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喜欢法治,不喜欢人治。因为封建官僚的人治,把一些事搞坏了,把一些人搞坏了,把一些规矩搞坏了,把风气和道德建设搞坏了。于是,一些有识之士纷纷呼吁法治与公平。
这些年,随着法治进程加快,动不动报警,动不动告状,动不动打官司,动不动走法律程序,的确规范了许多权力的“乱作为”;然而随着立法越来越多,积案也越来越多,陡然滋生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慢作为”、“不作为”,给社会建设带来诸多不便,也给百姓福祉带来更多不利。
因此,这些年我们打过的官司,多少是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多少是无关紧要的推诿扯皮,而真正的经典案例凤毛麟角。婚姻官司、财产官司、官民官司,在道德天平没有倾斜时,其实,随时可以谈笑间灰飞烟灭。
法律,是柄双刃剑。动不动走法律程序,也是人治的矫枉过正,是另一种形式人治,另一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泛滥。它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治理成本,又影响公平、影响效率、影响风气,类似老人倒地该不该扶,学雷锋好事做得做不得,这些道德问题,一旦成为法律问题,将引导社会走向人情冷漠、世态炎凉、道德低下。
这就是,这些年社会上不断出现了“正义不会缺席,却为什么总是迟到”,“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的质疑和质问的缘由;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我们的“高度重视”永远滞后,“严肃处理”总是姗姗来迟的缘故!
而环顾社会,这些年,动不动喜欢走法律程序的人,又都有谁呢?
一是庸官部落。美其名曰是一些官员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但其实是有人却是用法律保护权力,懒政怠政庸政,不愿做过细具体的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常常用“有本事你告我啊”的硬话大话恶话,搪塞和吓唬老百姓,有用鸡毛当令箭的优越感。
二是精英部落。这些人中,一部分人认为自己懂法有专业知识打得赢官司,一部分人是想要通过打官司抬高自己的知名度,那些打“一块钱”官司、打“没有输赢”官司的类似跟名人碰瓷的人,往往时间精力充沛、一心通过专业打官司混饭吃的人,他们的口头禅常常是“法庭上见”。
三是老板部落。这些人有大把钱,也有大把法律顾问侍候,他们通过官司既可摆脱官司缠身,又可免了后顾之忧,甚至还可突现身份地位优势,因此这些人遇事从不私了,动不动“别找我,找我律师!找我法务!”
而老百姓遇到真正的法律问题却望法兴叹,不愿打、不敢打、打不起官司。底层人士话语权的孱弱,导致了他们的维权之路,往往走得异常艰难。最后却走上以身试法的不归路。昨天本公众号讲述的湖北武汉一条人命换一条狗命的卢女士,上个月福建莆田上告无门怒杀邻居全家的欧金中,让我们久久不能平静。
欧金中翻盖危房,经过了政府审批,完全合法合理,而且他已经拆了旧屋,邻居不让他盖新房,全家被迫住雨棚,这不是欺负人吗?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被邻居欺压到如此地步,换了谁能甘心呢?在当下这个时代,如此罔顾法规、不合情理的事,让人无法想象,无法理解。
欧金中89岁的老母亲,30岁未成家的儿子,一家三代人,都挤在临时的铁皮遮盖的雨棚里。而邻居一家人,住在三层小洋楼里。图片对比,无限凄凉。
欧金中的控诉信和泣血文,写了5年,求了5年,无人问津无人回应。凶杀案发生前,欧金中居住的雨棚因台风倒塌,雨棚残落的一块铁皮,掉入邻居家中,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然后,惨案发生。
公民的尊严被践踏、公平正义得不到维护、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往后退一步,便是因狗事骚扰而跳楼自杀的武汉卢女士;往前走一步,便是因房事纠纷怒杀全家的欧金中。
杀人和自杀,都是不对的,杀人犯法,自杀犯情。这一场一场悲剧,实在是锥心刺骨。于欢救母杀人案、昆山龙哥被反杀案、金德强之死、张扣扣案、欧金中的杀人案告诉我们:社会给他一个说法,总好过他给社会一个说法。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我终于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衰亡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终于明白,犹太人为什么这么团结。是因为历经二战之苦,经历德国希特勒的摧残和屠杀,这个民族才学会抱团。然而,今天我们有人,面对希特勒,这个法西斯头子杀人狂魔,彻头彻尾的大坏蛋,有人却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更为气愤的是,相当一部分人甚至还把这个杀伐成性的人,当成人生偶像来推崇和膜拜。
今天,无论官民之间、官官之间、贫富之间,切莫让潜意识里的“有本事你告我啊”轻描淡写这句话,把矛盾和问题的普遍性带进法庭来审判,甚至恐吓成“休止符”。如果这些音符,一旦将来发展成我们这个民族,这个社会的主旋律,道德的溃败,将让法律关系维系的我们万劫不复。
今天,有多少法律伤了感情,伤了良知,伤了人心,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法律关系,永远不是关系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家庭生存与发展的最最高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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