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孔庆东输掉的“官司”
广申
中国之大,无奇不有,于今为甚。最近中国出了一件奇事,翻遍中国现行的法律条文找不出关于“汉奸”的定义,找不出判定“汉奸”是好是坏的标准,孔庆东却因在微博上说一名网民是“汉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为不当评论,认定那位网民受到了侮辱,被损害了声誉,要孔庆东赔礼道歉,要给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场“官司”孔庆东离奇地输掉了。
我们知道的事实是,有人在社会上被无数人骂作汉奸,不但声誉没有受影响,反而知名度大涨,或荣登中国的“百大思想家”阵容,或荣膺“国师”登堂入室指点江山,或入列国际著名人士受到民主自由国家的保护。他们名利双收,财源滚滚,哪有丁点损失;他们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岂见受辱分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算不算“罔顾事实”,算不算“无‘法’裁判”?
中国有个叫刘晓波的人,他的当家学说就是“三百年殖民地”论。这是典型的、百分之百符合词典“汉奸”定义的说法。诺贝尔奖设立百余年来第一次送给中国大陆人就是给了他,而且是“和平奖”啊!中国人对100多年来外敌入侵都有切肤之痛啊。刘晓波就那么就得了,有多少人羡慕嫉妒恨。
中国有个叫茅于轼的人,是几十万右派中的一个。所有右派都认为自己不是右派,被冤枉了,他是全中国唯一一个公开宣布被“准确地打成了右派”的人,前二十年没多少人知其大名。这三十年因时常发表被多人指证为“汉奸”言论后,声名鹊起。近年来年事越高调门越高,名声大震,全国乃至全球闻名了。他被许多少年人、老年人捧为导师,各路媒体竞相采访,每当国家或国际社会摊上事,都要请他发表高见。到处请他演讲,到处请他发表文章。美国,就是全世界都做的中国做得最多的“美国梦”的美国将他奉为上宾,给他发奖状、奖金。这无论如何不能说被人骂作汉奸后声誉下降了吧?
这年头谁要是被骂作“汉奸”,相当于交了投名状。有多少人顶着“汉奸”的头衔后呼朋唤友,广交国际友人,版税见着风地涨。那位网民打官司的目的是要消除坏声誉,扩大好声誉。按照现实的逻辑,孔庆东作为名人恰恰给他免费带来了比别人多得多的声誉。法院之“在微博”发表道歉声明“明显会将该种不当评论的影响扩大,与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判决目的相违背”的说法是不利于这位网民的诉讼目的。影响范围扩大不是更好吗?原来他不过是个小嘎儿,现在有多少大V明里暗里帮他。我们已经看到这位网民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了。如果年轻的他按照业已显露出的想问题做事情的方式越走越远,加上国内外公知接着忽悠,必将在中国众多刘晓波、茅于轼继任者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记得因为这些年符合各类词典上“汉奸”条文定义的言行甚嚣尘上,人人争当“汉奸”、争当“大汉奸”的现象越演越烈,许多年许多人许多次呼吁全国人大制定《反汉奸法》。比较有名的是2007年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喻权域作为第一提案人,向大会提交了《反汉奸法》提案。但是不出所料,高层置之不理,不知道他们想什么?
奇了怪了,没有汉奸罪,当汉奸没人管,还有赏,被骂作汉奸却不行。难道这是新版的“打左灯向右转”吗?
网上曾有评选中国十大汉奸活动,大家踊跃提名,争得面红耳赤,竞争非常激烈,没选上的还愤愤不平。建议扩大规模,将有汉奸言论、行为、或有汉奸倾向的人评选出100人,可能也就这么多人了吧。成立一个2万元的基金,骂他们一句汉奸后,按照这次判例,每人发200元。如果有谁领钱,说明他不想当汉奸,起码不敢公开当。如果有谁不要,说明他死心塌地当汉奸,省得打口水官司。
200元,相当于发了一个牌儿,挂在脖子上,大伙都来监督。这就算孔庆东输了“官司”,做了件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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