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徐州官方发布了《“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情况》。这是关于“丰县铁链女”的第三次官方通报。
三次官方通报有诸多前后矛盾不说,单单这份市一级的通报,都已经存在各种问题,因此遭到了几乎全网的集体质疑。
正如一些网友所说:父母已故不需要寻亲,同村人带来江苏治病自己走失不存在拐卖,DNA鉴定符合亲子关系不存在轮奸,牙周病掉牙不存在虐待,完美——的确是一份精心杜撰的通告。
然而,这份通告许多内容不仅不能自圆其说、自相矛盾,甚至暴露出官方粉饰罪恶,“掩盖”犯罪,试图蒙混过关的不负责态度。
下面,我们根据第三个通报的内容,提出几项重要疑点。
【一】谁是“小花梅”?她真的是丰县女子“杨某侠”吗?
官方说,是在查阅董某民、杨某侠婚姻登记申请资料时,现其中含有“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字样,才去云南调查走访的。
(1)注意,后面说,小花梅是被带到江苏东海县后自己走失的,而且有精神病。那么,这个“原户籍地名”是谁写上去的?“杨某侠”的名字又是谁起的?
(2)小花梅,世界上有这样的名字吗?有姓小的吗?
(3)小花梅的出生年月日多少?父母已故,有无兄弟姐妹?
【二】没有DNA鉴定,仅凭村民口说,就认定身份,胆子太大了吧!
官方说,“警方通过查阅户籍底册,组织亚谷村村干部及村民比对照片、口音,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可见,亚谷村的户籍册上有一个叫“小花梅”的女子。但警方居然是通过口头询问、村民辨认照片和口音,而“确定”是小花梅。
(1)真的敢“确定”吗?这都2022年了,DNA都没做,就敢认定一个丢失了26年的女子的身份?徐州警方这身份鉴定工作做得也太粗糙了吧?
(2)听说徐州警方公布“小花梅”的身份,把云南、福贡县警方也吓了一跳。隔空甩锅,球踢给了云南方面。云南警方在2月8日去了当地调查。那么,云南警方会不会做出一份更权威的DNA比对报告?甚至有没有可能推翻徐州官方的结论?我们拭目以待。
【三】“小花梅”怎么变“疯”的?是不是傈傈族?
官方说,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
这个问题,前提是暂且承认“杨某侠”就是“小花梅”。那么:
(1)可以看到,小花梅是有亲属在世的。那到底是多近的亲属呢?即便父母死了,亲属有没有可以作为替代采集DNA并作比对的条件呢?
(2)既然小花梅的亲属都还在,他们对徐州的“杨某侠”是什么态度呢?他们不想念吗,不关心吗,官方不组织一下赴徐州“认亲”吗?人道主义、人文关怀何在?我们看到,这所谓的“亲属”,面目是模糊的。
(3)因为这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线索,许多网友径直将小花梅的原始民族归为傈傈族。而据媒体查阅历史资料,当地傈傈族妇女,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被拐卖走的有数百人,而且是一个带一个,形成产业链。为什么官方通报不敢涉及这个民族身份呢?
(4)26年了,亲属、村民们“回忆”,这回忆准确吗?就算准确,通报把小花梅(杨某侠)“精神病”的时间固定为“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言下之意,去徐州之前,她已经“疯了”。
那么就要追问:小花梅是怎么疯的?第一段婚姻中遭遇了什么?有没有找她的前夫询问呢?
显然是没有。既然没有,我们为什么要相信她在1996年就精神异常了?又是异常到什么医学等级?有没有残存的医学资料?显然,也没说。
(5)小花梅第一段婚姻的前夫是谁?有无子女?这是在父母亲属之外,铆定小花梅身份,揭秘其遭遇的关键。
【四】“桑某某”是谁?是不是人贩子?
官方说,据小花梅亲属反映,同村的桑某某(女,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目前,丰县警方已找到桑某某了解情况,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这是这份通报中,最匪夷所思,也是最不可信的一个段落。
(1)说白了。这个段落的描述中,“桑某某”分明就是一个人贩子的“犯罪画像”。
(2)桑某某和小花梅家是什么关系?小花梅母亲为什么会信任她,“托”她带走小花梅,去那么远?
(3)是“治病”吗,还是“拐卖”?还就诡异了。就算信任桑某某,一个精神异常的疾病,到昆明、成都治病不行?到武汉不行?非要去千里之外的江苏?或者到南京治病不行?偏偏要跑到一个东海县治病?很巧,我去过连云港市东海县,那里并不是一个医学发达的地方。
(4)“警方找到桑某某,桑某某称”——徐州警方,办案水平不能这么低级啊。单方面的说辞,没有逻辑链、证据,能信吗?就直接采信了、通报给公众?哪个嫌犯不会撒谎、掩饰罪行呢?
(5)徐州警方是怎么找到桑某某的?按照描述,是小花梅亲属“指认”之后,警方回到江苏找到桑某某的。那么,小花梅走失后,桑某某没回过福贡县老家?小花梅亲属没有对她追责、没有去江苏寻找小花梅?那小花梅的家属是不是也太冷血了点?
(6)桑某某说,到东海县后,小花梅自己走失了。——真好,父母已故,无人维权、做DNA。现在,又是一个疯子自己走失了。好家伙,死无对证,“逻辑严密”。但是,一个大活人走失了,你不报警,也不通知家属,这没有嫌疑吗?等于你把一个同行受伤的朋友丢在大雪山里自己走了,不是犯罪吗?
(7)注意一个说辞,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好家伙,以上分析中,我们已经逐渐清晰地看到一个连拐带骗的形象了,这里,桑某某却变成了一个有爱心的大姐姐。如此轻而易举地给此人洗白白,这就成一个完美的好人好事了。
嗯,桑某某好人,没问题,那就不存在拐卖。徐州警方也可以不深入查下去,不立案,可以少一事,安心回家睡觉休息了。
【五】杨某侠有没有受到家暴?
这里,我们再用徐州的名字“杨某侠”。因为,我们实在没法安心地把她和“小花梅”融合起来。注意,官方通报在这里也是这样做的,似乎他们也不“安心”。
官方说,杨某侠是“精神分裂症”。入院检查结果表明:杨某侠牙齿脱落因重症牙周病所致,其他健康指标正常。
(1)牙齿脱落,真的是牙周病所致?
(2)是否有过家暴,是光看牙就能看出来的?有没有走访调查一下董集村的村民和邻居?
因此,简单解释牙齿脱落的“原因”,还是不能完全撇清有无家暴的问题。好在官方说了,是否涉嫌犯罪,后续继续调查。
【六】怎么结婚的?8个孩子怎么出生的?
官方说,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DNA鉴定,八个孩子和董某民、杨某侠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
这一条,似乎可以反驳“轮奸”的说法。却不能排除“强奸”嫌疑。
(1)既然到徐州时,杨某侠(小花梅)就已经精神异常了,她和董某民怎么还能结婚?谁给他们办的婚姻登记、户籍注册?民政、公安有无失职?
(2)且不考虑当年的计生政策,精神病人生育不应该限制吗?计生部门有无失职?
这个问题,不仅涉及精神疾病患者的婚育权问题,更涉及精神疾病患者有没有怀孕、生育的自主权问题。也涉及董某民是否存在(婚内)强奸的问题。
还有网友提出,是否有“溺死、出卖女婴现象”。存疑。
根据以上问题看来,这份通报严重不合格。距离真实、全面的真相,还差得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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