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了多地出现中小学小卖部招租金额过大现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澎湃新闻记者7月17日注意到,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在不少中小学教师、家长中引起讨论和注意,该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7月18日《澎湃新闻》)
不知从何时起,大凡在学校里,无论是大学,还是中小学,都有小卖部的“身影”。这些小卖部里,每到下课或放学时间,就挤满了前来购买零食的学生们。由于绝大部分学生属于低消费人群,小卖部里出售的食品大多以五毛、一两元为主,像糖果、辣条、饮料等几乎成了小卖部里的“标配”。但这些食品多为高盐、高糖及高脂肪食品,对还处于身体发育期的学生们而言,是非常有害的。
此次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指南》,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无疑是十分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是重视学生食品安全的一种体现,也是关注、关爱学生身体健康的一种表现。
但笔者以为,仅仅规定“校内禁设小卖部、超市”还远远不够,还需像管好“校内小卖部”那样管好“校外小卖部”。据笔者了解,“校外小卖部”一般都“围着学生转”,而且也善于投学生“所好”,往往是按学生“所好”采购食品,如糖果、辣条、饮料等,几乎成了校外小卖部里“最常见”的食品。
近年来,像这种校外小卖部里,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垃圾食品等被屡屡曝光。可以说,校外小卖部里这些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的普遍存在,对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虽然相关部门也经常检查,但大多是属于“例行”范畴,有的甚至还提前下发通知。如此“检查”,监管能到位吗?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能得到有效遏止吗?我们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能得到有效保证吗?
因此,笔者以为,相关部门除了要管好、管住、管牢“校内小卖部”之外,绝不能让校外小卖部处于“脱管”状态。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惩处力度。要对校外小卖部的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从业健康证等严格把好审批关,并经常性开展“突袭式”检查,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行为,要采取高额罚款、取缔经营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严惩,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另一方面,学校和家长要加大对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力度。不妨通过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真切地感知假冒伪劣食品、垃圾食品的危害性,从而自觉远离“山寨食品”“五毛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和垃圾食品。
当然,还需加强对校外小卖部经销商的诚信教育,促其从不采购、不销售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垃圾食品等做起,做到诚信经销。
笔者相信,只要多方出动,形成合力,既管好“校内小卖部”,又管好“校外小卖部”,才能真正让学生远离垃圾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从而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安全。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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