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人,有些单位无耻到没有底线了。为了推卸责任,什么无耻、无德、丧天良的话都敢说。
1月20日晚,新浪微博网友发帖称,“宁波华茂某体育老师强奸女小学生,家长来闹却被高管打压”,
并发布了多张聊天记录截图及疑似学生家属在该校交涉的图片。
网络爆出的图片显示:该校科技馆很多人围在一起,有人拉了横幅,有个阿姨绝望地对路人叫喊。据当地网友称,该事件事发去年9月,涉事老师已经在慈溪被刑事拘留。
据当地知情的网友说:这个事情早就发生了,女孩一直不敢说,直到怀孕了肚子大了瞒不住了才被家长发现。
这位禽兽是华茂学校的体育老师李某某,39岁。
先不说这位“禽兽”老师,构不构成犯罪,法院如何判。我们仅仅就这个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的“声明”来看一下,他们是如何的虚wei和wu耻。
21日凌晨,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声明。
此声明中,有一句话“在去年的疫情隔离期间,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警方已于去年九月将李某逮捕”。
这段话应该是全篇“声明”中最核心的部分,也是对该事件有关事实的叙述。
在内参君看来,此段话充满了经不起推敲的谎话、假话和wu耻语言。目的就是为了推卸学校的责任,减轻自己的“罪过”,
第一,什么是“在去年的疫情隔离期间”?
大家都是从去年过来的,全国除武汉外,其他省市只有发生疫情的小区才进行隔离,哪来的“隔离期间”?是学校隔离?还是学生家里隔离?还是整个宁波市隔离?警察于去年9月份将李某逮捕时,你们学校开学了吗?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你们学校开学后逮捕的吧。为什么还非得说“在去年的疫情隔离期间”呢?
很明显,声明的意思就是用这种模模糊糊的时间概念,以达到这事与我们学校管理没有关系的目的,这是“在去年的疫情隔离期间”发生的,不是在我们学校发生的,与我们学校的管理没有关系。
当然,发生这种事,主要法律责任在那位体育老师。但是,你们学校能说一点责任也没有吗?你们以为将其说成是“在去年的疫情隔离期间”就能推掉学校的责任吗?
第二,“原初中某女生,多次与李某在校外约会”
这里面明显有个谁主、谁次的问题?也就是谁约会谁的问题。
大家看,这个学校的声明有多wu耻!他们直接将这位受害者13岁的小女生,当成主要责任方,这段话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个小女孩自愿地、主动地多次与39岁的李某在“校外”约会。这位老师倒成了受害者了。
别怪我说话难听,不知道华茂学校的领导和起草这份声明的人,自己有没有孩子,有没有女孩子?你家的13岁女孩会这样主动地“约会”老师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这个13岁的女孩主动打电话给这位禽兽老师“约会”,她还是个孩子,已经是受害者了,还使用这种“春秋笔法”这样写这位13岁的孩子,你们的良心呢?你们不感到耻辱吗?
第三,更为wu耻的一句话是“因感情发生关系”
如果起草和批准发布这份“声明”的人稍微有一点人性,有一点起码的道德观念,也不会写出这种“混zhang话”。一位13岁的女孩子与老师之间,除“师生感情”外,还会有“男女感情”?他们是在谈“对象”?
有网友说:不管是不是自愿,不满十四岁就是强奸。
还有网友说:无语,还合理发生感情?不是人啊!
一个人往往是因“无耻”才造成“无知”。
宁波华茂学校的这份“声明”,为了给自己推卸责任,无耻到了极点,不惜说假话、谎话、丧良心的话,什么“发生在疫情隔离期间”,什么“校外约会”、什么“某女生约会李某”,什么“因感情发生关系”等等,这除了暴露这个学校领导的无良、无德外,还暴露他们对法律的无知。
一个教书育人的学校发生这种事,本来就是一件让单位丢人现眼的事,学校只有正视它,吸取教训,加强管理,实事求是地承认存在的不足,给社会一个勇于承担,肯于改过的形象,才是你们应有的选择。
没想到宁波这家民办学校,却反其道而行之,事情发生后,却只知道一味地推卸责任,好象与自己没有关系似的。这样做只能是自毁形象,自我抹黑,如此不负责任,今后还会有哪位家长敢将自己的孩子送到你们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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