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朋友发来电邮,对最近北京海淀区法院和丰台区法院应《炎黄春秋》洪振快的要求,立案起诉梅新育和郭松民一事感到困惑。想听听我对此事的看法。
此事起因于《炎黄春秋》副主编洪振快在《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上发表对抗日战争期间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进行说三道四的长篇文章,题目是《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被梅新育和郭松民在微博上臭骂了一句引起的。洪振快要纠缠抗战期间为中国人不做亡国奴而舍生忘死,风歺露宿,挨饥忍渴在枪林弹雨中战斗的英雄故事的细节,是吃饱了撑得难受要无事找事还是另有动机在这里不去考究。这篇文章要讨论的是这起官司的社会影响。
官司起因于洪振快在《炎黄春秋》的文章激起梅新育和郭松民的义愤,对洪振快臭骂了一句,洪振快认为他受宪法、民法保护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因此要起诉梅、郭两位。北京海淀区法院和丰台区法院应洪振快的要求在2014年立案。本来定于去年六月四号开庭,但因某种法庭沒有讲明的原因,法庭于开庭的前一天又突然宣布推迟。从此无声无息,直到11个月后,在2015年5月4号又突然通知梅新育和郭松民这个官司要在5月12和13号开庭。我认为产生这种官司的事虽小,却影响巨大。应朋友的要求,在这里对这个官司谈一些看法。
先讲一下我在加拿大的见闻。加拿大是从英国在北美洲开拓的殖民地发展出来的国家,继承了英国的法治传统。加拿大的国家法定假日中有一个阵亡军人纪念日(在每年的11月11日),每年的这一天,首都渥太华和全国各地所有城市都会在烈士碑前举行隆重的纪念仪式。加拿大总理(即国家最高政治领导人)一定会出席渥太华的纪念仪式,但他不是这一天最重要的人物,这一天最重要的人物是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老兵,由这些老兵的代表发表纪念他们在战争中献出了生命的战友的讲话,还有阵亡军人的亲属也会发言,这一天的纪念仪式中阵亡军人的战友和亲属是主角,所有政府官员是配角。隆重举行这种仪式是为了在国民中保持为国捐躯的精神受到尊敬,给予烈士最崇高的荣誉。在阵亡军人纪念日前,很多加拿大人会在左胸心脏的位置的外衣上戴上一朵小红花,作为纪念阵亡军人的标志,这己成为加拿大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阵亡军人的事迹在加拿大是沒有人去质疑的,因为他们己经为国家献出了生命,对他们表示敬意还来不及,谁有资格对他们说三道四。至于战争期间阵亡军人故事的细节,是沒有人去寻根问底无事生非的,如果有人写象洪振快那样的文章,是会犯众怒被臭骂的,被骂的人也不会还厚着面皮去法院告骂他的人,法院会不会受理?我不知道,因为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大概加拿大还沒有敢触犯国家价值观的文人,换一种讲法:加拿大的文人都知道言论的边界。加拿大对言论也是有禁区的,对危害加拿大社会基本价值观,对会引发社会矛盾的言论是零容忍的。全世界所有民族都有人移居加拿大,为维护社会稳定团结,任何会引起种族歧视的言论都属于犯罪,是要上法庭的。例如,有人可以讲向东很坏,但他不可以讲中国人很坏,他讲中国人坏是属于种族歧视的言论,是犯法的,讲我一个人坏则是另一回事。在阵亡军人的故事中挑毛病算不算犯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叫缺德,在加拿大是会受到国骂的。如果为国捐躯的阵亡军人都不受尊敬,都可以被无聊文人随便说三道四,那在国家受到外敌入侵时谁还愿意上战场去为国捐躯呢?所以,维护阵亡军人的荣誉和尊严就是维护国家军队和国家安全的荣誉和尊严。
在今日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事让人不可思议,洪振快对为国捐躯的阵亡军人说三道四被臭骂,竟敢告上法庭,而法院竟然受理,要维护洪振快凌辱国家烈士的“权利和尊严”。把这件事闹上法庭,好!全世界都要看看,北京的法官是要维护洪振快有动摇国本,侮辱国家英烈的“权利和尊严”,还是要维护为国捐躯的阵亡军人的荣誉和尊严,我们将拭目以待。
一个虽移居海外却时刻关注祖国的老工人写于太平洋的彼岸。
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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