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宇宙的自然界中,本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任何物质物体都在按照自己的方式轨迹运动运行着,不管怎么运动运行,都没有对错。
譬如,土星的一颗近土卫星,整体都由冰组成,确切地说它就是一颗巨大的冰块冰球。它围绕着土星运转了数十亿年,突然某年某日,它在土星的巨大引力及其它力量的长期作用下终于崩溃变成了碎块和粉末。碎块和粉末继续围绕着土星旋转,就形成了土星环。
是球状的卫星好呢?还是碎块样的环好呢?哪个正确哪个错误?没有答案。
围绕着地球旋转的卫星月球能不能也变成地球环呢?不能。因为月球是由岩石构成的,凭常识我们知道,石块铁块可比冰块结实多了。
那么正确和错误说法是从哪来的呢?
所谓的正确和错误只存在于人的思想意识中。换句话说,只有在人类,才存在正确与错误的概念。
人类的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又是怎样界定的呢?
毛主席说:“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
也就是说,人的正确和错误都来自于实践。实践能检验出真理,实践同样也能检验出错误。
一般地说,对人类有利的,就是正确的。相反,对人类不利的有害的就是错误的。比如雷雨天,躲在屋子里是正确的,故意不进屋子站在室外任雨浇雷劈就是错误的了。
这只是一般地说。有点生活经验和常识,都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
离开日常生活进入政治生活,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就稍有些复杂了。
比如,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立场不同答案也就不同。按照马克思主义建造的社会主义阵营现在已所剩无几,但仍然不能判定马克思主义就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本质上说对全人类都是有利的。
目前对正确与错误的判定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谁的权力大谁的判定有效性就大。比如父母和子女常常是父母正确子女错误。领导和下属往往是领导正确下属错误。
二是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正确错误与否,以人数多取胜。
两种方式都不是用实践的结果来判定对错。
还有一种方式是由法院来裁定,法院裁定也是由人来裁定,谁掌握执法权,谁就拥有裁定对错的权力。倘若当事人恰恰是法官的仇人或者是法官的朋友同僚的仇人,亦或者法官对当事人怀有某种偏见,那么当事人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不管有理还是没理就都不可能获得胜诉。这种方式说到底还是归属于第一种范畴之内。
依法办案,以法律为准绳,但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只要是由人制定的东西,就必然会有主观性和局限性。也就是说,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做到完全地公平公正,就别说那些身披法袍却内心肮脏的法官了。
还有人说时间能验正对错,过几百年几千年后对错就有了定论。果真如此吗?秦始皇死了两千多年了,秦始皇是好皇帝还是坏皇帝至今也没有定论。
前几天,一个女人被狗追着咬还不断地骚扰精神崩溃跳楼自杀了,这个消息令人不寒而栗,这个社区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人民群众的安全保障在哪里啊?
生命安全没有保障,会使很多人对生活失去信心。不过我觉得还不至于那么悲观。依据就是社区再变,风气再坏,民心不会变。在人民的心中,有几千年几万年形成的正确与错误的辨别底线。民心在,中华民族就在。比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是民心中最基本的是非观。什么时候杀人无需偿命,欠债不必偿还,那这个世界真就完蛋了。
辨别事物正确与错误有多种方法,辩证法只是其中之一。辩证法不是物质,不是东西。它只是一种思维方法,它只存在于人的思想认识中,而不是存在于自然界。有的人偏偏喜欢本末倒置,他不是用辩证方法去研究世界,而是在世界中翻箱倒柜搜寻辩证法。比如寻找什么吃的辩证法,喝的辩证法。本末倒置地到处去寻找辩证法,自然找不到,找到的也只能是谬论。由此就不奇怪居然能在自相矛盾中发现了“辩证法”。
【文/王丽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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