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邓恢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中国经济网2021年1月22日)。
反腐败斗争的难点,在于如何打掉政法战线方面知法犯和执法犯法的权力腐败害群之马。因为,在这个圈子里的权力腐败官员都具有专业性的反侦察能力,他们违反党纪国法的手段大多比较隐蔽,许多重大违法犯罪问题不容易被公众所识破,这就给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只要他们不收敛,不收手,继续贪得无厌,他们的狐狸尾巴迟早会被公众发现。这是因为,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掌握了重要证据,党纪国法的法网就会将其一网套牢,绝不会让邓恢林这样的权力腐败者继续逍遥法外。
按说,重庆市公安机关是一把手权力腐败的多发“地带”,在邓恢林之前已经有连续三任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的权力腐败官员受到了党纪国法严惩,邓恢林应该引以为戒,不敢继续走他前任的贪腐老路。但是,邓恢林“一不做,二不休”,他总认为自己拥有许多人没有的特权,只要做好隐蔽性的反侦察注意事项,反腐败就反不到他头上,他就能不断地利用权力获得更多非法敛财的机会,他就能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人不知鬼不觉。
然而,党中央和中纪委已经明确了反腐败斗争的策略是“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任何权力腐败者心存侥幸,最终只能让他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并让他们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对于邓恢林所犯罪行必将予以彻底清算,绝不会让他把公安制服当成非法敛财的遮羞布。只要检察官和纪检委拿到了确凿证据,邓恢林就必须在人民法院接受司法审判,并把他送进高墙林立的监狱接受法治教育和劳动改造,并让他失去人身自由。而且,这是必然结果。
作为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邓恢林理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但他胆大妄为,却偏偏要做带头违反党纪国法的权力腐败者。按照他的工作岗位职责来说,他应该依法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并带头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言行做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带头人。但是,他偏要背叛中国共产党和重庆市人民,并与党和人民为敌,积极充当违法犯罪者的权力保护伞。因此,党纪国法对邓恢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能容忍的,必须将我们党肌体上的这个毒瘤予以彻底铲除。
对于邓恢林来说,他不是不知道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也不会不知道,践踏法律权威与尊严是没有好下场的。但是,他心中的私欲却让他失去了自我控制。而且,更可悲的是,他不仅充当了违法犯罪者的权力保护伞,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因此,等待他的只能是依法审判和认罪伏法,他别无选择。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