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姚晨女士担任中视协演工委的委员!
因为,
我不能接受姚晨女士对“恶之花”事件毫无表态!
萨特认为“他人即地狱”:
一方面每个人都无法逃脱他人的审判,所以我们务必对自己的所言、所行、所选择肩负起责任;
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畏惧他人的审判而放弃自由,违心的按照按照世俗偏见决定自己的行动。
许多人(有文人、有商人、有艺术家、甚至还有体制内的官员)谈自由的时候,从来不提自由的责任,即,一个自由的人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你干了某个事,说了某句话,你就要承担这个言行可能引发的后果。
他们谈自由,只是为了逃脱别人对他们的批评,从而让自己的自由凌驾于他人之上,这不是自由,而是奴役。
理解了这个,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罗兰夫人会说:
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七年前,“微博女王”姚晨女士一张口就是“恶之花绽放的土地”,也许她是无心之举,但身为公众人物,应当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
如果今天的她认识到往日错了,应当对公众道歉,换取公众的谅解。
如果姚晨女士不认为那是错,她就应当承担因“恶之花”的言行而招来的批评。
所以,姚晨女士一天不就“恶之花”公开道歉,我就会一直反对她出任中视协演工委的委员!
即便我的声音微不足道,我也会勇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态度和立场,哪怕因此而招致批评,我坦然接受之。
我反对!
我反对!
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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