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鱼叔我写了《一篇重磅炸弹》,声援捅开肿瘤治疗黑幕的张煜医生。之后看到报道说,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这让我稍感欣慰。
肿瘤治疗的乱象已经绝不能再姑息了,如此下去,怎么得了!全国有多少家庭因此被整的人财两空、家破人亡啊。
我们相信白衣天使的善良,也警惕其中的一些害群之马。相关的监督机制,更需要改进和完善,这才能避免“天使变魔鬼”的悲剧。
我们这个时代,总有一些勇士,拼尽全力,甘冒风险,只为说出真话。
他们,是我们民族的脊梁。
昨天,我看到一则关于北京控烟协会的新闻,它最近的作为,刷新了我对一家控烟组织的认知。它的振臂一呼,那份勇气绝不亚于张医生。
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订稿正式对社会征集意见。
修订稿中增加了一条规定,即“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换言之,电子烟也可能纳入“烟草专卖”。
对此,北京控烟协会公开站出来说:我反对!
北京控烟协会一针见血指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电子烟由烟草局来管,是“小害交给大害” ,国际主流监管方应为公共健康相关部门。
“我们很难相信烟草专卖局会从保护青少年健康的角度对电子烟的监管超过对卷烟销售的监管力度。”北京市控烟协会表示。
这一点,鱼叔我也深以为然,烟草专卖局是卖烟的,由它负责烟草危害的控制,甚至之前还上演“烟草院士”这样的闹剧,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仅如此,北京市控烟协会还批评:
自从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起,20年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例由烟草专卖局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案例处罚和报道。
好家伙,看到这句话,我简直惊了,这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揭了人家的老底吗?
北京市控烟协会,你们真刚!好样的!说得实在太好了!
烟草专卖局是家什么机构,北京市控烟协会又是一个什么机构,二者力量的落差几乎可以用大象和蚂蚁来形容。
但是,小小控烟协会这个只蚂蚁,面对烟草专卖局这个庞然大象,却毫无惧色,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寸土必争。
这种精神,真是太可贵了。
尤其是,烟草专卖局是一家官方机构,控烟协会也是一家官方背景的机构。官方机构遇到争议,一般多是私下沟通解决。
控烟协会却把问题捅了出来,公开说理较真,以社会为公堂,以公众为法官,真是太难得。
不过,这种在有些人看来有违惯例,不合体统的做法,会不会给控烟协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压力。鱼叔我对此也感到担心。
张煜医生公开说出真话,这种个人的勇气值得称道。但我觉得,北京市控烟协会这种公开反对和质问的勇气,恐怕更令人肃然起敬。
可惜,北京市控烟协会杠上烟草专卖局,这个新闻被个别媒体报道后,却没有多少人注意,很快淹没在许多眼花缭乱的新闻里。
我今天,就把这则沉没的新闻打捞出来,让大家不要忘记了,中国还有这样一家有脊梁的机构。
感谢北京市控烟协会,感谢你们为了公众健康所做的付出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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