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街道的电建社区是个老小区,面积不大,院内停车经常“一位难求”。这个小区常住居民以老年人居多,部分老人经常反映周末小区车位严重不足。考虑到居民群众的现实需求,街道、社区积极协调物业和产权单位,在院内划定5个“孝心车位”,通过解决停车难题的方式,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4月8日《陕西工人报》)
眼下,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到来,加之子女外出工作或打工的增多,空巢老人也随之越来越多。由于许多在外工作或打工的子女平时难得回家一趟,一些空巢老人平时在家只得过着孤独、寂寞的生活。虽然一些子女也经常给家中的老人寄钱、寄物,使老人在物质生活上无忧无虑,但很多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却仍然很“匮乏”。一些老年人为了消除孤独感和寂寞感,有的整天宅在家中,不是看电视,就是听收音机;有的饲养宠物,整天与宠物为伴;有的白天把乘坐公交车当作一种“享受”,就图公交车上人多热闹;有的甚至打电话“骚扰”110,就图警察到家中和自己说说话……等等。可见,空巢老人是多么希望能消除孤独和寂寞啊!
为鼓励儿女“常回家看看”,不少地方在小区里增设“孝心车位”,并实行“全免费”。笔者以为,设立“孝心车位”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一种良苦用心之举。
但殊不知,儿女要不要“常回家看看”,这与设不设“孝心车位”根本就不搭界。如果儿女真的有那份“孝心”,真的想“常回家看看”,哪怕路途再遥远,车位再紧缺,也不会阻止儿女“常回家看看”的脚步。相反,假如儿女无那份“孝心”,根本没想到要“常回家看看”,那即使“孝心车位”设得再多,也不见得儿女会有那份“常回家看看”的心。
再说,如果子女真的孝敬父母,绝不会因为没有停车位而把不想“常回家看看”当作借口或理由,反而会通过打的、乘坐出租车等方式“往父母家赶”,陪父母聊聊天,陪父母吃顿饭。因此,笔者以为,“孝心车位”与“孝敬父母”根本无关。如此而言,“孝心车位”不设也罢。
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其中还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可见,儿女“常回家看看”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如果采取设立“孝心车位”的方式来唤醒子女对父母的孝敬,来鼓励儿女“常回家看看”,那这样的“孝心”显然是要“大打折扣”的。
因此,笔者以为,鼓励儿女“常回家看看”不能全靠“孝心车位”,更不能把“孝心车位”当作一个吸睛的“卖点”。否则,会给人一种“作秀”之感。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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