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以下简称“湖报集团”)起诉红歌会网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随后收到一些受害者举报,发现了湖报集团还有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伤害了数百集团内部员工和群众利益,更是对党报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了莫大的损害,遭到了诸多网民的斥责和批评。
然而,湖报集团不仅不认真接受网民的批评意见,反而委托律师向红歌会网发来律师函,说红歌会网罔顾侵权事实,先后发表多篇不实文章,恶意诽谤委托人(即湖报集团),企图利用网友制造不良舆论、制造对立,以达到逃避侵权责任的目的。 律师函要求红歌会网不仅要在24小时之内删除所有文章,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赔礼道歉,否则的话,就要去法院告红歌会网侵害其委托人(即湖报集团)的名誉权。
看了这份律师函,我不禁一笑,心想:湖北日报你还有多少声誉?
过去,党报在人民群众的眼里,形象是很高大的。因为党报是党的喉舌,代表了党的声音和形象,所以,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听党报的话就是听党的话,相信党报就是相信党。无疑,作为湖北省委的机关报——湖北日报,过去的声誉也是比较好的。
可是,自从几年前湖北日报与人合伙办起了公司,湖北日报的声誉就受到了严重影响。大家觉得,党报是最讲“主义”的,而且是专讲“主义”的单位,怎么湖北日报如今却不务正业,做起了生意,而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创收”,即利用自己的人才优势,为本单位增加收入,而是与新闻业务八竿子打不着的金融生意。这个时候,湖北日报就从大家原先心目中最讲“主义”和专讲“主义”的党报,变成了既讲“主义”又做“生意”的四不像。
后来,大家又发现,原来湖北日报与人合伙办的“楚天小贷”公司干的是违法集资的行当,湖报集团还利用党报的公信力积极宣传和鼓动别人投资,吸引了众多员工及其家属和信任湖北日报的老百姓融资,购买他们的金融理财产品。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几百万,有的是养老的钱,有的是救命的钱,都是大家的血汗钱。结果当楚天小贷公司暴雷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受骗上当了。这一情况,严重毁坏了湖北日报的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党报的声誉。
楚天小贷公司暴雷之后,该给老百姓兑付的资金却迟迟不兑付,受害者依法维权多年,到处反映问题,纪检部门作了批评、公安部门也作了要求,可是湖报集团只顾一己之私,问题仍然未能解决。大家知道,“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可是湖报集团作为“楚天小贷”公司的最大股东,却一直欠债不还。这在那些受骗上当群众的心目中,对于湖北日报声誉的损害则是毁灭性的。
再后来,湖报集团为了搞钱,竟然状告曾经转载过它所属报纸刊登的新闻文章侵害其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非常明确,《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而新闻报道文章既不属于文学和艺术作品,也不属于科学作品,因此,转载新闻报道文章根本就谈不上侵权。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党报的性质和办报宗旨,别人转载党报刊登的新闻报道文章,不仅不应追究所谓侵权责任,而且还要欢迎和感谢,因为如果你是为党宣传,别人转载你刊登的新闻报道文章,也是为党宣传。既然大家的目的一致,所谓侵权又从何谈起呢?
所以,湖报集团的起诉行为,又一次严重毁坏了自己的声誉。许多网民批评湖北日报为了搞钱,竟然不惜自降报格、自毁声誉。
综上所述,湖北日报的声誉完全是自己的所作所为毁坏的。俗话说“身正不怕影斜”,如果湖北日报自己不自毁声誉,别人是无法毁其声誉的。
俗话还说“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汤”,湖北日报的是所作所为不仅严重毁坏了自己的声誉,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及其党报的声誉。
希望湖北日报尽快认清和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自己的错误。
【文/阿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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