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的狰狞与私有化的罪恶
——再由“于欢伤人案”引发的联想
钱昌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句名言:“资本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原本是社会积累的财富,是人类改善物质生活的保证。它与自然资源、劳动者结合在一起,又是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要素之一。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它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为全社会人民造福;在私有制的条件下,“有钱能使鬼推磨”,它就会被一小撮资本占有者演化出无限的人间罪恶:从贪污、腐化、偷盗、欺诈、毒黑、杀人,直至冲破人性底线,兽性大爆发。一句话,资本已成为魔鬼的化身。
要问本次“于欢伤人案”怎么会发生?
答曰:因为于欢母子被非法绑架,并受到超越人性底线的凌辱(已进入“强奸进行时”),是被害人于欢被迫奋起自卫反抗所致。
再问杜忠浩等11人为什么要对于欢母子实施这样的暴行?
答曰:因为他们想通过这种极端的手段,催讨高利贷“债款”。
再追问杜忠浩他们为什么要采用这种极端手段“讨债”?——敢于践踏国家的法律,甘冒违法犯罪的风险?
答曰:为了金钱。他们受雇于资本老大——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专事负责“讨债”。如果不能讨回“债款”,这些爪牙就得不到高额的回报。
归根到底,是资本的作用,是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必然结果。诚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引用过的一段话:
“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
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私有剥削制度发展的最高峰,是彻底地(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以资本为原动力运作的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控制着一切,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直至社会各个领域的方方面面。它一方面“发展”着经济;同时又无时无刻地不在制造罪恶。发展经济,原本是为了增添人们的幸福;资本主义式的发展,恰恰成了少数人坑害(剥削、压迫和奴役)极大多数人的祸根。
在历经了五千年私有剥削制度以后,1848年马克思主义终于横空出世。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1917年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1949年毛主席领导的中国革命也获得了成功,建立起社会主义新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原先制造罪恶的资本,被改造成为全社会谋利益的建设资金,从此,社会生产力获得了飞跃的发展。
从1917年到1936年,仅仅过了19年,俄罗斯(后为苏联)——这个原先在欧洲大国中最为落后的农业国,一下就跃居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工业强国。同样,从1949年到1976年,仅仅化了27年,我们这个历经百年国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竟然跨越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两、三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一下成为世界第六工业强国。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的历史铁证!
谁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能发展生产力?这完全是社会主义叛徒们睁着眼睛说瞎话,在欺骗不了解历史真相的芸芸众生,是为了复辟资本主义所故意炮制的谎言。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毛泽东时代的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也是世界历史上最为公正、最为美好的地方:
这里没有作威作福的贪腐官员,有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
这里没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不公,有的是阳光下的无忧;
这里没有“黄世仁”与“南霸天”,有的是“马天民”与“雷锋”;
这里没有黄、黑、毒、赌那样传统社会的历史顽疾,有的是健康乐观、积极向上,团结一心的社会风尚;
这里没有凶杀暴虐的恶性案件,有的是同志式的你追我赶与互帮互学的人际和谐;
这里更不会出现高利贷,不会出现像“于欢伤人案”那样神人共愤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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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改开”以来,随着私有化的推行,资本主义的复辟,所有新社会的善良都在消失;所有旧社会的罪恶全都回归,且在不断地“创新”。资本家恶意讨债被视“合法”,劳动者“过激”讨薪却要判刑!——如去年3月,四川阆中居然还发生过召开公判大会讨伐“过激”讨薪的农民工事件;6月,河北省青龙县警方刑拘了“过激”讨薪者,却从未听到过处罚恶意欠薪者。这就是地地道道的资本专政!
资本贪婪与残暴的本性几乎无处不在,它足以证明私有化的罪恶。本次“于欢伤人案”的发生,说白了,就是私有化后资本狰狞面目的又一次显露。案件本身更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对复辟私有剥削制度的一次强有力的控诉。
让为私有化开道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见鬼去吧!让“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形形色色的黑恶势力见鬼去吧!觉醒吧,一切有良知的人们,擦亮眼睛,与复辟私有制的邪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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