换并地”中,只需获得同等价值的耕地,而不必严格为30亩。
2、构建虚拟土地流转媒介。
媒介可以为村委会,也可以为任意村民。基本操作原理:全村耕地流转给土地流转媒介,再由流转媒介流转给村民等价土地,在第二次流转中实现农户“一块田”目标。如上例农民,将自己价值60万元的8小块耕地流转给流转媒介,然后再从流转媒介通过抽签等方式流转回价值60万元的一整块耕地。土地流转媒介的设立,可以有效解决在常规的土地“互换并地”工作中,一户农户可能需要协调多户甚至几十户农户的问题。
3、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引导亲朋好友间地块相邻,以便于农户更大范围的合作规模化经营。
以大刘家湾村为例:现在,分散耕地对外承包费一般为200元/亩,而如果是百亩以上的连片耕地,承包费能达到500元/亩甚至更多。如果自营或者合作经营,规模化耕作的收益溢出也不应该低于300元/亩。全五寨县人均耕地6.4亩,如果能够实现耕地合作规模化经营,人均增收可望突破1900元/年。各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大都在村务农,“互换并地”后的合作经营能够很好地自动惠及贫困户。推动农地合作规模化经营对于精准扶贫的意义,既能立竿见影,更具长期功效。
(四)发展村级互助金融。
受市场法则支配,不用说各大商业银行,就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也都有去农化的强大动力。所以,即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下的局面仍将长期存在。
汪三贵老师的《村级互助金的贫困瞄准机制研究》让我认识到:发展农村互助金融,既是建立金融扶贫长效机制的最佳路径,也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契机。
在互助金规模小的时候,为了降低运行成本,可以由农村信用合作社托管借贷业务,政府补贴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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