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文说,他们村有一个6岁的小女孩,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依着单薄还破破烂烂。小女孩2岁妈妈外出打工跟人跑了,她的父亲随后也外出打工,就再也没有回来,是年迈的爷爷奶奶养她到6岁,爷爷奶奶已经年纪大了,也没有多少时间精力和能力抚养培养这个可怜的孩子,希望得到好心人帮助。随即贴文下,有好心人提出希望收养小女孩,得到了很多网友的点赞和支持。
这个小女孩只是个例吗,显然不是。前些年,类似这个小女孩的情况,我们这里的电视台就曾报道过,甚至还有曝出因为家庭贫困,孩子饥饿而死的,有姐妹俩因为捡拾垃圾而死的,有儿童被后妈残酷殴打虐待而死的,有被亲生的父母挟持投河跳楼自尽的,有些孩子虽说没有死掉,但也被父母折磨的不成样子了。
遗憾的是,以前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人们几乎看不到因为有国家强力干预而出现好的结果的情况,他们最终还是只能待在原来的家庭,由根本没有能力,或根本不愿意抚养孩子的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孩子的什么亲属近亲属抚养。但这些措施根本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
我们党和国家能够允许这些孩子受虐待的情况继续下去吗?显然不行。对于孩子受到父母或养父母虐待,或者父母不在,孩子只能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孩子过得凄苦可怜,或者孩子的父母多年都不回家,根本不顾孩子的死活,孩子处境艰难的,或者由于家庭太穷等原因,父母根本无力抚养好孩子的,国家是否可以制定一个关于国家强力干预之类的政策,凡是这样情况的孩子,国家就可以坚决果断地采取措施,剥夺或收回他们的父母的所谓抚养权和监护权,然后,由国家帮他们联系有收养孩子意愿的家庭,让孩子到这样的家庭生活。
现在好像有什么法律规定,只要有孩子父母在,即便他们疯狂虐待孩子,也只能进行批评教育了事,而不能允许别人收养他们的孩子。可这种规定是为了孩子吗?孩子明明受家庭残酷的虐待,国家为什么就不能剥夺他们父母的所谓抚养权和监护权呢?为什么就一定要让这些可怜孩子继续待在这样的家庭呢?不剥夺这样家庭的抚养权和监护权,这些孩子只能继续生活在悲惨之中,在悲惨之中度过他们的童年,人格和心灵被严重扭曲,以致即便他们成年,大多也不可能有一个好的生存生活环境。
但是如果国家能够制定政策,帮助这些孩子彻底脱离原有的家庭,由那些有收养孩子意愿的家庭收养,这样对于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对于这些可怜的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成为一个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有用的人,对于他们有一个好的生活和未来,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孩子太可怜了,想办法救救这些孩子吧。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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