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提倡什么样的价值观?
——评《人民日报》的一篇评论
钱昌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按照“依法治国”的方针,为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笔者写下此文。
日前,一条微博火了。有成都医生身穿一件价值一万多元的羽绒服、晒在网上。他自曝年收入百万、在成都拥有多套房产,每年光买衣服得花20多万!如此“炫富”,自然引来网友们的“热议”:
有人质疑,一名执业医师为何能如此大手笔地花钱;有的认为,身为医生,如此炫富似恐不妥;也有认为,凭本事吃饭,没什么好喷的。
本来么,这个社会早已“多元化”,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对这一社会现象网友们有不同看法,实属正常,完全可以听其自然、各抒己见。殊不知,《人民日报》12月8日刊发评论,亮出的观点竟是:医生“炫富”,只要是“靠真本事挣钱,该点赞”。
《人民日报》是党中央的机关报,它的评论应该传达党中央的声音,自然是带有权威的性质;党报作为党的喉舌,文章的观点理所当然应该具有导向性。
人所共知,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高举“反腐”旗帜,反对奢靡歪风(注意:历史上的社会奢靡之风,是一种亡国征兆。如“石崇斗富”,西晋衰亡)。如今这篇评论,公开为“炫富”现象“点赞”,这不就是在社会上公然提倡“奢靡”之风吗?这在客观上不是在同现今的党中央唱反调?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一次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主流媒体应该传播怎样的价值观?值得人们思考。
“靠真本事挣钱,应该点赞”?
一个执业医生,年收入竟然超过百万元!这自然会引起人们的惊咋。有记者曾问过这位“炫富”医生:你的收入主要从哪里来的?
他坦言,“我当医生的年收入二十多万,其他各种线上、线下讲课、多点执业,跟我在医院收入差不多。我还投资了朋友一家公司,杂七杂八加起来年收入超过百万”。(来源:2016年12月7日《成都商报》)
如果这位医生所讲的属实,那他其实已不再是一位纯粹的医生了。很明显,从收入结构看,他每年当“专职医生”收入20万;“讲课”、“多点执业”(兼职行医)20万;投资朋友公司加“杂七杂八”收入,不少于60万。也就是说,他的投资和“杂七杂八”收入,已远超过做“医生”的收入了。
医者仁心,自古来以“悬壶济世”著称。医生从事的是“救死扶伤”的崇高事业,历来得到全社会的尊敬。像“炫富”医生这样一个不安于本职岗位(执业医生)工作,忙着到处“讲课”、“多点执业”,且靠“投资”和“杂七杂八”进账作为他大部分收入的人,能是一个好医生吗?能成为我们社会的“标兵”吗?《人民日报》又为什么要专门发评论去“点赞”他、并冠以“靠真本事挣钱”的桂冠?他值得人们学习吗?
什么是“真本事”?对医生来说,理该是医德高尚、医术高明的好医生。决不应该把他与“赚钱”效应联系在一起。白求恩医生是个对医术精益求精的好医生,他无疑是位有“真本事”的人,但他根本不是一个会“赚钱”的人。
看了这位“炫富”医生的“自报家门”,恐怕更多的人会联想起“魏则西事件”和“莆田系事件”(两者均以虚假广告、恶意治疗、直至榨干患者最后一滴血著称)。说实话,人们很难想象:依照正常的阳光途径,一位执业医生,会是个“挣钱”上百万的人!
面对这样的畸形的社会现象(资料显示,当今四川省在职职工平均年工资为5万元,“炫富”医生年收入超百万,高过平均水平20余倍!),党报“评论”不作调查、核实与深入研究,竟然敢于对其作大胆肯定与大肆赞扬。高调称:
“如若属实,那么这收入晒得有底气,跟某些不劳而获、掺着水分的‘秀晒炫’大不相同”!
这超百万的收入,真的就不存在“不劳而获”?
当然,在“法不禁止即可为”、“未及被查即合法”的今天,“炫富”医生的财富,理论上自然都可以视作为是靠“真本事”“挣”的。但是否经得起“查”,则是另一回事了!
医生就该得“丰厚的回报”吗?
“评论”还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
“提高薪酬、优待医生,本就是医改的题中应有之义。医生是高技术、高风险的职业,该有符合其人力资本价值的收入待遇”。进而提出“医者技艺精湛,对患者而言就意味着健康有保、生命无虞,难道不值得给予丰厚的回报吗?”
此话听似有“理”,可惜这些都不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理”。
首先,“评论”把“医改”仅看作是“提高薪酬、优待医生”的“应有之义”,这实在是曲解了当今“医改”的宗旨。据笔者所知,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的宗旨就是“医疗公益”,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进得了医院,看得起病。那种把医疗事业看作是让医生“赚钱”的商业行为,这纯粹是金钱拜物教徒的一种无知。
说医生是“高风险的职业”,也不准确。这可是当今“医患矛盾”激化条件下的一个怪胎,其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凡是上了年纪的人——新中国的“过来人”,都可以作证,在医患关系正常年代,医不坑患,患者尊医。那时,医生、护士等医务工作者,都受到患者与全社会的高度尊重,被称为“治病救人”、“白衣天使”,怎会有患者(包括家属)去袭击医生的案件?
因为“医患矛盾”激化,发生了极端案例(袭医),不是从改善医患关系去思考问题,而是把“从医”视为“高风险的职业”,这是什么逻辑?依照这种逻辑,社会上的360行,哪一行不是“高风险的职业”?那怕是超市的营业员,随时随地有可能因与顾客发生矛盾,被人“捅死”;更不要讲银行职员、警察、公交司机┄┄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人们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都是客观社会存在的反映。有怎样的社会存在,就会有怎样的价值观。一个人能力有大小,社会分工有不同,职位有高低,但都是社会上平等的一员。
五千年的私有剥削制度,形成了传统观念,总觉得人与人是不一样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龙生龙,凤生凤,贼生儿子掘壁洞”;“唯上智下愚不移”,崇尚英雄史观。同时,长期的私有剥削制度,又形成了“知识私有”的观念。
不错,“一个医学博士起码得读8年”(按:注意,这包括了大本4年),要比一般博士生(学制三年)多读一年,他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是高一年,但完全没必要把他捧得那么“高”!凭什么医生收入比职工年平均工资高20几倍还是“合理”的、应该“点赞”的呢?
知识精英的知识是谁给的?其中固然有他本人努力的一份,但实质上主要的都是社会给的、前人给的。
医学博士读小学、中学12年,读大学、博士8年,前后20年。你吃的、穿的,是谁供的?是社会供的,是工人、农民等全社会辛勤劳动,通过你家庭支出体现的;而你所学到的知识,又是前人一代又一代积累下来的,并通过学校教学给予的。
可是,如今他把学到的知识、本领,全看成是个人的私产。成才后不是回报社会,而是以此为“资本”,到社会上去“赚钱”——凭借医疗技术,对患病的工农大众进行“敲诈勒索”,这公正吗?
其实,任何一位社会精英的劳动意义,从生命意义上讲,与工农劳动大众的劳动意义,都是没有差别的。假如一位医生、科学家与一位老农的生命年龄都是活80岁,那么,他们两人付出的每天8小时劳动的生命意义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一点也没有。
当然,事实上医生、科学家的劳动与老农的劳动,其社会价值是不同的。然而,这种不同又是社会因素造成的,且不是一成不变的。当灾荒年代到来时,一斤粮食的价值可能就会远远超过黄金的价值。其时,农民生产粮食的意义与医生治病的意义,又有多大差别呢?
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它们之间确实有差别,但这是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一种社会分工的关系;决不是“高尚”与“卑贱”的关系。工农普通劳动者固然代替不了精英知识分子的工作;反之,你让那位精英去种田,同样会叫苦连天,闹得一无收获。
当然,“知识私有”观念是由社会推行私有剥削制度造成的,我们不能去责怪任何个人。但必须清楚,这种“知识私有”观念是错误的,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资产阶级法权虽然暂时不能消灭,但应该予以限制,绝不能人为地去任意扩大!
毛主席一直强调知识分子要改造世界观,要放下臭架子,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什么叫做“改造世界观”?说到底,就是让你把自己放在与工农同等的情感、立场上看问题。
《人民日报》的评论作者,好像一点也不懂马克思主义,好像一点也不懂社会主义,居然写出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价值观南辕北辙的文章,这不能不令人遗憾!建议作者,好好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补上社会主义价值观念这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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