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11大地震”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发生断电,其4个核反应堆中有3个先后发生爆炸和堆芯熔毁,造成灾难性核泄漏。核反应堆停止运转距今已有10年时间了,持续冷却堆芯的作业以及雨水、地下水流入反应堆设施产生的大量核污水在不断增加,估计到2022年9月将达到储存罐上限137万吨。据日本NHK报道,日本政府4月13日正式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含有对海洋环境有害的核污水排放入海,预定2年后开始排放。这是一个可耻的决定,一旦实施,这些核废水将对整个太平洋的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日本政府要求排放时,污水先行净化达标。但专家表示,虽然经净化处理后,放射性核素含量已大幅降低,但仍有部分贮罐中碘-129、锶-90等核素高于限值。而且由于上述装置无法去除氚,氚浓度依然超标。由于国际上没有核事故处理后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先例,不存在由国际第三方机构对处理后核废水进行检验再排海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检验程序和标准,因此向大海排放的长期后果难以估量。
日本之所以敢这样干,是因为得到了美国的纵容。美国表示支持日本福岛污水入海决定,称符合全球公认核安全标准。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居然还发推特公开“感谢”日本处理核废水的“透明努力”。美国持这一态度,除了要拉拢日本做它的马前卒之外,认为美国国土离日本遥远也有关系。但德国的一家海洋研究机构指出,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美国其实不可能独善其身。
对此我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国际舆论对日方决定将核废水排海普遍表示质疑和反对,日本国内也有不少强烈反对意见。日本是我国的近邻,不管日本排放废水是采取近岸排放还是远洋公共海域排放,放射性核素都将随洋流在北太平洋海域扩散,我国管辖海域不可避免会受到放射性物质的跨界污染。为维护国际公共利益和中国人民健康安全,中方已通过外交渠道向日方表明严重关切,要求日方切实以负责任的态度,审慎对待福岛核电站核废水处置问题。现在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反对,决定将核废水排入海洋,实际上是对全球人民权利的严重侵犯。对此中国需要尽最大努力保护我国沿海、特别是渔业的安全,帮助他们争取获得与日本渔民同样的补偿权利。决不能让日本排出的核废水由周边国家民众埋单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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