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胡的观点和形象,笔者此前写过多篇文章,本不意再写什么。
奈何奈何,在舆论的漩涡中,总是少不了老胡那熟悉的身影。
老胡的“标本”意味实在太强太强,看清老胡就能看清和他类似的一大票看起来中立、客观、理性的人。
因此,笔者不得不再次啰嗦几句。
事情是这样的,18岁时即获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冠军、在钢琴演奏方面颇有天分和水准的李云迪嫖娼被抓了。
这样一件事,吃瓜群众除了鼓掌叫好外,就是再一次确认,文娱这个圈已经稀烂无比了,能经得起查的没有几个。
无论是从法制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序良俗,嫖娼这样的事,都该谴责!
作为普通劳动群众的一员,诸多吃瓜群众之所以对嫖娼这样的事持一种负面的态度,就是不希望自己身边的姐妹亲朋某一天因为经济原因,不得不去出卖自己的肉体。
只要口子一开,经济地位中占强势的阶.级完全可以用合法的手段逼迫处于弱势的普通人家女子(当然,更深层次的是解决阶.级的分化问题,这里不再展开),之后,这些受害的女性或者自杀,或者自此走向另外一条路——哪怕这样,依然被上头的人给控制、盘剥。
比如裸贷,其设计就是让人还不上钱的,最终,那些涉世未深的大学女生就一步步在借贷公司的诱导下走向“以身还债”的道路,甚至渠道都是这些借贷公司给备好的。
这本来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一件事。
可老胡的闪亮登场,就颇为不同。
看看这遣词造句:
“那么年轻,处在事业巅峰,怎么就这么糊涂!”
——惋惜、痛心之情溢于言表。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却翻船在了小河沟里。”
——什么叫翻船在了“小河沟”?难道老胡还知道李云迪有其它不可告人的违法犯罪,否则“大风大浪”又从何而来呢?
这个时候,作为党员,作为大报主编的老胡不去谴责公众人物李云迪的行为失德、违法,也不去关注李云迪这一行为对他那些年轻的粉丝可能带来的示范效应,更不去分析文娱圈糜烂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一个劲地在那儿“唉,怎么那么傻”,潜台词就是嫖娼不是问题,被人抓获才是问题——否则,哪里来的阴沟里翻船的感慨。
“多强大的人,多红的人,都是脆弱的,有时就会输在一念之间。“
——“一念之差”的错而已,没啥大不了的。
可真是一念之差嘛?私生活混乱、硬蹭着炒男男CP,稍微有点心都能找到。这样的一个人,在男女问题上出状况,那只能是必然。
至于最后结尾那颇为鸡汤的“自我约束”,则将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同时也是社会性的问题彻底转化为个人的自我修养的问题。
换句话说,就是问题不大,小事而已,若有事,也仅仅是李云迪一个人的修养问题。
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事,老胡实在是炼得炉火纯青。
这种乾坤大挪移的鬼点子,老胡出了可不止一个。
比如,6月中旬,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将首先在浙江打造这一消息出来之时,老胡马上发文,提醒富人群体,“一定要保持日常生活领域的低调,包括他们的亲属,有必要淡化自己与财富的关系”。
“掩耳盗铃”的故事流传了两千多年,当代却又有了一个新的学徒和信徒。他们永远都把旁人当傻子,却不知道旁人像傻子一样看着他们尽情的表演。
4月下旬上海车展,伴随着展会上的特斯拉事故车车主被行拘及连续的事故,特斯拉的黑料逐一浮现到聚光灯下,网上一片声讨之声,紧接着是重量级单位下场重锤,于是傲慢的特斯拉道歉了——不过不是对公众,而是对相关单位。
于是气愤的网友到特斯拉的“道歉信”下回了个“滚”字。
机敏的老胡紧紧抓住这一个“滚”字,硬生生将网友发泄情绪的类似去你妈的、CNMD这样的话给解读成了要特斯拉滚出中国,借题发挥,是为了以此来阐述特斯拉对中国有多么重要,外资对中国有多么重要。
辗转腾挪、花言巧语之下,是清晰无比的立场。
针对这两天网上铺天盖地的对李云迪嘲讽,意犹未尽、诚惶诚恐的老胡坐不住了,再发雄文:
这一段话,老胡发在自己公众号的时候给取了个标题《明星嫖娼被抓自食其果,但过度'网上游街'不合适》,态度很明确,行政拘留的事而已,怎么能又打又骂呢?
老胡啊,真的是心肝疼,他巴不得李云迪能像其它嫖娼被抓的普通人一样,只是通知家人。
奈何,这是某艺术类高校副院长,多地高校客座教授、某直辖市政.协.常.委、青联委员,在艺术领域有一定造诣且有着众多粉丝的公众人物。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其中情形三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另外最高法“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提到了“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自然人的隐私是可以依法公开的。
恰恰李云迪是公众人物,他从公众对他的关注、欣赏和消费中获取了巨大的利益,且作为文娱圈的一分子,他的言行对粉丝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
公众对其监督,自然得先知情。
换句话说,所谓“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要比普通人低的,这其实也是权责对等的一种表现。
当然了,公众人物不只有娱乐明星。
老胡痛心疾首,将这种网络上的监督,其称为“游街”,其实是一种阶.级的自觉。
再对比一下,甫田农民欧某中杀人案,老胡第一时间杀气腾腾地出来说“不仅法律必须对他严惩,我认为道德层面也不应为其提供任何开脱”。
其实,同情欧某中的普通网友,并不是要为他的杀人行为脱罪,只是对底层此前遭受不公的同情,对仗势欺人的愤恨、对基层不作为的不满,只是希望能将欧某中逼入绝路的坏人也绳之以法,并能吸取教训,从根源上杜绝类似的“罪行”再次产生。
但是老胡就是恨呀,赶紧草草糊上了事。他就不担心类似的惨剧换个时间换个地方,继续上演?
不久前老胡自称“建.制.派”,横看竖看、前看后看、左看右看,看去看来,他更像是“秩.序.派”。
老胡在这不可动摇一丝一毫的秩.序下,究竟要维护什么人的利益,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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