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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侮辱了谁?——真相是孔庆东老师遭到汉奸以判官姿态以法律名义的接连六次侮辱

字号+作者:堪锐堪韧5 来源:堪锐堪韧5的新浪博客 2015-01-11 10:41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著名爱国学者的微博受众,一般来说,有如下几类:一类是粉丝;二类是立场摇摆不定的取经者;三类是汉奸。 孔庆东老师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学问文章人'...

     著名爱国学者的微博受众,一般来说,有如下几类:一类是粉丝;二类是立场摇摆不定的取经者;三类是汉奸。Wsr品论天涯网

     孔庆东老师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学问文章人品才华……独步天下,当世罕见。那么,201256日在新浪微博中对孔老师指出诗不合格律,后来又起诉炒作的,会是哪一类的呢?Wsr品论天涯网

     首先孔老师的粉丝是不会做这等事的,粉丝们如当真想了解格律知识,必会以求教的口吻留言,而不是在未细看文章的情况下,自以为是又颇为无礼地指出诗不合格律Wsr品论天涯网

     至于立场摇摆不定的取经者,出于无可无不可的心理,加以珍视时间,也是不会在微博中向北大中文系知名教授、著名爱国学者指出诗不合格律的。Wsr品论天涯网

     上述两类受众排除之后,剩下的就是第三类——汉奸。一个注册时并未实名的昵称叫做“rushiwolai2012"(起诉书中自称实名为关凯元)的,就做了这种汉奸才会做的事。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08538号的民事判决书中,通篇未说明“rushiwolai2012"(起诉书中自称实名为关凯元)质疑的完整原话,倒是不厌其烦地两次完整地提及孔老师的回复,一面模糊,一面清晰,对比之下,以为如此即可自证孔老师的法律责任。其实,这就好比抗日战争时期汉奸阵营的一个小喽罗,公开质疑毛主席的诗不合格律、打仗不合章法一样厚颜无耻,一样荒唐可笑。Wsr品论天涯网

    然而,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在二审判决书中却称“rushiwolai2012”(起诉书中自称实名为关凯元)的言语不具有侮辱性故维持原判。什么叫“侮辱”,难道非要打骂才算侮辱——请看侮辱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的解释: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汉奸阵营中的小喽罗居然敢上门强硬地叫板孔老师的文学常识,这不是侮辱又是什么?敌人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孔老师的回复不过是正当防卫,一点儿防卫过当也没有,判决书中说的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对方是不正确的。难道,你让为国为民整日操劳的孔老师,要一个一个地对付网络上像“rushiwolai2012”这样不实名的汉奸小喽罗的侮辱和挑衅吗?惩一儆百、杀鸡儆猴的道理不难懂啊。Wsr品论天涯网

        侮辱者侮辱了被侮辱者,再以对方正当防卫为由,诉诸法律,肆意炒作,进行第二次侮辱。然后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侮辱者胜诉,乘机对被侮辱者进行第三、四次侮辱。Wsr品论天涯网

       汉奸侮辱了爱国学者,再以对方正当防卫为由,诉诸法律,肆意炒作,进行第二次侮辱。然后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汉奸胜诉,乘机对爱国学者进行第三、四次侮辱。Wsr品论天涯网

    那么,在这件事上,邪恶对正义的反复侮辱,到此为止了吗?NO。这时跳出来一个南方广电集团的小丑,名曰吴晓平这一小丑主持人在南京广播电视台十八频道听我韶韶栏目中,同恶相济地呼应“rushiwolai2012”(起诉书中自称实名为关凯元)以及相关判决和媒体的转载,禽兽不如地对孔老师对爱国力量对正义力量进行赤裸裸的侮辱:比如狂吠孔老师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些名气,完全依靠骂人骂出来的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还将其蜀犬吠日的丑态长期挂在网上。Wsr品论天涯网

      这是汉奸实施的第五次侮辱。Wsr品论天涯网

      孔老师迫不得已再次拿起法律的武器,可是北京海淀区法院在20141215日的判决结果,极其荒谬地又一次支持侮辱者,支持汉奸Wsr品论天涯网

      这是爱国力量,这是正义力量,在同一件事上,受到的来自汉奸的第六次侮辱Wsr品论天涯网

      试举判决书中的几段话,看看同一个法院,就同一类起诉,是如何以双重标准,抑善扬恶,打红护黑的吧Wsr品论天涯网

      摘录之一:孔庆东系北京大学教授,近年来因爆粗口骂人等事件引发不少争议。”——法院此话貌似公允,实则是非不分,明显偏袒被告吴晓平。Wsr品论天涯网

      摘录之二:《听我韶韶》是一档电视新闻评论类节目,其特点决定,需要结合最近发生的具有较高新闻价值、评论价值的事件、问题或社会现象展开评论、剖析,发表意见和态度。这种电视题材的特殊性,使得评论人在进行触及有关他人或相关社会现象痛痒的批评时,说的常是别人不爱听的话,甚至会使用一些贬损性词语、语句,以达到针砭时弊、扶正祛邪、促进内省自律等作用。而批评总会使得被批评者在精神上产生挫折感乃至精神上的痛苦、伤害,容易产生名誉权纠纷。但是,对于社会而言,新闻评论有其存在的重要价值,是大众表达意见、交流思想以及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这种独特价值决定,对于新闻评论应适度宽容,慎重认定侵权。 ——批评的目的如果不是主持正义,而自以为是的人身攻击,泼妇谩骂,引起注意,那跟禽兽有什么区别?吴晓平等被告以及为其撑腰的背后势力,这是禽兽不如的路上狂窜!Wsr品论天涯网

      摘录之三:从前后文综合分析,应是吴晓平在查阅相关骂人事件后得出的个人真实意见,并不存在借机恶意侮辱、诽谤的情况,难以认定该句评论侵犯孔庆东的名誉权。 ——日本发动侵略中国,也是真实意见的体现,难道就可以免罪吗?判决书这种逻辑极其荒谬粗暴。Wsr品论天涯网

       同时,摘录之二、三这两段话,完全可以作为判决“rushiwolai2012"(起诉书中自称实名为关凯元)败诉的宣判词。Wsr品论天涯网

       摘录之四:吴晓平评论的重点并非仅仅针对孔庆东个人,而是以该事件为评论基础,展开后面围绕北大高等学府、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教师不能为人师表的危害等关涉社会公共利益话题的大段评论,从语气、语调、语境等方面综合分析、整体判断,难以认定其存在侮辱孔庆东人格的恶意。鉴于孔庆东作为公众人物,较社会一般人在承受社会舆论方面有较高容忍义务,本院认为不能因新闻评论时的个别用语本身存在一定的贬义,就断章取义认定构成侮辱,吴晓平的相关评论内容尚未达到侮辱的严重程度,不构成侵犯名誉权。”——这是吃人不吐骨头,这是杀人如草,这是在嫁祸于人!企图把那些祸国殃民、误人子弟的教授行径,残暴地转嫁到爱国学者的身上,插着公平正义的旗子,借以围剿爱国力量。Wsr品论天涯网

       ……Wsr品论天涯网

      由此可知,经手这一案件的法官及其背后力量,究竟是什么货色!Wsr品论天涯网

   公开地、接连地以法律的名义支持侮辱者,支持汉奸,支持邪恶,这就是大法党鼓吹的以法治国?这就是程序正义若是听从这些害人精,老百姓还有活路么?Wsr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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