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有媒体选取了17家网上药店和117种禁售或高风险处方药进行集中购买测试调查,发现一些网上药店不仅存在销售精神药品等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还存在违规开展互联网首诊、电子处方不真实不规范、促销处方药等网售乱象。所有被调查的网上药店都存在以下情况:无需购买者提供处方、无法排除虚构病情、直接简单问诊就能开具处方和售卖处方药等。(3月15日《北京青年报》)
眼下,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兴起,“网上药店”便应运而生,由于“网售药品”既方便又快捷,因而“网售药品”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趋势。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网上药店”野蛮生长,“网售药品”乱象丛生,不但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药品不是普通生活用品,它直接关乎着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许多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应受到严格监管,而不应无序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否则,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同时,《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也规定,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标准还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内容。可见,“网售药品”乱象已然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要治理“网售药品”乱象,还需“监管发力”。首先,监管要到位。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网上药店”的审批、注册等进行严格把关,严防未经审批、注册而混入其中。其次,处罚要从严。对于那些非法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处方药的“网上药店”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采取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等惩罚机制,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其三,设立举报奖励制度。要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涉嫌非法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处方药等行为的“网上药店”进行检举揭发,并对举报人实行一定的经济奖励,从而有效打击“网上药店”的非法行为。
当然,还需加强行业自律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行业自律教育,各“网上药店”要本着“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售药,切不可为了短期经济效益而从事非法售药行为。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处罚从严,并加强行业自律教育,再辅以举报奖励制度,就一定能有效治理“网售药品”乱象,以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网络售药环境。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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