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一个正在被美国嫉恨并被严厉制裁的大型国有企业——哈工大集团,理应受到国人爱戴和更好保护。但谁能想到,企业负责人张大成竟然被以“票据诈骗罪”缉拿关押,企业遭受重大打击,在短短两年间从一度号称拥有1000亿元市值坠落到破产重整的地步,近百亿资产被廉价变卖,下属64家公司被解散,近万名职工下岗失业,正在开发的高科技尖端项目被迫全部下马,科研团队和骨干专家几乎全部散去。损失难以弥补,让人十分痛惜!
哈工大原党委书记是否确实推进过校办企业私有化进程,他究竟进行了哪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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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果财经】2021-03-12
从千亿市值到破产仅2年,最大校办企业哈工大集团,为何坠落?
曾经的国内第一大校办企业哈尔滨工业大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工大集团”),拥有240多亿元资产,负债率仅有30.43%,曾一度号称拥有1000亿元市值。但是,该校办企业群在短短几年间就坠落到破产重整的地步,评估称其资产偿债率仅为14.24%。
他们怎么做到的?背后又有何玄机?
原哈工大集团董事长张大成因“票据诈骗案”入罪一事,揭开了这一“坠落事件”的一角。
据张大成陈述,2015年初,时任哈工大党委书记王树权找到时任副校长、原哈工大集团董事长张大成,提出要学习北大校办企业私有化做法,将哈工大集团等校办企业私有化,张大成拒绝的这一提议。随即,哈工大突然遭遇债权银行集中抽贷36亿元——目前,没有直接证据显示这二者有直接关联。
2016年7月,又发生了一次类似谈话。
至发稿时止,王树权及原王树权的秘书、现任哈工大集团董事长郭君巍未对中国经营报、《等深线》记者的采访要求作出回应。
2015年7月,张大成在北京一个论坛上,结识一位名为任春玲的女性。任自称可为哈工大集团提供融资。张大成遂令财务人员与其对接,该集团随后发文支持该笔融资。
检方称,赵晓清及任春玲用绿地北方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与哈工大集团签署了一份总金额为5亿元的煤炭购销合同,同时还签署了一份6个月时效的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居间服务合同。
资金提供方收取了7000万“居间费用”。
6个月票据融资期间到期后,钱暂时还不上,双方就将此手续又重新走了2遍程序,也就是又进行了2轮同样的操作。这实际上达成了跟银行贷款“展期”一样的效果。
2018年1月,兰州警方找到哈工大集团及张大成,称该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涉嫌“票据诈骗案”,要求归还5亿元票据融资。哈工大集团因无法按计划把款项归还给兰州警方,2018年7月至10月,哈尔滨警方及兰州警方抓捕张大成及该公司财务负责人。
该案庭审的争议焦点,是票据融资诈骗是否成立。
蹊跷的是,哈工大出具的票据,经过几轮折腾后,被甘肃某国有大行武威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王建中挪用另一家银行的5亿元,意外归还了。而王建中却未在哈工大集团“票据融资案”中以嫌疑人身份出现,前述“票据融资”的其他多个关键环节的关联人,也未在该案中以嫌疑人身份出现。张大成的律师要求检方说明,此案中哈工大集团究竟是如何完成“票据融资案”的,究竟骗取了哪一家银行的钱,受害人究竟是谁,检方未能做答。
该案原定于近期开庭宣判。
此案的背后,是一连串疑问:哈工大原党委书记是否确实推进过校办企业私有化进程,他究竟进行了哪些操作?张大成指称哈工大集团的240亿元资产近年来遭到恶意低价贱卖,且有关联方暗中接盘,究竟卖了多少?买家都是谁?
哈工大集团在2017年时,审计总资产为240亿元,负债73亿元,合计负债率仅为30.43%。但两年后,该集团总债务就飙升至224.6亿元,负债率就高达170%,且剩下的128.98亿元资产被判定为“清算评估价值”只剩31.99亿元,偿债率仅为14.24%。
2年巨变。
真相是什么?有待国家级的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摘 录)
一段时间以来,反复强调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老板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并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意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不受影响。而这里提出的问题,是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能不能依法公平对待?以保证国有企业正常发展不受影响。
提出这个问题,基于一个刚刚发生的案例。
我们收到法庭律师和旁听人员发来的材料和一篇来稿:《怎能以如此罪名抓捕起诉国企老总张大成?》文中内容是诉诸法庭的公开意见,应当合乎法律和法庭要求的客观性。读后真的让人触目惊心,甚至感到匪夷所思。
该律师的辩护对象张大成,是哈工大校办企业哈工大集团的法人代表。他从1992年白手起家领导创业,没要国家和学校一分钱投资,经过近30年艰苦奋斗,创立了市值曾达1100多亿的国有大型企业,所属企业64家,拥有上市公司“工大高新”“航天科技”并参股“哈高科”,是全国高校企业的市值标杆,是黑龙江省的龙头企业,而且也是一个张大成没有个人股份、没有化公为私的国有校办企业。在张大成领导下,企业卓有成效地研发了人工智能和DG工业4.0等数十个航空航天和国防科研尖端项目,自主创新能力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
然而,近几年来,针对哈工大集团特别是张大成的谣言不断出现。源自新加坡、澳大利亚和香港的多个境外网址,反复发起对张大成的诬陷攻击,在网上大造舆论,也有国内的诬告。经过中纪委和省纪委几次调查审计,没有查出张大成任何问题,可见那些攻击陷害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审查证明张大成是清白无辜的。
但张大成领导几十年发展起来的哈工大集团,却让美国感到一种扎扎实实的科技实力威胁。今年5月,美国公开宣布制裁33家中国企业和13所中国高校,两个名单中都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中一个就是对哈工大企业的制裁。
这个让美国如此害怕并要置于死地的企业,理应受到国人爱戴和更好保护,但谁能想到,企业负责人张大成竟然被以“票据诈骗罪”缉拿关押,并被解除了企业职务。因他身陷囹圄,企业受到重大打击和影响,已经有近百亿资产被廉价变卖,下属64家公司被解散,导致近万名职工下岗失业。正在开发的高科技尖端项目被迫全部下马,特别是具有战略突袭兼战术反制能力即将批量生产的地效翼船,科研团队和骨干专家几乎全部散去,损失难以弥补,让人十分痛惜!
真希望有关部门看在哈工大集团被美国嫉恨制裁的份上,伸出手来救救这家国有企业和一路走来带领企业发展壮大的领导者,让它今后更加发展壮大,继续被美国害怕嫉恨。如果上上下下都不管了,还有什么希望可言呢?
今年8月11日,因“票据诈骗罪”证据不足,兰州市公诉人改以“骗取贷款罪”在法庭上起诉张大成,但法院并没有当庭判决。
问题的实质在于,应当对哈工大集团负责人张大成以“骗取贷款罪”抓捕审判吗?
从律师陈述来看是不应当的。哈工大集团因银行抽贷资金紧张,北京绿地一位公司副总说能帮助融资,张大成让企业资金中心负责联系办理融资,根据绿地要求哈工大集团出具商业承兑汇票,并与绿地签订了5个亿借款还款《居间服务协议书》,此后双方在履行协议的借款还款要求。但张大成却因此招来横祸,邮储银行甘肃省某地行长票据诈骗犯罪被举报,发现他与北京绿地有资金票据联系,有关部门就认为哈工大集团骗取贷款,就对哈工大集团负责人张大成公开通缉抓捕并送上法庭。
张大成如此“骗取贷款”,真是让人难以理解:
第一,一个市值上千亿的大型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为了企业区区5亿贷款,就不惜个人触犯刑律去诈骗,张大成有这样犯罪的主观故意吗?
第二,哈工大集团与北京绿地签订的是融资借款合同,款项全部用于企业生产,没有一分钱进入个人腰包,还款也在根据双方协议进行,直到张大成被抓捕前企业信用评级还是AA+,怎么就能以骗取贷款罪直接抓捕企业负责人呢?
第三,哈工大集团只与绿地有融资还款协议,绿地有关人员与甘肃某地银行行长之间搞了什么,哈工大集团张大成和财务人员根本不知情。哈工大集团与甘肃某地银行没有任何人员和业务联系,没有给他们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也没有从他们那里获取贷款,怎么就成了甘肃某银行行长的诈骗同伙呢?
第四,哈工大集团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是根据融资单位要求出具的,并且是出资银行认可的借贷信托票据,而且哈工大集团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没有证据证明企业知晓和参与了甘肃银行运作,也没有证据证明张大成直接参与了企业融资过程,即使出现经济纠纷也应属于民事调解范畴,怎么贷款企业和负责人就变成了刑事诈骗犯罪?因为张大成被抓捕,哈工大集团不能按计划给绿地还款,而哈工大集团暂时不能按计划还款,又变成了张大成诈骗贷款的罪证,这样的罪行设计合适吗?
第五,一个大型国有企业被银行抽贷,被迫通过金融掮客以更高利率借贷维持运营和生存,本来就是极其匪夷所思的反常现象。甘肃某地银行行长出事后,又把与银行没有直接融资关系的企业当成诈骗同伙,直接抓捕企业的最高负责人,更是让人不可思议。而且张大成和企业财务人员还在岗位上工作,就被当成潜逃罪犯进行网上通缉,被跨省抓捕关押半年之久,国企经营竟然面临如此巨大的风险和陷阱,全社会能想象得到吗?
第六,舆论讲民营企业融资难,生存发展难,让人感到,好像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吃喝不愁的天之骄子。真让人想不到,一个国有企业和其负责人的生存环境竟然如此艰难!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使国企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此,大家都应当认真学习领会,应当从爱护每一个国企做起,真正改变他们的艰难处境,让国企能更好发展下去做强做优做大。
当前,尤其是在美国极端打压制裁的形势下,被盯上的企业经营和融资十分困难,处理这类案件更应当提高政治站位,衡量公平正义的尺度,更要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更要向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倾斜,不能再让他们雪上加霜了。这不是要求对国企和国企负责人法外开恩,即使按照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精神,按照中央和最高检、最高法的要求,对涉嫌非暴力经济违法的民企负责人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对张大成这样的优秀大型国企负责人,是否也应当平等对待?
我们看到,当地政府一再强调包括发文,表示了“谁跟企业过不去,我们就跟谁过不去”的鲜明立场。我们认为,这里所保护的企业,不应当仅仅是自己属下的企业,也不应当只是民营私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还应当包括并且必须包括依法平等对待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特别像哈工大集团这样一个正在被美国嫉恨并被严厉制裁的大型国有企业,更应当得到各级党组织、各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特别的关心呵护。
理由很简单,这些企业是国家和人民的骄傲,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真正希望!外部敌人想方设法要收拾掉的企业,不应当在自己的国家如此受难,谁也不能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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