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信息时报推出两会报道《加快推广并建立AED急救应用体系》,其中提到,市人大代表、广东省增城宾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马粤君持续关注AED推广进展问题。记者从马粤君处获悉,29日他已收到市卫健委答复,广州拟推动修法,明确公共场所应配备AED。(1月31日《信息时报》)
众所周知,AED就是自动体外除颤仪,是有效抢救心脏骤停者的“救命神器”。而心脏骤停者的抢救,最重要的是在最佳救治时间“黄金4分钟”内,通过心肺复苏术和电击除颤,使心脏恢复正常运作。之后,救治每延迟1分钟,患者的死亡概率将提高7%—10%,若患者在倒地10分钟内得不到有效救治,生还概率将十分渺茫。
而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8》显示,中国每年死于心脏性猝死(SCD)的人数估计为54.4万人。猝死的原因多数是突发心脏病导致的心搏骤停。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亟须跟进社会公共急救体系建设,而配齐配足“救命神器”AED便是最好“救命办法”之一。
但据了解,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目前我国城市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AED数量仍有较大差距。比如:美国平均每10万人317台、日本平均每10万人235台、中国香港每10万人10台、中国台湾平均每10万人约17.4台的配置比例。而目前我国公共场所AED设施却只有寥寥数台,人均配置比例远远不足。可见,我国的AED配置存在着严重滞后的问题,这对心脏骤停者的抢救无疑是极其不利的。
其实,增设AED是建立公共急救体系的重要一环,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安全和文明发展程度。据报道,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通过相关法案在公共场所安置AED,并在10分钟内可获得AED;德国慕尼黑的每个地铁站都有AED设备。以广州为例。广州拥有众多地铁线、轨道交通站点、机场、客运车站、港口客运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体育场馆、展览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馆、商场、游乐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急救设备的配置还远未跟上国际水平,这也凸显了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存在诸多的“短板”。
此次,广州拟推动修法,明确公共场所应配备AED,这无疑是一个“好声音”,值得期待。这对加快推进“救命神器”AED的配置,必定会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同时,希望除了广州之外,有更多的地方也能加快推动公共场所配备AED“入法”,尽早实现公共场所AED“全覆盖”。
当然,除了推动公共场所配备AED“入法”外,还需加强AED救护知识的广泛普及,不妨通过专业培训,让更多的普通市民也能掌握AED的使用知识,从而确保在“紧急关头”能够“会用”“敢用”。如此,“救命神器”AED才能真正发挥其急救的应有作用。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