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6岁的少女不到14岁就被迫嫁人,在近半年惨遭400人强奸,其中包括自己的生父和不合法的丈夫。目前怀着身孕的她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虽然印度确实是个神奇的地方,什么奇葩事发生似乎都不奇怪,但真出现时还是让人不免感到太过魔幻,这事能发生在21世纪的人类社会属实离谱。
而这样离谱的强奸案件,在印度似乎司空见惯。被强奸者,上至90岁的老妇,下至4个月的女婴,更有甚者,还有母牛。
根据印度公布的官方数据,自2017年以来,针对女性的犯罪案件数增加了25%以上。2019年印度全国平均每天发生88起强奸案。2020年有超过2.8万起针对女性的强奸案报告,约等于每18分钟一起。到了2021年,这个时间已经减少到了每15分钟。
可是犯罪者的判刑率却不超过30%,即使判刑,大多数也只是蹲两三年监狱。
根据2018年的修正案,强奸罪的最低量刑年限从7年升至10年,视情节可判终身监禁;如受害人年龄在16岁以下,罪犯的最低量刑年限从10年升至20年,视情节可判无期。若16岁以下少女遭受轮奸,则案犯逃不过终身监禁;如果强奸案受害人在12岁以下,强奸犯或将面临死刑。
但在印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并不稀奇,强奸的犯罪成本仍然没有被实际提高。
首都新德里更是被称为强奸之都。
一个女性在印度,那真是人生全部阶段都是大冒险。
比如说当年震惊世界的“印度黑公交轮奸案”。
惨案发生时,受害者乔蒂23岁,在德里大学医学院读书,梦想着当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却未曾想过,自己的生命会在这时戛然而止。
她出生在印度一个比较开明的家庭,家境虽不富裕,但父母关系融洽,也支持她接受高等教育、将来在医院工作。更难得的是,父母允许她自由恋爱,没有让她成为童婚的受害者。
要知道,婆罗门教统治下,对很多印度女孩儿来说,出生就意味着不被祝福。
很多女孩儿尚在母体中就逃不掉被流掉的命运,这种现象在产前检查相对普及、能够B超查验胎儿性别的印度城市反而显得更为突出。
不仅是宗教文化中只有由男嗣点燃火葬柴堆,灵魂才能升入天堂;更重要的是现实生活中,生了女儿,还给印度家庭带来了一笔很大的潜在负担,就是嫁妆。
不同于中国一般需要男方准备一笔彩礼,印度结婚需要女方家准备高昂的嫁妆,一次差不多要多达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这就相当于,嫁一个女儿能够让一个家庭陷入破产。
而寡妇殉葬更是印度千百年来的习俗。
生而为女,就成了很多印度女孩儿摆脱不了的阴影。
当年才20出头的乔蒂,如果不是发生这件惨案,人生本可以是光明而温馨的。虽然也许也只能像大多数印度女人那般,将当家庭妇女当作唯一的出路,每天就忙着伺候丈夫、照顾自己,教养自己的女儿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
2012年12月16日晚上,还在做着医生梦、想要在老家建一所医院的乔蒂与男性友人看完电影,走在回家的路上,结果误上了一辆私人运营的黑车。
车开着开着,越走越偏,意识到情况不对的两人当即提出要下车,但为时已晚。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六名男性用肮脏的语言辱骂他们,质问他们昨天晚上干了什么。
她在车上不仅被六个男人轮奸,还遭遇了严重虐打,她的男友人也是双拳难敌众人、被用铁棒打晕后关在了驾驶室。施暴者甚至将他们扒光了衣服扔下了车。
被送到医院的乔蒂身受重伤、奄奄一息,体内的肠子只剩下了不到5%,还因为体内被生锈的铁棍插入又抽出发生了感染和严重并发症,在入院13天后不幸离世。
电影片段
惨案震惊全国、引发各界的强烈愤慨和抗议。其中1名罪犯在入狱后不久就上吊自杀,1名未成年罪犯被判处未成人最高刑期3年监禁,四名主犯在2013年9月被判处死刑,一直提出的申诉2019年12月被全部驳回,2020年3月20日才被执行绞刑,这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七年多。
受害者的母亲阿莎·德维在罪犯被处以绞刑之后,向司法部门和政府表示了感谢。她说:“今天,我们赢得了正义,这一天是献给这个国家的女儿们的。我无法保护她,但我能为她而战,尽管这份公正对待来得有些晚。”
四名凶手最终能够被执行死刑,离不开死者母亲的奔走呼号、四方求助。她经历了丧女之痛,更坚信着要通过合法手段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告慰女儿。尽管她知道,她的努力对于改变印度强奸高发的现状而言就是杯水车薪,但努力了总好过无动于衷。
而这位勇敢的母亲在维权过程中所遭遇的重重阻碍,更令人感到震撼。
你恐怕很难想到,一件如此事实清晰、手段残忍的伤人致死案件,受访的当事人、罪犯、律师乃至普通民众,在接受采访时,对于强奸案的看法几乎是一边倒地偏向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这个观点,也被印度知名影星阿米尔·汗在访谈节目中尖锐地提出。
可以说,秉持这种思想的每个印度人都是强奸案高发的帮凶,因为这些人并不同情受害者,反而想尽办法为施暴者洗白,甚至无情地将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
“受害者有罪论”,在印度的强奸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又或者说,在他们看来,在印度的强奸案中,受害者都不是无辜的,甚至都是活该,只因她们没有遵从印度的“习俗”,就要遭此厄运。
在印度人的认知中,女生只要答应和男生出去,似乎就意味着不正经,就代表着可以乱摸乱睡。
甚至在一些给罪犯辩护的律师看来,女生同意和男生在晚上出门,就是要进行性交易。女生在和男生谈话时,只要带微笑,那就是性暗示。女生喝了男生给倒的酒,就代表同意被睡。
这在正常人眼里匪夷所思的逻辑,在印度却非常普遍。
从罪犯、辩护律师、路人再到罪犯家属,很多普通的印度人都是这种思想的支持者和拥护者。
他们从来不认为,该被谴责的是施暴者。
受害者母亲这在我们看来无可争议的说法,
却是印度的“少数意见”
在该案的罪犯暨公交车司机Mukesh Singh看来,体面人家的女孩儿不会晚上九点还在外面闲逛,女人在强奸案中要负更大的责任。
在他看来,男女生来就不是平等的,女孩要持家、做家务,而不是晚上在歌舞厅和酒吧瞎晃悠,做不该做的事,穿不该穿的衣服。
更离谱的是,毫无悔意的他还大放厥词,女生如果被强奸,要乖乖呆好不要反抗,这样才不至于受到更多惩罚、起码能保住性命。
所以按照他们的逻辑,乔蒂的被打乃至最后的去世,都是源于她的反抗,都是她自找的。
这“世界最大的民主国家”,跟“世界最强的民主国家”一样,总是能让人大开眼界。
为该案的罪犯做辩护的律师,也好不到哪里去。
辩护律师M L Sharma就毫不避讳地表示,在印度,女人在男人的眼里只代表“性”,就是“食物”,女人们清楚自己的地位,就不该在晚上出门,否则就是违背印度文化,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他甚至还高高在上地说:“我们有最棒的文化,在我们的文化里,是没有女人的位置的。”
另一名辩护律师AP Singh更是表示,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大逆不道,如果自家有女儿或者姐妹做这种事,就要让她在全家族人面前下跪、并且放火烧了。
这文化真是……太“棒”了。你能想到这样的话居然能出自现代律师的公开发言吗?
问题是,退一万步说,受害者也根本不涉及什么婚前性行为,只是和男友人去看了场电影,就有罪了么?
施暴者毫无悔意。律师这一该伸张正义的群体无视女性作为受害者的处境,就差说这些受害者是活该。在印度,歧视女性这事似乎跟受教育程度也没什么关系。
而罪犯的妻子和其他家人,就更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大都觉得印度国内强奸案这么多,凭什么他们的家人就要被判得这么重。
举例来说,该案一名罪犯的妻子,说受害者是印度的女儿,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在印度,女人要靠男人来保护,她也是女人,如果政府把她丈夫杀了,谁来保护她?她又该为谁活着?甚至威胁说自己没办法生活,就只能带着儿子去死。
在她眼里,自己的丈夫即使犯下了轮奸案,仍然是自己的保护神,所以政府就不该惩罚她的丈夫,否则就会让她失去保护?
那谁来替本来有着光明前途、可以当医生治病救人的受害者伸冤?难道她就活该么?
身在其中的印度女性也像她这样考虑问题,也就难怪,印度前段时间会出现恰蒂斯加尔邦上百名无子女的已婚妇女参加传统生育仪式,让神职人员和巫师们从她们的背部依次踩过,这样会更容易怀上孩子的热搜了。
更有甚者,印度北方邦妇女委员会成员米纳·库马丽(Meena Kumari)说,北方邦强奸案显著增加,是因为女性过度使用了智能手机,所以呼吁印度母亲改掉自己的女儿使用手机的行为。
2012年10月,甚至有印度官员,将强奸案多发归咎于民众食用中国食品,说是吃中国炒面会导致荷尔蒙失调、引发沉迷此类行为的冲动。
果真是面在盘中盛,锅从天上来。
可以说,印度国内之所以会强奸案多发,印度女性之所以会沦为强奸案受害者、还无法维权,和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都是息息相关的。
印度文化和传统里对女性根深蒂固的歧视,导致女性无法和男性获得平等的地位。这种思维放到强奸案中,就是鲜明的“受害者有罪论”或者“荡妇羞辱”,即所谓的“好人家的女孩儿不会做这样有辱家门的事情”,从而把罪责都推到女子身上,反倒显得施暴者清白无辜。
医院在处理强奸案过程中的失当行为,也为受害人维权制造了许多障碍。
印度医学教材就有着“强奸受害者应被当做嫌疑犯对待”,“男医生要小心,可能会被反咬医生强奸”等扭曲的价值观,而如何帮助、医治、记录强奸案受害者的内容仅占医疗考试4%-6%,许多医学生毕业后不仅无法理解受害者,也无法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医疗处理。
来医院检查的受害者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隐私保护,甚至会遇到“二指式检查”,并邀请实习医生参观与演练。
碍于种姓制度,部分被认为是“不洁”的受害者无法得到恰当的医疗处理,只能在绝望中挣扎、死去。
部分医生或是受到警方的压力,或是纯粹因为不想出庭作证,就会选择拒绝收治被强暴的受害者,仅仅在提供止痛片和基础医疗服务后,就强制受害者出院。
在采证过程中,更有医生由于对犯罪常识的缺乏,未能对相关证据进行有效采集和合理记录,比如对被捆绑施暴的受害者不记录四肢上的勒痕,从而使得法官认为受害者没有反抗、罪行就不是强奸。
种种不当行为,在负责采证和治疗的印度医生那里,都有可能发生,这也给受害者维权增添了更多本不存在的障碍。
印度警方的不作为,包庇、纵容,甚至为虎作伥,也是印度强奸案多发且难解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在印度,强奸案要想侦破,要受害者详细阐述遇害的全过程,要找到相应的监控或者靠谱的人证,要警方给力、采集到足够的证据,要警方在查案过程中不因为施暴者可能的特殊背景和贿赂而退缩,要有靠谱的律师为受害者做专业辩护。方方面面,缺一不可。
在强奸案的初期审讯中,警方并不针对男性,而是对女性进行一种侮辱式的询问。他们要求女性当众详细描述性侵过程,甚至还让女性模拟犯罪现场……心理压力加上众人目光,这导致很多女生在被强奸后压根不敢报案。
指望后续查案的警察给点力?对不起,对于在印度国内稀松平常的强奸案,如果受害者是个没有任何背景、不会引发舆论关注的普通女孩,警方一般会态度冷淡,简单问几句了事。
至于扩大范围调取监控录像、寻找可疑线索,至于在案发地周围排查、寻找可能的人证,甚至连提取体液样本做化验,可能都会是拖拖拉拉、丝毫没有雷厉风行的作风。
面对“黑公交轮奸案”这起震惊全国、引发各界愤慨的恶性事件,印度警方倒还算是迅速果决。
警方很快逮捕了包括司机在内的6名犯罪嫌疑人。他们在抛下乔蒂后,立即对公交车进行了冲刷清理,想要毁灭证据,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而作案所用的铁棒也被找到了,是一个L型的汽车千斤顶的配件。
案发后不到一个月,也就是2013年1月,检方就开始审理该案,警方建议以强奸、谋杀等罪名判处6名嫌犯中的5人死刑,尽管因为各方阻力,最终在2020年才得以将4名凶手绳之以法。
但法院却认定那个强奸了乔蒂两次、把她的肠子拉出来的犯人是未成年,列为了少年犯,即使顶格处理也不过判了三年。
何其讽刺!
对于被强奸的其他普通印度女孩儿来说,警察和司法系统的态度就无异于帮凶。而受害的女孩儿要想维权,要付出的代价,更是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
英国第4电视台今年7月独家播放的一部名为《印度强奸丑闻》的纪录片,讲述了两名女孩分别遭遇强奸的事件。
一个女孩为了找工作,被来自执政党的有名政治家强奸后,不得已以自焚等方式讨还公道,反遭全家灭口,父亲、叔叔乃至两个姑姑都死于非命,自己在医院长期治疗、即使有特警保护,仍担心遭到被判刑凶手及其党羽的报复。
另一个女孩来自印度低种姓,被4名高种姓男子轮奸并折断脊椎,警察不仅不予以立案、甚至威胁收治她的医院不许提供“强奸案医学检查报告”。女孩两周后含恨离开了人世,却还一方面不准她家人举行印度教传统的葬礼,另一方面散布流言,说她是被强奸后死于家人的“荣誉谋杀”。
这两个案件,仅仅是冰山一角。因为在印度,90%的强奸案没法成功立案。更有甚者,试图报案的受害人还会遭遇难以想象的恶劣报复。
印度一些地区的警察,甚至为了“减少”强奸案立案,选择把精力放在搞定受害人上,而不是惩治罪犯、打击犯罪。主动“提议”受害人嫁给强奸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印度警方很常见的做法。
而印度检方的不作为则体现在审讯案件的各个环节。
多数悬而未决的案例都是由于开庭时间被一再延迟,被告人、公诉人、法官家中有任何情况,比如亲戚生病甚至宠物生病,都可以使得案件被推迟。
被告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水平请不限数量的律师为自己辩护,而受害人只配有一位律师——公诉人。公诉人在法庭才第一次见被害人,往往是通过法庭上公开确认细节才进一步了解了案情,有时会放上受害人当天穿的内衣裤,有时会要求受害人当众演示犯罪细节,根本没有开庭前的详细沟通和充分准备。
根据制度,被害人无法看到警方的相关记录,如果警方在备案时有误,而法庭上口供对不上,被告人就会被判为无罪。
更重要的是,在长期的开庭与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被迫一遍遍回忆犯罪细节,这种“被迫记忆”使得她们走不出阴影,审理过程的不成功,更会让受害人觉得“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从而因为不想一遍遍重温被强暴的惨痛经历而选择放弃上诉。
这种放弃,恰恰如了罪犯的意。
新冠疫情发生后,印度的“性犯罪率”又暴增了一倍以上。疫情的禁止聚集令使得很多女性在外出时不得不单独行动。“大巴轮流性侵案”乃至来自邻居、亲友的性侵丑闻,也不绝于耳。
愤怒的印度女性上街抗议和呐喊,说出“别教我穿什么,教你儿子不要去强奸”。
但再多的抗议和游行都没能够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更重要的是,印度似乎根本不认为这是什么“问题”。
就在这件强奸大案震惊世界的同时,印度最近却在本国女性权益方面“大传喜讯”。印度最新的人口普查显示该国首次出现了“女多男少”,印度卫生部官员据此认为国内女权大进步,骄傲地宣称“我们可以说印度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
在这种脑回路调转之前,印度可能改变自己“强奸超级大国”的面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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