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国有企业:是指以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主体单位进行剥削全体工人阶级、剥削全体农民阶级所拥有的股份制企业。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国有企业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是属于完全具备资本家剥削性质的私有制社会制度的范畴。
因此,一个国家的“股份制国有企业”与一个“资本家私人企业”,他们同样都具备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社会性质:
一、股份制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国家”所掌握。股份制国有企业所产生的“剩余价值”,也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国家”所拥有。而且资本主义国家利用这个“剩余价值”在军事基础建设方面所使用的目的:是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对外进行侵略战争;是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镇压国内人民群众。而资本主义国家利用这个“剩余价值”在经济基础建设方面所使用的目的:是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达到更加残酷地进行剥削工人阶级、剥削农民阶级。
二、资本家私人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是属于“资本家私人”所掌握。资本家私人企业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是属于“资本家私人”所拥有。而且是资本家私人用在其企业的再生产或者是资本家花天酒地的家庭生活方面的使用。
三、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国有企业是属于“剥削”工人阶级劳动力的私有制社会制度的企业性质。资本家私人企业同样是属于“剥削”工人阶级劳动力的私有制社会制度的企业性质。所以,由资本主义国家通过“股份制国有企业”所产生的所有“剩余价值”,是绝对不会都归还给全体工人阶级的。
股份制企业: 是指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制度下的私人企业,通过以股东的资本入股方式为企业筹集资金。资本家企业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是按照入股资本多少来给股东派股息的方式进行分配。
一、关于股份制企业,大家都知道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私人”企业。而且,资本家股份制企业还可以到证券市场上挂牌交易。而且,还会给“金融资本财团”在证券市场进行“资本投机操作”创造了条件。还会让“金融资本财团”在证券金融市场上形成对于中小投资者进行一种更加高级地“金融资本剥削”的方式。
二、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存在“股份制企业”的。因为,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都是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而且,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由无产阶级的共产党政党的国家所建立起来的,全国所有“国营企业”资金的来源也都是由国家统一进行安排的。
三、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的“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不需要资本入股派股息的分配方式。因为,在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的“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是实行“共产主义(五个免费)社会制度”的分配原则。全国所有的国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进行统一分配的。已经不存在是属于某一个国营企业工人的“工资”范畴。全国所有国营企业产生的“利润”是属于全国人民共同所拥有的财产。是全国所有工人统一发放“工资”的来源。也就可以这样来形容:这是一个国家的全体工人阶级经过共同劳动在做“自己是在给自己”创造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所以,就完全不存在让某一个国营企业再使用“投资入股”的方式再给某一个国营企业进行筹集资金。就更加不存在给某一个国营企业进行“派股息”的分配方式。
科学社会主义的国家,全体人民集体组合在一起所形成的是一个“集体大家庭”社会的生产劳动与生活分配的社会生存模式。因此,根本就不存在每个家庭成员再多此一举地“出资入股”的投资方式。因为,科学社会主义国家通过“共产主义(五个免费)社会制度”的分配原则是在做进行逐步地取消“货币”流通使用的事情,而不是不断地再增加“货币”流通使用的事情。因此,根本就不需要再搞“股份制企业”的生产模式。
现在有一些人的文章里面,鼓吹让全国人民对于全国所有的“股份制国有企业”进行人人一份地“持股分红”的做法。其实,这是一种表现为非常典型地在鼓吹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制度股份制的最卑劣的欺骗行为。因为,按照入股资本多少所进行“持股分红”方式,也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资本家剥削的社会性质。
如果,每个人都持有“相同数量”的股份。那么,这样也就等于是“多此一举”。如果,每个人都持有完全“不相同数量”的股份。那么,持有“股份数量多”的工人就是对于持有“股份数量少”的工人存在一种剥削的现象。所以,凡是存在“剥削”性质的企业,就一定不属于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国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关于,在农村出现“股份制合作社”的情况,不管是否存在国家也投入资本的情况?也完全都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社会性质范畴。其实,最简单解释股份制企业的社会性质:就是不管以任何“股份制”入股方式所产生的“企业”、或者是形成的“合作社”?只要是存在“剥削”的社会性质。那么,就都不属于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国家的社会性质范畴。
资产阶级为了欺骗人民群众,他们将资本主义社会的“股份制国有企业”形容成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其实,揭露这个欺骗伎俩最简单的方法:
(1)就是看在这个国有企业是否是属于“股份制”性质的企业?凡是以“国家资本”所建立起来的“股份制国有企业”。就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私有制社会性质的企业。
(2)就是看在这个国有企业是否会产生“剩余价值”的现象?凡是“国家政权”所拥有的国有企业,只要存在产生“剩余价值”的现象。那么,这样的“国有企业”就一定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性质的企业。
资本主义国家的股份制国有企业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是以资本投资入股的多少比例程度所拥有;而科学社会主义国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所产生的“利润”,是属于全体人民平等地共同所拥有。这就是属于“不同阶级社会”性质分配形式的最根本的区别。
(3)就是看在这个股份制国有企业是否存在“剥削”工人阶级、是否存在“剥削”农民阶级的现象?是否存在让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出卖劳动力”的现象?是否存在让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成为被国家可以任意买卖的“商品”的现象?所以,同样的道理:那些以“国家资本”所拥有的股份制国有企业也存在“剥削”的现象。那么,这样的“国有企业”也就完全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私有制社会性质的企业。
(4)就是看这个“股份制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否属于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平等地共同所拥有?如果不是这样的情况。那么,这样的“股份制国有企业”就完全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私有制社会性质的企业。
(5)凡是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政党、凡是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国家,都是绝对不会让具有资本家剥削性质的“股份制国有企业”的存在,都是绝对不会让具有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私有制社会性质的“股份制国有企业”的存在。
因此,在掌握以上“五条”识别标准以后。那么,人民群众就非常容易了解什么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股份制国有企业”的社会性质。
国家资本主义:是指资本与国家政权相结合,由国家掌握和控制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它的阶级社会性质和作用决定于国家所具有的社会性质。国家资本主义的表现特征,是国家政权通过所掌握的“股份制国有企业”来进行为统治阶级服务。
总之,不管是“国家资本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股份制国有企业”?这些都是围绕着国家政权对于“股份制国有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权与管理权。
因此, 在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理论以后,就非常容易了解什么是“国家资本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股份制国有企业”这样两个概念的“本质特征”。因此,就非常容易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国家的“股份制国有企业”同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国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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