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有制社会与市场经济
——兼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钱昌明
市场经济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它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市场的价格机制所引导的经济体系。
私有制社会决定经济的私有性,经济的私有性导致交换的产生。有交换必有市场,交换经济即市场经济。市场中交换的是什么?是商品。故市场经济又是商品经济。
所谓交换经济也好(就经济的运转形式),商品经济也好(就经济的运转内容),市场经济也好(就经济的运转场所),实际上就是私有经济三位一体的经济运转体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经济的私有属性,它虽有多种称谓,实际上都是一回事。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不同称谓只是从不同视角所给出的不同名称罢了。
市场经济的私有性本质,决定其一定是伴随私有制社会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私有制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伴随私有制社会的消亡而消亡。
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最成熟、最发达的阶段。斯大林说:“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某一天,一位不爱看书、学习,只爱打牌、休闲的“聪明人”,突然发现了“新大陆”,发了一通议论:
“说市场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实际上,这只是类似“过了今天就是明天,过了明天就是后天”这样两句尽人皆知的废话。但在特定条件下,它居然成了一种“创新思想”,成为了一种“理论”,这无疑是学术的一大悲哀!
古代中国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作为私有经济的表现形态,在历史上古已有之。
夏商奴隶社会(前21世纪——前770)是我们先祖迈入“文明”门坎的第一个私有制社会。伴随私有制的产生,私有经济之间的交换也就萌生,于是出现了最早的市场经济。
据历史学家郭沫若综合对《易经》、甲骨文、金文的考证,认为早在商朝(夏朝尚无文字可考,姑且不论),我国就有了“工商业的发达”与“贸易”(参见郭沫若:《中国古代研究》)。商朝覆亡后,商的遗民又多从商,“商人”一名也由此而来。
比如,《易经》“旅卦”中的“六二”爻:“旅即次,怀其资,得僮仆”;又“九三”爻:“旅焚其次,丧其童仆。”
这些文字表明:1、早期的商贸交易都与“旅”相联系,说明还多是行商;2、“资”从贝——即早期货币,交易都是通过货币(一般等价交换物)所进行;在奴隶社会里,人身买卖已成为一种常态——“僮仆”、“童”即奴隶,已成为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
谁都知道,市场经济离不开商人。可以这样说,市场经济与商人是一对双胞胎,是同时降世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市场是逐利的场所,商人皆为利而存。商人的存在与影响的扩大,充分印证了古代市场经济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代(前770——前221),也就是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交替时期,市场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历史上涌现出一批赫赫有名的大商人。最具代表性的如:公元前7世纪的弦高,公元前6世纪的范蠡,公元前4世纪的白圭,公元前3世纪的吕不韦等。
弦高是郑国的一名牛贩子商人,经常往来于各国做生意。公元前627年,他去周王室辖地经商,途中巧遇要去偷袭郑国的秦国军队。他情急生智,一面派人急速回国向国君报告敌情;一面自称是郑国的特使,受国君之命要馈赠12头肥牛来犒劳秦军。秦军以为郑国已洞悉秦的偷袭之计,既然对方已有准备、占不了便宜,随即班师返回。这样,弦高为郑国消弭了一场亡国之祸,就此青史留名。
关于范蠡与吕不韦的故事,可谓众所周知,毋需赘述。倒是白圭的事迹,值得一提。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曾专门为他作过传:
“白圭,周人也(按:指周天子辖地——自古商业发达的洛阳)┄┄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熟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曰:‘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武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将不能有所守,虽学吾术,终不告之矣’”。白圭不仅是成功的大商人,且能总结出一套正当商人成功的“智、勇、仁”经商理论,被后人尊称为“商祖”。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漫长的封建社会阶段,市场经济不断地得到发展与繁荣。
两汉时期(前202——220),张衡在《两京赋》中,除了展现长安、洛阳的繁荣富贵、穷奢极侈的京都景象,同时也反映了商贾、游侠、角抵百戏等方面的面貌。其中就有“五都货殖,既迁既引;商旅联槅,隐隐展展”的描述。到了唐代,都城长安——整体城市已有庞大的“东市”、“西市”著名商业区布局,这不能不说是市场经济繁荣的表现。
宋朝(960——1279)的东京、临安,人口都超过百万,其时堪称世界最大的都市。其它超过10万人口的城市已多达46个。随着城市的发展,市场经济自然进一步发展与繁荣。一张《清明上河图》,充分反映了当时市场经济的欣欣向荣。专业的商贸城市也已出现——江西的景德镇,已发展成为著名的“瓷都”;随着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也在中国诞生。
反观欧洲,与宋朝同时期、11世纪意大利的威尼斯、法国的巴黎、英国的伦敦等城市也已形成;但规模都不大,一般不过几千人。到14世纪,伦敦才不过4万人,在欧洲已算是大城市了。欧洲的市场经济到14世纪以后、特别是在15世纪新航路开辟以后才迅速发展起来。
明、清前期(1368——1840),中国已进入封建社会晚期,其时市场经济已达到了非常繁荣的地步。
当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繁荣到一定水平时,必然会形成“资本主宰”的局面。这时,资本不仅占有了生产资料,同时以一种全新的方式——雇佣关系——占有了劳动力,由此形成了一种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使封建主义私有制嬗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
历史上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是私有制社会,本质上都没有区别。所区别的是,剥削者对劳动者占有方式的不同。从奴隶主对奴隶的完全占有,封建主对农奴的不完全占有,到资本对劳动以雇佣方式占有。所以说,资本与劳动的雇佣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大特点。如果没有被剥夺了生产资料、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的雇佣工人,就不存在资本主义了。
明朝中后期(15、16世纪以后),在江南经济发达地区的丝织行业,已开始出现了手工工场——“机房”,形成由“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早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雇佣关系)的萌芽。可惜,这一发展势头遭到17世纪40年代“明清易代”大动乱的严重破坏!据《明会要》与《清实录·顺治朝》资料,仅人口就锐减了三分之二(由明末的6330万减至清初的1900万)!社会经济更是破坏殆尽。直至18世纪初,社会经济才逐步恢复过来,市场经济重新繁荣,并促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再度发展起来。
然而,由于清王朝腐朽封建统治的阻碍,始终实施“重农抑商”政策,封建地租过重,农民极端贫困,缺乏购买力(限制了国内市场);商人把积累的资金购置土地(坐收地租,一本万利),不愿用于扩大再生产;清政府长期实施闭关政策,禁止海外贸易(封闭了海外市场);国内关卡林立,对过境商品征收重税;等等。所有这些,终于使中国历史尚未跨入资本主义门坎之际,就在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近代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
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得到高度发展——直至形成“资本主宰一切”的局面。
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不断增值与扩张的过程,是资本剥削、掠夺劳动与世界的过程,更是地区、社会不断地两极分化的过程。资产阶级日甚一日地把财富聚集到少数人的手里,并逐渐完成政治的集中——建立资产阶级专政。
资本主义在发展的过程中,排除了天然的、传统的社会关系,“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共产党宣言》)
西方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就是一个向外扩张、掠夺过程;就是奴隶贸易、鸦片贸易,以及血与火赤裸裸的征服与掠夺。资本迫使一切民族接受市场经济秩序,把占有90%人口的亚非拉地区,变成为它们剥削、掠夺的对象——殖民地和半殖民地附庸。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农村屈从于城市,使东方屈从于西方。
然而,资本增殖、扩张的无限性趋势,与市场、购买力相对有限性,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悖论,是一个永远无法克服的矛盾。市场经济越发展,两极分化越极致,必然是少数人的豪富与极大多数人们的贫困(包括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最终形成“99%对1%”之间的对立。结果必然是:生产的无限扩张与购买力相对缩小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用马克思的话说,
“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共产党宣言》)
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爆发周期性“生产过剩瘟疫”的真正原因。
每当“生产过剩”危机来到之时,社会的“过剩”商品,就会堆积如山、卖不出去,市场经济运行瘫痪——导致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社会陷入混乱。
一方面是,资本家们为社会物资即商品的“过剩”而发愁。为了保持商品价格,资本家就大批销毁物资:咖啡和牛奶倒入大海;小麦和玉米当煤烧掉;千百万头牲畜被杀掉而不许人吃;棉花宁可被烂掉在土里┄┄
另一方面是,广大劳动人民饥寒交迫,流离失所,许多人被冻饿而死。仅以世上最“富”的美国为例,1930年美国总人口为12,320万。1929——1933年一场危机,居然有900万人就是因为社会物资“过剩”被活活饿死,约占当时美国总人口的7%!
据1932年9月出版的《幸福》杂志估计,其时美国有3400万成年男女和儿童,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8%的人无法维持生计。而1932年9月号的《财富》杂志则认为:“应该说至少有7500万人(占美国总人口的60%)衣食不周,这才是美国经济状况比较准确的描写。”
每一次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社会就会像发生过一场大饥荒或经历了一场毁灭性战争,总会吞噬社会的全部生活资料,这无疑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罪恶。资产阶级为了摆脱危机,往往求助于发动战争。一句话,近代的所有帝国主义战争,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的灾难,无疑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市场经济惹的祸。(如今人类已进入热核时代,如果再发生帝国主义战争,其后果必定是人类的毁灭!)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深刻地洞悉了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种不可救药的顽疾——生产的社会性与私人占有性之间造成的矛盾,这才为人类开出了一张救治良方——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让私有制的市场经济让位于公有制的计划经济,让社会生产只是为了满足社会人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少数人的盈利!这才有了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并诞生了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也有市场经济,但它只姓“社”、不姓“资”。它应该有如下几个特征:
1、为巩固工农联盟、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而存在。
私有制社会制度,在人类已历经了五千多年的历史。当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最后一个私有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后,能不能就一步跨入共产主义社会呢?不能!否则,那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共产主义分为两个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亦即低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这“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写道:
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斯选集》第三卷第89页)它还只是由资本主义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性社会。
就经济领域而言,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可以剥夺剥削者——主要是资产阶级(像中国对民族资产阶级则通过赎买),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但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去剥夺劳动者——农民和手工业者。而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小私有者,对他们只能通过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走集体化的道路,转变为集体经济,融入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最初阶段,这种以农民为代表的小生产的普遍存在,无疑就是“旧社会遗留的痕迹”。即使引导农民走上了集体化道路,如历史上存在过的苏联的集体农庄、中国的人民公社,那也还只能是集体所有制经济。要完全把农业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转变为农业的全民所有制经济,那应该还有非常漫长的道路要走——这应该会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不同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阶段存在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因。斯大林说:
在社会主义时代,“为了保证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经济结合,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商品生产(通过买卖的交换)这个为农民唯一可接受的与城市进行经济联系的形式,并且要全力发展苏维埃商业,即国营商业和合作社——集体农庄商业”。(《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只要农村尚未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农业经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必然存在。
2、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毛泽东主席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对社会主义阶段的市场经济,有着更深的独特认识。他在1958年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有过一次谈话。其中讲到:
“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按:指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只有当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全部实现了全民所有制,“只有当国家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可能使商品经济成为不必要而消失”。又说:
“要利用这个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按:即市场经济法则),作为有用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我看还有一个发展阶段。每一个人民公社都必须发展能够卖钱的东西。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毛泽东年谱》第三卷第504——505页、第499页)
“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同上,第504页)
在毛主席看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市场经济,不仅不是一种为了消除“旧社会痕迹”的无奈;更应该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特别是像中国这样跨越“卡夫丁峡谷”(指未经历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落后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尤其必要。完全可以利用它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更好地为集体农民的共同富裕服务。
3、主要是社会主义经济内部两种所有制之间的运作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它姓“社”,它主要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体制(即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内部运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最终为更好、更早地实现全民所有制,向共产主义过渡。
毛主席在给《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修订过程中提出:
“人民公社应该按照满足社会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生产。既要发展直接满足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必须尽可能广泛地发展商品性生产。这种商品生产,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资,满足本社生产上和社员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毛泽东年谱》第三卷第507页)
可见,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完全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的,其结果一定是发展、壮大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就像南街村那样),而不是个体私有经济的繁荣。
4、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运行。
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保护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必然也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运行。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斯选集》第三卷第99页)
列宁更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在一切战线上,也就是说,在经济和政治的一切问题上进行的一系列的会战,这些会战只有通过剥夺资产阶级才能完成。”(《列宁选集》第二卷,第562页)
社会主义阶段,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的斗争决不会停息。这就决定,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必须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运行。凡是资产阶级损害、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一切行为,必须予以打击和制止。
社会主义的市场在运作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消极面问题。对此,毛主席在有关论述中虽然没有展开,但他的结论是明确的:“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方面呢?有就限制它嘛!”(《毛泽东年谱》第三卷第499页)
这就提醒人们:我们是共产党人,是在搞社会主义,最终目标是奔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只能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如果有损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消极方面”,就应该加以“限制”。
可悲的是,现在有人戴着共产党员的面具,实际上却是背叛共产主义信仰的市场拜物教信徒,故意混淆市场经济姓“社”、姓“资”的本质区别,鼓吹利用市场经济来大力发展私有经济与外资经济,其结果必然是走上复辟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邪路,这难道还有什么疑义吗?
自由市场经济万能论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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