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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就地过年”需防“就地裁员”

字号+作者:叶金福 来源:红歌会网 2021-01-18 17:26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发布通知,就倡导外地员工“就地过年”明确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在京'...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发布通知,就倡导外地员工“就地过年”明确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在京务工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通知要求,要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节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1月17日《人民法院报》)o9S品论天涯网

  眼下,国内疫情虽然总体可控,但由于多地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加之,境外输入病例持续未断,因而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此背景下,各地积极倡导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这既是“防疫之需”,更是“安全之需”。许多外来务工人员也是以防疫大局为重,纷纷选择留下来“就地过年”。o9S品论天涯网

  但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担心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留下来“就地过年”会成为“累赘”,损害自身利益,便打算借“疫”为由“就地裁员”。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可以理解”,但用人单位借疫“就地裁员”之举,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劳动侵权”行为。o9S品论天涯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见,用人单位借疫“就地裁员”,不仅是一种极不人性化的“狠心”之举,更是一种违法行为。o9S品论天涯网

  因此,笔者以为,对少数用人单位“就地裁员”的“劳动侵权”行为,还需“多方发声”。首先,监管要“发声”。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为被裁员员工“撑腰”,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就业权和劳动权,绝不能“坐视不管”,更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次,法律要“发声”。公安、劳动监察等部门对用人单位“就地裁员”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绝不纵容,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让那些违规用人单位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尊重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其三,务工人员要“发声”。务工人员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对“就地裁员”的劳动侵权行为要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当哑巴”,任凭用人单位“说裁就裁”。o9S品论天涯网

  当然,还需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普法教育,让用人单位知晓“就地裁员”是一种违规违法行为,从而学会遵规守法,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真心实意地善待每一位留下来“就地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切忌把“就地过年”沦为“就地裁员”。o9S品论天涯网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o9S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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