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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光:农村经营体制变迁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处于涣散的状态。联产承包责任制被视为我国农村改革最伟大的制度成就,这个制度也确实释放了农村的生产力'...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处于涣散的状态。联产承包责任制被视为我国农村改革最伟大的制度成就,这个制度也确实释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但是在另一方面也使得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倒退到小农经济时代。农村大包干之后,小农经济又成为主导的经济形态。当大包干所带来的制度变迁的能量释放殆尽之后,小农经济内在的弊端就逐渐暴露出来。 农村经营体制变迁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节选自王曙光著《中国农村》一书)21世纪初,“新农村建设”的口号再一次被提出来。“新农村建设”确实是一个好口号。类似的口号在20世纪30年代被当时的国民政府提出过,然而占据乡村权威治理空间的乡村士绅体系、占据乡村行政管理空间的保甲制度、传统的宗族力量和残缺的农民土地所有权制度、政府包办式农民合作运动等,都不足以支撑国民政府的新农村建设的看似宏大的构想。这个口号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也被雄心勃勃的新政权提出来了。土地制度彻底改变,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乡村治理空间发生了彻底的变化,新的政治代表人充当了村庄的权威,原有的士绅体系和宗族力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乡村行政管理制度逐步转变为以政治控制为核心的体系,这种政治控制使原有的松散式的农村行政管理逐渐转变为集中式的农村行政管理;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对农村合作制度的充满理想的大力推动与基本务实的工作理念。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段时间,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若干奇迹般的成果,农业生产的秩序和效率都提升了,农业要素的整合(包括劳动力、土地、生产工具以及信贷资金等)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使粮食产量得以维持新中国成立之后百废待兴、工业建设高潮逐步到来、新政权行政体系不断膨胀的局面。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70年代末期,新政权所实施的农村政策由于深受当时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影响而逐步变得僵硬和单一化。在这种僵硬单一的农村政策体系下,产生了对农民所有生产要素自由支配权的全面的干预与控制,而合作化在极短时间之内的迅速升级,剥夺了农民自由选择生产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权利。对农业剩余的大规模强制性剥夺以及农民在人民公社中退出权的缺失使农民对合作社制度和农村权威体系失去了信任,从而孕育着内部变革的可能性。以安徽凤阳小岗村为代表的草根力量,终于在一瞬间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颠覆和否定的原有的大一统的土地制度、乡村行政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实行分田单干,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这一次对传统农村土地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否定,获得了务实的中央决策者的默许式的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使各类农业生产要素的支配权重新回归到农民手中。农民有了土地的支配权,有了自己劳动力的支配权,有了对自己生产资料的支配权,从而使农村经济焕发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与生机,农业生产在短暂的几年内就超越了历史水平,粮食产量之高甚至使农村在80年代后期出现了卖粮难的局面。然而,在这场“否定”之后30年,农村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农村大规模凋敝、乡村治理体系瘫痪、农业生产效率和市场适应性的低下,使原有的农村生产关系又孕育着新的变革和“否定之否定”。在21世纪初期,“新农村建设”这个诱人的口号第三次被提出。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人们突然发现,分田单干也许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但解决不了农民的致富问题。安徽凤阳小岗村,尽管衣食无忧,结束了出去讨饭的历史,但是农民收入不高,生活水准低下,人均收入竟然落后于凤阳县的平均水平。当小岗村还在陷于“分”与“合”的争论中不能自拔的时候,有一些村庄却在悄悄地行动了。一些村庄采取的农村建设模式是一种全方位的合作模式,对单干体制进行了“否定之否定”,很多地方的合作社和集体经济开始重新焕发生机。合作社几乎将一切生产要素加以重新整合,农民通过生产要素的整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使分散的小农经济转变为农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分散的小农与现代化农业产业之间的矛盾,封闭的乡土社会构造与现代社会运行体系之间的矛盾,是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现代农业已经产业化,农业生产的各个系统需要高度组织化的体系与之相匹配,分散的小农在信息获取、签订契约、生产质量保证、市场开拓等环节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同时,封闭的乡土社会在人际交往方式、基层组织方面的劣势也非常明显,已经很难适应现代社会交往机制的需要。乡土社会以宗族、亲缘凝结起来的交往网络在现代的社会中已失去往日的优势,而农村现在又难以形成新的组织架构来代替原有的宗族与亲缘关系网络。因此,从农村基层治理的角度看来,与现代产业化的农业生产制度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农村迫切需要有新的组织化载体,来应对现代农业产业化带来的挑战。这就涉及到农民自组织能力的提升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处于涣散的状态。联产承包责任制被视为我国农村改革最伟大的制度成就,这个制度也确实释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推进奠定了基础。但是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另一方面也使得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倒退到小农经济时代。我国有漫长的小农经济的历史,在这个长达几千年的过程中,造就了我国民众浓厚的小农意识。而农村大包干之后,小农经济又成为主导的经济形态。当大包干所带来的制度变迁的能量释放殆尽之后,小农经济内在的弊端就逐渐暴露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农村改革近40年后,农村又面临着一次新的变革,这次变革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的自组织能力,重新塑造农民的组织载体,以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相对接。(王曙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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