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3月27日,浙江金华的一个蒋姓地主家庭中诞生了一个男孩。他的母亲难产,产后身体不好。算命的说这个男孩会克死父母,于是地主把孩子送到本村贫苦农妇“大叶荷”家中抚养,一直到五岁才领回家,但是仍然不能叫父母为爸爸妈妈,而要叫叔叔婶婶,只为了淡化父子母子关系,以免真的克死他们。因此这个孩子对自己的父母没有任何感情。1932年他被判入狱6年。1933年1月14日,他在狱中望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写下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诗歌之一,《大堰河——我的保姆》。
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是诗人艾青的故事。人们常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条件的。脱离历史条件这么说其实是不对的。比如,过去的有产阶级家庭,长子继承家业,受到的待遇就不同。有钱有地位的家庭,庶出的和嫡出的地位完全不同。重男轻女的时代,男孩女孩受到的待遇也不同。就是赤贫的阶级,也会有类似的倾向。二战的时候,日本军阀也会避免选择长子进入神风敢死队去送死。
在莎士比亚的悲剧《李尔王》中,李尔王有三个女儿,两个女儿阿谀奉承他,他就喜欢;另一个女儿则因为说不出那样的话,被剥夺了继承权。至于在中国真实的历史中,因皇位纠纷而招致杀身之祸,甚至被父母所杀的并不少见。
在贵族或者有钱人的家庭,有了孩子雇奶妈,这种风俗曾经遍布东亚和欧洲。在《红楼梦》里,贾宝玉和他奶妈的关系可不像艾青与大叶荷那么亲,当然王夫人对贾宝玉也没那么冷淡;林黛玉辞别父亲,从扬州去了金陵,也带着她的奶娘。在欧洲,中世纪结束后,出现了一种思想,将哺乳视为卑劣之事。甚至在进化论出现后,由人类只有两个乳头这一事实推断出乳头的数量减少是人类进化的表现,进而认为女性哺乳而男性乳头不能分泌乳汁证明了女性不如男性进化。
现代人的这种“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条件的”家庭观和亲情观,是非常晚近的产物,和市民社会的温情脉脉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关于父母子女的亲情,在现代和当代也同样并非全然是无条件的。与旧时代一样,越是有产阶级、越是拥有私产的家庭,对子女的态度就越功利。而贫困阶级的情况又是另一个极端。这几天引起热议的B站UP主“墨茶 Official”去世,据信就是被离异父母遗弃了。贫困阶级对子女的剥削、遗弃乃至杀害,在人类历史上层出不穷。
说这些,是因为最近关于明星代孕的爆料引起的热议。大家从各个方面来讨论代孕这个事情,但是似乎很少有人会去想,父母与子女的真实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人们容易戴上玫瑰色的眼镜来看待家庭亲情,其实在很多时候,家庭亲情并不单纯。而不单纯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涉及到财产;二是自私,极端的个人主义。
明星代孕是这两点的高度结合。对于明星来说,每一天都忙着赚钱,怀胎十月再加上养育孩子,对职业生涯(说得好听些)是极大的打击;另一面,明星们无比珍惜自己的身材和容貌,怀孕及哺乳对女性身材的影响很大。代孕同时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在代孕这个行为中,人类的感情因素被压制了,人类繁衍的天性被消灭了。生育成了其他人可以代劳的行为,就如同明星们表演有替身、拍戏时可以说数字台词靠配音一样。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资本的生产方式下,经常被使用在最能牟利的地方。所以经常有人说科学技术是双刃剑。其实,科学技术是中性的,对人类和人类社会是否有负面作用完全看人类如何使用科学技术。如果,一个孩子仅仅只有血缘上的关系,但是甚至不是从血缘意义上的母亲体内孕育的,那还能算作是这对父母的子女吗?这对父母还能算是孩子的父母吗?这完全是伦理上的问题了。在资本的社会中,伦理也被资本扭曲了。有人给我发消息,很不解,说,一个自己有女儿的女性也支持这种“自由”——“人有自由使用自己身体的自由”,这个人自己还是党员。这难道就是我们今天的现状么?
很遗憾,这真的是我们今天的现状。给我发消息的这位,指的是有公众号发了一篇文章,《代孕,如果被禁止会怎样?》作者宣称:
代孕并非把女性物质化,女性提供的是代孕的过程,这是服务。就像你去工作,利用的你身体提供的劳动服务一样,本质上没有区别。
这世界上最大的伦理是,人有自由支配自己身体和财产的权利。阻止她人自由的支配的自己的身体,才是最大的有悖伦理。
人始终都是自我负责的,而不是一句,都是为你好,而禁止别人的某种选择。
在任何时候,经济学规律都是在起作用的。由于法律禁令,供给的减少,价格高升,以前代孕一个10万,现在由于法律禁止,价格升到了50万。
我们不能做愚蠢的事情,在倒洗澡水的时候,把孩子也给倒了。
我们现在可以媒体上看到各种各样代孕的恶果,描写她们的悲惨状态。你要知道,你看上去的悲惨状态,已经是她们所有选择中最好的选择。
这些言论,乍一看是如此的“合情合理”,“符合逻辑”,简直让人无法反驳。但是,事实是顽强的东西。一件事情,如果带有鲜明的阶级色彩,那它必然是不平等、不自由的。主张“性交易”合法化的,回避有钱有地位的女性不会去从事性交易;主张代孕合法化的,回避有钱有地位的女性不会去代孕。从事代孕的女人,都是被生活所迫,无奈之下的选择。如果有不同的选择,带来的收益都是一样,那么说每一种选择是自由的,还算说得过去。如果只有一种选择,那就不是选择,没有自由,也谈不上什么自我负责。所谓“最好的选择”其实是没有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对自己身体的支配,也根本不是支配自己的身体,而是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去支配。
至于拿所谓的经济学规律说事,这又是无耻的人最常做的无耻的事情之一。作者一边说在代孕中女人不是商品婴儿也不是商品,一边说供给和需求,这不是精神分裂吗?或者,作者指的是代孕这种“服务”(姑且算是服务),合法化与禁止之间的差异,似乎仅仅体现在市场上,而思考不考虑法律、刑罚、监狱等等因素对人的选择的影响。即使价格升高,难道让那些寻求“代孕”这种服务的人,多付出金钱代价有错吗?凭什么这些人一边享用着他人的身体,一边还要享受低价“服务”?难道人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吗?用“合法”取代“不合法”,难道事情的本质就有任何变化吗?不都是有钱人支配穷人的身体生孩子吗?“买卖儿童合法化”就可以消灭“偷盗贩卖儿童”吗?合法买卖也有价格,当支付不起这个价格的时候,难道就不会偷盗了吗?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商品都可以合法买卖,可是照样有偷盗。这种所谓的“经济规律”完全是胡说八道。
在资本的社会,资本的逻辑就是最大的逻辑,不论它如何的没有逻辑。因此,“一个自己有女儿的党员女性”也会支持“使用自己身体的自由”,这完全正常。只有当她自己,或者她的女儿,沦落到那个田地,“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身体”,她才会反对这种资本的逻辑。所以,只有无产阶级才能真正做到反抗和消灭资本主义,因为无产阶级“自由的”一无所有,几百年来依靠出卖自己活命,真正体会这种自由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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