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周新城的《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的观点,贴一篇14年的老贴子。
看这个题目可能有人会感到可笑,您别笑,还真有人不懂。前天发一贴《为什么说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有如下跟帖:
[+]陈治平: 与你讨论:私有制是永存的,到了共产主义也有私人财产,你不能说今天你住的房子明天有人说因为共有制也要“搬进去”?就算“按需分配”后,那就归“个人”私有了。我们反对(08月02日 00:42)178字(12/0)
谁看了这个跟帖都会认为这是个别人的看法,其实不然,还真有许多人不知道什么叫私有制。晨练时与几个退休的老同志(都是党员干部,还不乏本科生)说起私有制,有人说“自有人类就有私有制”还有人说“搞公有制那我家的房子、电视、家具….都成公有的了”你看这份糊涂。这就难怪私有制能得势了。看到这儿,恐怕你就知道为什么要写这个题目了。
私有制——生产资料(生产场地、生产工具、生产材料、资金….)归少数人(私人)所占有,多数人没有生产资料或只有简单的劳动工具(瓦刀、手钳…..),只靠劳动(体力、脑力)赚取生活必须的工资。生产资料占有者雇佣劳动力(体力、脑力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者创造的产品归生产资料占有者所有,并在市场上实现产品价值,对劳动者只支付很少的能维持生存、生育、养育的工资。劳动的剩余价值就都归生产资料占有者所有——这就是剥削。
说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与个人所拥有的生活资料没关系。无论实行哪一种所有制,生活资料都是归个人所有。财产这个概念应该是包括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些人就是用“私有财产”这个词模糊了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区别,也就模糊了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区别,也就是利用这种模糊的概念诱导人们维护私有制,“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就是有意模糊概念的产物。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生产场地、生产工具、生产材料、资金….)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生产的产品也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剩余价值(剩余劳动)也归全民所有有或集体所有。在公有制社会也存在私有财产,但那仅指生活资料。
不同的所有制,决定了分配形式的不同。私有制的一次分配是生产资料所有者说了算,政府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也只能规定一个最低工资。公有制社会因为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在社会主义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全国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劳动者的所得也有差别,差别取决于劳动的多少、劳动的质量、劳动的环境、责任的大小等因素。这种分配方式没有剥削,也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体现了社会主义阶段分配的公平、公正。
对于无产者来说,支持或反对哪种所有制形式,必须搞清楚它的概念。否则就是糊涂。
本人不是搞理论工作的,只能就自己的体会说这些。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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