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要发展,农村要富裕,产业要兴旺、新型合作化是必由之路。单个的农民,绝大多数资金少,技术少,不懂管理,文化水平低,他们投资创业,失败的概率非常大,所有大多数农民他都不敢创业都是选择打工。这就决定了,合作化是唯一通往胜利的道路,不合作,单打独斗是死路一条。
新型合作化也是体现我国国家性质的唯一道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级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把国家力量倾注于一点儿,帮助某个人发展“私产”,这不符合我国的国家性质。
新型合作化必须以自愿为前提。农民种地是为了赚钱,打工也是为了赚钱,如果加入合作社能赚更多钱,农民当然会自愿加入。如果多数农民都不愿意加入,那就是不看好,认为风险大于收益,要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更他们自主权,这是保证不走弯路的前提。
新型合作化之“新”。一是“新”在不是平均主义按人头分配,而是按“股”分配。二是“新”在完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充分接受市场风险考验。
新型合作化需要一只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合伙企业破产大多破在“分赃不均”。确保管理队伍能够带领合作社盈利是一方面,确保管理队伍清正廉洁是另一个重要方面。
现在的大型企业大多数都是股份制的,他们能够存活,能够发展壮大。那么我们的乡村振兴合作社也是股份制的,我们也一定能够发展壮大。当然,我想到的肯定有很多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但是按照我的思路前进,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取得乡村振兴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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