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卫士”遭遇黑人抗暴
——从圣迭加“袭警”案谈起
钱昌明
据外电报道,7月28日深夜,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东南部的一个“蓝领区”,又发生了一件“袭警”事件。两名身穿防弹背心的资深打黑警员,在街头拦下一人时,几乎同时就爆发了枪战。随后大批警员赶来支援,枪战、搜捕时间长达12个小时,持续到29日白天。此次“袭警”,导致两名警察一死一重伤。枪手也受重伤正在救治,身份、作案动机均不明。
美国警察真是倒了大霉!前后仅仅三周,连同7月7日达拉斯“袭警”案造成的5死6伤,7月17日路易斯安那巴吞鲁日“袭警”案中的3死3伤,竟有9名警察遭袭身亡,10名残伤!今年这个七月,对美国警察来说,真可谓是个“凶月”。这在世界治安史上,恐怕也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为什么会发生“袭警”?无非就是两种情况:
一是“警匪”矛盾。警察是罪犯的克星,罪犯搞报复,就会“袭警”;二是“警民”矛盾。警察借“执法”为名,欺压百姓,积怨过深。“袭警”是“民怨”的一种宣泄。
从已披露的前两次“袭警”案情况看,几乎完全可以排除第一种情况。因为作案的凶手都没有“前科”。何来“报复”之说?
警方已经查明,达拉斯枪击案的“独狼”枪手,为非洲裔美国人迈卡·泽维尔·约翰逊,并无恐怖主义背景。此人曾是一名美国军人,曾经获得陆军功绩奖章和陆军服役勋表等荣誉。巴吞鲁日“袭警”案的凶手加文·朗,也是一名非洲裔美籍退役军人,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服役5年,曾驻伊拉克并获过奖章。密苏里州法庭记录显示:没有犯罪前科。
都是清清白白的美国公民,又都是优秀的美国退役军人,怎么会去“袭警”?据说约翰逊的作案动机很简单,他有一句简单明了、却又令人瞠目结舌的话:
“只想杀白人、特别是白人警察!”
从这句话中,人们就可以知道,“袭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是美国社会“黑白”矛盾——这一痼疾发作。所谓的“袭警”,原来是美国社会种族矛盾的激化表现,是美国黑人不满白人警察带有种族歧视性的暴力执法造成的。说白了,这是“民怨”的一种宣泄,其性质是黑人的一种抗暴斗争。
公知们说:美国是当今世界最美好的地方,是“人间天堂”。在那里,崇尚“人权”,有“自由、平等、博爱”;“人人有平等的发展机遇”;连“黑人都当上了美国总统,你还要怎么样?”可是血淋淋的现实却告诉了人们:不,事实真相并不是这样。
就在巴吞鲁日“袭警”案发生前,当地警民关系已非常紧张。本月初接连发生警察枪杀非洲裔男子的事件后,数以千计民众曾走上巴吞鲁日街头抗议警方暴力执法,当地警方应对抗议,当场逮捕了200多人!
达拉斯枪击案发生前,美国总统奥巴马也表示:
两起警察开枪致死案并不是孤立的案件,美国现在“问题严重”,所有美国人都应“深感忧虑”。它“反映了年复一年的种族不平等问题”。
美国社会存在“黑白”矛盾,可以说与它建国的历史一样长。如果不是一个阶级矛盾,那么,有什么矛盾还能持续发展至今?早在1862年,林肯总统就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按理,美国社会的“黑白”矛盾早就应该解决了。然而,“黑白”矛盾并未因黑人奴隶的解放而消失,黑人并未获得真正的平等。
美国号称是一个“法治”国家。从字面上讲,《美国宪法》早在1868年的修正案的第一款中,就有明确规定:
“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其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
这就是说,人的生命权是第一位的。不管非洲裔黑人移民,还是欧洲裔白人移民,他们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都是平等的。任何部门,“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可是,在事实上,黑人与白人,穷人与富人,他们所享受的权利是不平等的。黑人、穷人的人权是没有保证的。在美国历史上,像“三K党”任意屠杀黑人那样事件,始终影随人移,不时地猖厥一时。
按理,在任何国家,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益的。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的警察被称为“人民警察”。他们的任务就是为人民服务,一见有人上前问询,倒是他们先向你敬礼。一般上岗值勤,不佩枪支,甚至连警棍也没有。这叫文明执法。
然而,美国的警察不同。据了解美国国情的朋友讲:“美国警察不苟言笑,有权威感,必须按他们的程序来,没有辩解的空间”;“警察在认为受到威胁时,会拔枪、开枪”。
这就是说,美国警察是只许你服从他的命令,不同你讲理的;另外,只要他“认为受到威胁时”,他就可以“开枪”!正是有了这一条,任何在岗的美国警察,只要他认为自己“受到威胁”就可以向你开枪,就可以剥夺你的生命权。这大概也正是黑人总统奥巴马“深感忧虑”的原因吧!但他也无能为力,只能扮演一个“首席安抚官”的角色,只能一再呼吁示威者、警方及公众三方“抛弃偏见,敞开心扉”,共同努力来解决美国国内日益显现的种族问题和暴力活动。
美国历来把自己当作“人权卫士”,每年都要发布一份“人权报告”,动辄对他国人权状况横加指责,以人权为名干涉别国内政,而对自身存在的这类“黑白”矛盾——种族歧视,由警察暴力执法造成的人权问题,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无论是美国社会客观存在的“黑白”矛盾问题也好,还是奥巴马口中说的“种族不平等问题”也好,其实这些还只是个表象,实质却是美国统治阶级所不肯承认的:这是一个客观的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问题。
美国警察对黑人的“暴力执法”问题,说白了,就是美国垄断资产阶级对被压迫阶级实行的资产阶级专政,它只是阶级斗争的一种表现形式。笔者断言,只要私有剥削制度未能消灭,只要资本奴役人、压迫人的资本主义制度没有终结,存在美国社会的“黑白”矛盾——种族歧视矛盾,就永远解决不了,且只会越来越尖锐。
美国法律是按照美国资产阶级的意志制订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美国警察是执法机构,说到底就是为保护美国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所谓“法治”,所谓“执法”,不过是资产阶级掩盖阶级矛盾的遮盖布罢了。黑人抗暴斗争,本质上就是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斗争,是最现实的阶级斗争。美国黑人抗暴斗争的兴起,恰恰是美国黑人政治觉醒的表现。还是毛泽东在1968年所讲的:
“美国黑人的斗争,不仅是被剥削、被压迫的黑人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而且是整个被剥削、被压迫的美国人民反对垄断资产阶级残暴统治的新号角”;
“万恶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制度是随着奴役和贩卖黑人而兴盛起来的,它也必将随着黑色人种的彻底解放而告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同志支持美国黑人抗暴斗争的声明》)
美国这个“人权卫士”,一遭遇黑人的抗暴斗争,它的伪善的真面目就彻底暴露无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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