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河网”消息:2月6日下午1点20分许,郑州管城区南曹乡一处沙发厂失火,消防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不过,数家媒体记者在现场报道救援进展时,遭到现场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挠和殴打,摄像机及手机等采访器材被抢走。
从报道中,实际有些线索可以试试顺藤摸瓜再深挖。
一、编织袋的来源确定。报道称“6日下午5点30分,南曹乡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将一个编织袋交到民警手中,里面是被抢走的摄像机,但摄像机的存储卡已不翼而飞。”编织袋交到民警手里了,这是好事,乡政府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但是,警察有必要深入了解编织袋的来源:
一是送来编织袋的乡政府人员叫什么名字?
二是政府工作人员从哪里得到的这个编织袋?
三是那个地点有没有去查验?
四是得到这个袋子的过程是怎样的?
五是有没有笔录?
六是摄像机的存储卡丢失细节?
七是编织袋上有没有指纹?
八是摄像机上有没有指纹?
九是为什么这个袋子没有扔了、埋了或者彻底了,而是回到了政府手中?
以上诸多疑问,需要查证核实。
二、手机的来源确定。报道称“大约40分钟后,一老人来到派出所,称在路边捡到一部手机,交给民警,随即离去。该手机正是汪永森的手机,但手机已被恢复出厂设置,所有视频、图片、通讯录等均丢失。”这个问题,警察有必要深入了解手机的来源:
一是送来手机的老人叫什么名字?
二是老人从哪个路边得到的这个手机?
三是那个路边的具体位置有没有去查验?
四是得到这个手机的过程是怎样的?
五是有没有笔录?
六是手机的视频、图片、通讯录丢失细节?
七是手机上有没有指纹?
八是老头在交警方前的心理活动?
九是为什么这个手机没有扔了、埋了或者彻底毁了,而是在容易捡到的路边?
十是恢复出厂设置这种技术,打人抢手机的人有没有?
十一是如果打人抢手机者没有这技术,谁会有这种技术?
以上十一条也需要查证核实。
三、记者的证词。被打记者对行凶人有没有印象?警方有没有据此进行调查。
四、是否有目击者主动作证?警方是否要求目击者提供证据?警方是否对作证者提出过保护承诺?
五、“不明身份的人”是什么人?如果与厂家没有利益往来,会不会有“不明身份的人”出现?有没有必要让厂家说明与这些“不明身份的人”是什么关系?并且要对这种说明负起刑事或其它法律责任?
六、让警方查证不明身份的人。建议媒体报道时,对“不明身份的人”后面要加上疑问“这些不明身份的人是否与厂家有利益关系,尚需要警方验证”,把球踢给警方,让警方答题。
七、严打不明身份的人。如果那些藐视法律的“不明身份的人”不受到严惩,“不明身份的人”将会层出不穷,其实,野蛮拆迁等诸方面那些“不明身份的人”正在层出不穷,为什么?谁该反思?“不明身份的人”就那么查不明?
八、打人抢传媒工具者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不明身份的人”会去打记者、抢工具?这后面的利益因素是什么?
法治不是玩笑!法律不容许开玩笑!依法治国容不得资本作恶!作恶的资本将伤及民心、损害国体!
是纵容还是遏制?只要站在为人民服务的角度,不难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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