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端的读者队伍真是卧虎藏龙。这几天,不光给我提供了很多爆料,还给我提供了不少有启发的思路,这也让我能够更加深入地思考拐卖妇女儿童这一罪行。
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是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虽然把两者放在一起讨论,但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拐卖妇女往往比拐卖儿童恶劣得多,而且解救难度也大大高于后者。
原因并不难理解,拐卖儿童的时候,首选2-3岁会走路,但又不太懂事的小男孩,小孩卖给下家之后,往往并不会虐待他,因为买家买孩子也是为了传递香火。
既然小孩子还不懂事,就可以重新给他灌输一套思想,让他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家,养父母也会把小孩抚养成人。我们经常会看到,买家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又买了一个男孩,他们对这个买来的孩子比对自己孩子还要好。
但是,拐卖妇女就完全不是这回事了。我们经常会看到这些被拐卖的妇女有精神病,有精神病的比例远远高于正常人群,她们原本并没有病,完全是被折磨出了精神病。
拐卖妇女的目的,是给村里的老光棍娶媳妇,当然首选14-20岁的年轻女孩,绝不会买个3岁的小女孩回来养,而这个年龄段的女孩早就已经是半个成年人了,她们完全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她们一心想要回到以前的生活中去,她们也有这个能力逃跑,那么人贩子如何让这些人乖乖听话呢?
下面就是人贩子的操作流程:
拐走,给她下药,然后一群人贩子强J+轮J,不听话就是毒打+虐待。卖给村里的老光棍,老光棍的男性亲属一起来强J+轮J,不听话继续毒打+虐待,然后铁链子锁起来。生下孩子,既然孩子都有了,女人的使命完成了,该降低成本了,于是把女人当二手货转卖给另一个老光棍,女人思念孩子,然后发疯。
你来扪心自问一下,如果你是受害人,你会在以上流程中第几个阶段发疯?
当然,有时候也并不这么暴力,因为纯粹把这个女人圈起来养着,不让她干活,成本太高了,既然需要让她干活,给她一定的自由,那她要逃跑怎么办呢?电影《盲山》的拍摄地是山区,你光下山就要走几天,确实很难逃走,但是疯县明明是平原啊,理论上周边都是村庄,你很容易就能跑掉,为什么不跑呢?
原因也非常简单,当地人都是一伙的,周边十几公里都是他们的人,你连这个村都出不去,一旦逃跑被抓回来,就是一顿暴打,打到你半个月下不来床。假设你运气好,逃出了他们的村,来到了县城里,你会惊喜地发现,当地的公检法也是他们一伙的,你要是想跑,穿制服的都能把你抓回去。
作为大城市的孩子,可能无法理解这件事,在城市里,你连隔壁邻居姓什么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更加一无所知。在小区里住,你甚至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
但是在村里,全村都是一个姓,比如董家集,全是姓董的,然后你去县城一看,各个要害部门都是姓渠的。他们互相之间都有裙带关系,你这个说话口音都不一样的外地人,一下就被认出来了,然后你想跑去公安局,哈哈,公安局值班的恰好就是他们村的人,一个电话就让村里来抓人。你还怎么跑?
我说这些,绝非信口开河,你看看下面这张图:
当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张旗鼓地宣传找乡贤比政府管用,那么乡贤是什么呢?在解放初期,他们还有一个名字叫“土豪劣绅”,是被打击的对象,没想到现在成了先进的典型。
他们还很高兴地说,自己有全国第一家“乡贤工作室”,代替政府行使职能,换言之,在当地的基层,完全是几大家族说了算,没有政府说话的份。
假设你想解救被拐妇女,那么当地的警力你完全靠不上,人家不给你帮倒忙就不错了,当你们几个人开着辆破面包车去他们村口的时候,他们就提前知道了,马上敲锣打鼓聚集几十个村民,把你团团围住,你还能动得了吗?你要敢动武,人家也动武,人数是你十几倍,你还想活着回去吗?
下面转发一位网友的帖子,他说了他叔叔当年是怎么救人的:
二十多年前,我叔也是一个基层派出所所长,我们这地处山区,民风彪悍,闭塞贫穷的山区村庄法盲那是一村一村的。买媳妇的也是很常见,经常有家属来这里来找被拐的亲人。我叔的战略就是绝对不能正面冲突,白天进村,人肯定是带不走的,如果遇到阻挠执法的,你要是开枪,你也肯定别想活着走出村子,他们真敢拿火铳喷你。所以他们通常都是晚上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搞奇袭。我叔那可是专业的,他可是从轮战战场上下来的侦察兵捕俘手,深入敌后十几公里绑个越南兵回来都没问题,别说你个村民了。白天扮作乡镇干部下乡,在村干部配合下,确定目标,侦查地形,研究进攻撤退路线,制定作战计划。晚上带上几个身手不错的民警,半夜偷摸的溜进村,翻墙入院,进去找到人,架上就跑,时间绝对要把握好,这时村里的狗都叫成一片了,跑慢就跑不出去了。架出村子上了大路,开车就跑,等跑远了,村里人反应过来,还不知道是谁绑走的。
我说当地公检法已经失效也是有证据的,当地有一位叫黄涛的法官,被评为优秀庭长,但他出名是因为另一件事,他竟然给自己的情妇写了7份离婚保证书。据当年《山东商报》报道:
黄涛字写得比较差,你看不清也没关系,大意是说,我黄涛向情妇刘英保证,自己一定会和老婆离婚,然后来娶你,并且立下字据,再盖上了“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
比如有一张是这么写的:“亲爱的刘英,我保证以后不再惹你生气,我应该好好的对待你,我非常爱你,心心相印,永不变心,海枯石烂。”右下角是丰县人民法院的公章。
就这么一个垃圾,竟然还被评选为优秀庭长,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有网友发现,当地有妇女提出自己是被拐的,想和丈夫离婚,黄涛的判决是不许离婚!
你现在还可以在网上查到相关判决,《王文群与邢后永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013)丰顺民初字第0695号。
原告说得很清楚,自己是被拐卖来的,没有感情基础,所以想离婚,但法官黄涛的判决如下:
本院从双方的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真实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分析,以不离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予原告王文群与被告邢后永离婚。
当事人都说了自己是拐卖的,当地法院都不同意离婚,如果你说他们不是一伙的,鬼才信。网友找齐了各种离婚官司的判决,发现只要涉及拐卖的,法官都不许离婚,那我就想问一句,这种法院,还是人民法院吗?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