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某黑暗报发表神评论,称996难言违法。
这篇题为《对“996”工作模式的劳动救济渠道必须畅通》的文章,表面是在劳资矛盾尖锐的当下,建议企业应该通过良好的企业文化、用工制度为员工创造更适宜的工作方式和环境,实则为“996”硬洗,公然宣称996合法,企业应该比“合法”做得更多。
果真如此吗?
文中称《劳动法》本来就给“996”开了个口子,怎么能说违法呢?
如果真按《劳动法》,延长工作时间,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由于经营需要,这里经营需要是指紧急生产任务,如果不按期完成,会影响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这里问题就来了,一年365天,天天都是紧急,按拼多多那样的每月300-380小时为工作底线时间,那么这所谓“硬核奋斗”的“紧急”还是紧急吗?
2.必须与工会协商。理由、人数、时长等均需向工会说明备案,有据可查才行。可惜,目前有多少互联网企业有工会,其他行业有工会的又有多少真的在履行职责?
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意思是必须以劳动者自愿为前提。为规避这一条,才有某牢厂弄出的奋斗者协议,强行让员工自我确认加班为自愿,之后被许多各行业大小厂纷纷效仿。
4.依然有劳动时长的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如果确有需要延长的,必须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每日不得延长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按996每日至少12小时,周六还正常上班的时长算,无论如何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就以上四条,那些搞996的大厂至多有一个奋斗者协议能蒙混过去,其余的那一条不严重违法?
这文章的作者竟然还是一个律师,真的是张嘴就来,连法律文本都不不好好研究。
除了硬洗996,该评论还提到,虽然加班了,可是钱给够了呀,不是你情我愿的吗?
这也是许多键盘侠常提到的,码农老抱怨996,怎么就不看看自己口袋里的钱呢?觉得996不好,觉得这家企业不好,那为什么不用脚投票,换一家呢?
且不说,劳动者创造的收益究竟有多少回到了他们的手中,多少进了资本家的腰包?又有多少企业以自愿上班等方式,硬生生地将加班不算加班,省下一大笔开支?
更为严重的是,有绝对优势地位的资方一次次对劳动者进行“探底”,最终达成“极限施压”。当各行各业都形成了996的风气之后,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到哪里还能找到一份不996的工作?
这就意味着不996就没有工作,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活不下去,工作则意味着必须996,有n%的猝死几率。
这是劳动者的两难。
那些声称劳动者可以选择用脚投票的,真的看不到在压榨劳动者这件事情上,资本家已经联合起来了吗?
资本的肆无忌惮已经将劳动者逼到了退无可退的墙角。
就在拼多多开年即用一连串的骚操作,将大厂吃人的嘴脸揭露无疑,劳动者愤怒声讨“996”为代表的资本吃人的野蛮行径之际,该报这番评论究竟想干什么?
相反,今天法治日报发文《“工作致死”困局亟待劳动法律破解》,文中社科院法学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坦言,“996”工作制到近期曝光的无节制加班,是公然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此外,他还坦承,劳动法是没牙的老虎。
这牙,在立法层面就是先天缺失的,比如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个“可以”,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选择性的,一家企业可以以很低的违法成本达成对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成本优势。
此外,企业提供一定的就业并创造GDP,当企业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地方行政系统往往有顾虑;再说某检也放话,对某些特定身份的人,“能不捕就不捕”。
劳动法就这样成了没牙的老虎,其身后的劳动者自然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牛羊。
某二流报纸在19年11月发过这样一篇“感悟”。正是这一年,码农们掀起了996.ICU的风暴,风头正劲的马总统公然喊出了996是一种福报。
时隔一年,在拼多多事件之后,再拿出这篇文章读一读,还真的让人冷汗直冒。原来抱怨违法行为也是一种错,逃离也是一种罪,原来这一切都不是拼多多的错,是拼多多那些不懂事、不本分的员工的错。
因此,曝光救护车到拼多多的王太虚被开,那是活该,他那言论已经不是抱怨了,而是诅咒自己工作的企业。至于跳楼的年轻男生和猝死的年轻女孩,难道还要怪他们光太微弱了吗?
某号在多多买菜女员工猝死引发网络风暴之后发的评论,也让人嗅到了二流报纸同样的气息:
原来愤愤不平的聒噪者,全都是别有用心,吃年轻姑娘的人血馒头。
可是,不追问真正的死因,不寻求实质性的改变,假装岁月静好,真的叫有同情心和共情力吗?几天后,跳楼男员工的死,这里难道就没有粉饰太平者们作的一分恶吗?
相比资本的肆无忌惮,恶仆欺主,同样是让人无法忍受的事情。
这才是一切乱象的根源。
当劳动者退无可退、一无所有的时候,真的就只能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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