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微信群是为了便于老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以便让学生得到更好的监护。应该说,这是信息化社会带给人们的诸多好处。但是,偏偏有些家长不走正道,竟然把其他家长给孩子们缴纳的生活费非法占为己有。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检察官和人民法院法官,都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决不心慈手软。
4月1日,湖南常德安乡县深柳镇某小学老师刘某报案称,自己所在班家长的微信群中,一学生家长吴某喜将其他家长给学生们交的生活费等共计4000多元领取后,立马退群。吴某喜交代,案发当日下午2时许,接到网贷催款电话的他正发愁,突然发现班主任在家长群里提醒交生活费,于是他就动了歪心思。4月12日,吴某喜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人民网2021年4月17日)。
非法敛财之后退群,并不能让吴某喜逍遥法外。法律不是儿戏,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那就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肆意挑衅国家法律权威与尊严,那是不能容忍的。这是因为,公民的每一分钱来之不易,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每个公民必须用国家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践踏法律权威,侵吞他人钱财,既违法又缺德。吴某喜偿还网贷是他自己的事,其他家长交给学校的孩子生活费,那些钱是家长千辛万苦的劳动所得,微信群里的钱不是谁都可以用抢红包的方式占为己有的。
而且,网络信息安全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微信群里的钱既不是虚拟货币,又不是允许抢红包的钱。心生歹念,就是让吴某喜掉进了万丈深渊。因为,这些钱就像火炭一样烫手;因为,这些钱是受《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保护的。吴某喜的行为既属于盗窃行为,又属于抢劫行为。而且,他并不是不知道这样的钱不能要,而是明知故犯。所以,对于吴某喜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加大惩罚力度,不能让吴某喜心存侥幸。
而且,吴某喜的行为让自己的孩子在众多同学面前受到了侮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是自己的父亲给他或她带来的巨大灾难,将会成为自己孩子一辈子心灵中的阴影。这是因为,每个孩子的父母都是第一任老师。作为父母,同样应当向学校里的老师那样时时事事为人师表,决不能把自己违法犯罪最卑鄙的形象展现给孩子,而应当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父亲或母亲。而且,父母是让孩子从小学会怎样做人的榜样和最好的老师。因为父母的一言一行,孩子们每天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父母的耳濡目染,孩子们一辈都不会忘记。
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管是父母,患是孩子,都应该从点点滴滴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并严格要求自己。而且,必须把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作为鞭策自己的紧箍咒,不能让自己在利益面前践踏法律红线。作为家长,更应该懂得什么是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唯利是图,非法敛财,国家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会悬在自己头上,并自己受到惩罚。心存侥幸,只能自欺欺人。
由此可见,父母的言行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作为父母,必须把家教当成孩子人生成长的课堂,无论是对于孩子的思想道德品质,还是为人处世方式,每个懂事的孩子都会把父母当成学习的榜样。如果让孩子从父母身上学到了违法乱纪的东西,那就如同让孩子染上了违法犯罪的病毒。因此,作为家长必须时刻敬畏国家法律权威,并带头遵纪守法。因此,吴某喜非法在家长微信群里“抢红包”被警方刑拘一点都不冤。而且,这是吴某喜咎由自取,这是吴某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希望更多家长能从吴某喜“抢红包”被刑拘的悲剧中受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并时时刻刻遵纪守法,千万不能让自己成为孩子们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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