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再给转基因转转一闷棍
——严厉重罚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
2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以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属于食品宣传欺诈。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针对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双罚制。即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要直接处罚涉案有关人员: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还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两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众所周知,2015年10月实施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显著标示”,但仍有很多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危害人民食品安全。这次国家食药监总局严厉查处,再给转转们狠狠的一闷棍。
附:
相关文章
刘金华:关注转基因,这个问题不简单 视频附文字稿:《转基因赌局:用生命下注》 佟屏亚:转基因作物能抗虫、增产是骗人的 顾秀林:世界数百科学家公开宣言:转基因安全无共识 最经得起科学考验的转基因问题意见书(全) 孟山都的黑心成长史 佟屏亚:农业部把转基因谎言“科普”到中学生课堂,罪过! 杨昭友:转基因鬼子来了,中华民族何处去? 直言了|官方机构和官方媒体合伙撒谎:联合国没说“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都安全” 江晓原:为何要回避转基因主粮的专利问题?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