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 :
其一,作家贾氏:作品为拐卖妇女的罪恶开脱,如果不买卖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作家贾氏发自原始本能的考量与心目中根本没有女人首先是人的概念,女性是作为雌性发泄性欲和繁衍工具而存在,是某一宗族或村庄延续的手段和工具而已。把这个命题再追加一下,如果一个村子吃婴孩可以使人延年益寿,是否吃婴孩就是可以理解的呢?再把这个命题扩大一下,如果不拐卖妇女将导致整个农耕文明的消亡,我们能用拐卖妇女的方式拯救这个农耕文明吗?用野蛮挽救的这个农耕文明还有存续的价值和意义吗?而这些问题对于史前或野蛮文明是毫不予以考虑的,而一但当女人丧失自由意志丧失尊严丧失权力时,就仅仅只是一个生物学上的存在,所以狗链子就锁在了她的脖子上。当然,这远非贾氏所考虑或忧虑的范畴。
其二,卸任环球时报总编辑胡记者:关于奥运中国代表队青年选手谷爱凌,“我要提醒,舆论对她的宣传要适度,应局限在体育成功和奥运精神范围内,不要往爱国主义方向靠,像‘为国争光’这样的说法宜少用,代之以‘为中国队争光’更加妥当。”“中国舆论对她的宣传要预留一个模糊地带,防止未来被动。”对于谷爱凌未来怎么确定自己的国籍归属,在自己的人设中如何展现国家认同,都有不确定性。谷爱凌说她“在美国是美国人,在中国是中国人”,但现实未必能如她所愿,中美关系恶化致使这样的通道几乎被封死了,法律问题也难逾越。未来谷爱凌很可能面临艰难选择。在谷爱凌的问题上,中国的国家荣誉和信誉不能有风险,国家的回旋空间一定要大于任何人的选择空间。胡记者的上述言论,对于谷爱凌本人而言可谓句句暗含杀机。
且不说中国队是否代表中国,是否在为国争光,是否是爱国的这种小儿科问题,至于谷爱凌本人代表中国出战是真的出于爱国之心,还是为了个人利益个人前程,背后是否有强大的资本推动,那也是谷爱凌本人和其关联方的事情。但就中国国家队(中国)接纳谷爱凌代表国家队参赛而言,毋庸讳言是为国参战为国出成绩为国争光,她获得的金牌也还是挂记在中国榜单上。(有人气派十足地说,中国是泱泱大国未必在乎一两块金牌,不过那是你说的过嘴瘾,实际上并非如此。)
胡记者此时站出来放风,就是因为谷爱凌本人有风险,并且是“政治因素”的风险,说白了,就是涉及到两个大国之间的关系与纷争。于是宣传谷爱凌就“不要往爱国主义方向靠,像‘为国争光’这样的说法宜少用,代之以‘为中国队争光’更加妥当。”“中国舆论对她的宣传要预留一个模糊地带,防止未来被动”。这就是将谷爱凌与国家切割,就是不要把谷爱凌和“中国”挂在一起,以免对大国之间的大局有影响。中国有句老话:卸磨杀驴,现时奥运会仍未结束,谷爱凌仍身披中国战袍征战出赛,已经就有人就迫不及待的开始干起未卸磨就杀驴的营生了。
综述二者:作家贾氏与胡记者灵魂的骨头上铭刻的是野蛮专横的印记,他们根本无视现代文明人的绝对主体性,人置于万事万物的中心,人是万物的尺度,现代文明本身的终极目的,包括所有的科学技术、思想艺术、公共管理服务都是为了服务于人让人活得更好。
更为重要的是,现代文明不认同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冷酷的价值最大化,如果牺牲一个人可以拯救一百个人,如果牺牲少部分人可以拯救一个村子,甚至拯救某种文明,当然是选择价值最大化,当然是倚强凌弱强者生存。暂且不论在这种价值最大化选择中所牺牲掉所被抛弃掉的人往往是些什么人,仅就当你选择了这种观念,文明就已经开始异化,异化的文明真的值得拯救吗?如果在一架发生故障下坠的飞机上,只要推下去1个人(除非他本人自愿)就可以维持飞机的升力维持飞行,那么其余99个人是否要抛弃牺牲掉1个人的生命来保全自身?而99个选择牺牲一个无辜的人来拯救自己的生命,那么这99个人的生命究竟值不值得被拯救?如果一个村庄的延续是建立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基础之上,那么这个村庄消失了又怎么样?
现代文明不认同为实现某种目的目标牺牲任何少数人,除非出于他们本人自愿,这就是 “人是最终的目的”(这里的人是每一个人,不是某一部分或某一大部分或某一价值更高的群体),所有的人都不是实现某个目标和目的的手段工具,没有任何一个目标目的可以高于鲜活的人本身作为终极目的而存在,不管它听起来多么崇高金光闪闪,最高的目标目的就是人本身,以某类集体族群文明之名扼杀个人,殊不知所谓集体族群文明正是由一个个可以被扼杀的个人所组成,没有一个个可以被扼杀的个人,所谓集体族群文明荡然无存。所以,人不能是实现某个目标或目的的工具,一旦人成为工具可以被利用抛弃牺牲掉就开启了罪恶和灾难的大门,一切虚妄冷酷兽性的弱肉强食狭隘的集体主义民族主义的恶行将循环往复。别以为自己特殊于别人可以凌驾于别人,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他就是为你而鸣!如果无数的人牺牲遗弃死亡在通往星辰大海的路上,那么星辰大海将没有任何意义!
参照于此,故言前文明野蛮时代的黑恶深铭在文中“两个人”灵魂的骨头上,而在我们的现实中这样的“两个人”又是何其之多!又有多少罪恶假崇高之名以行,警惕啊!
回到本文初始:
1、不能以罪恶成全某个家庭族群村落某一部分人以至于某一种文明,而当某种一文明需要用罪恶来拯救,它已经就不再属于文明的范畴。而当某些人的生命需要牺牲他人无辜的生命(更多的时候是弱者)来挽救,那么这部分的生命就不值得挽救,无论目的看起来多么的堂而皇之!
2、不能因为胡记者“防止未来被动的模糊地带”的大局观,将身披中国战袍出赛奥运会的谷爱凌(美国仍属于未成年人)与国家切割,更不能黑成未卸磨就想杀驴。本人没有更高层次的境界和下大棋的眼界,也不左也不右,仅从道德而言,不能用之一路绿灯赞不绝口,无利则可随时弃之或为了大格局成为弃子,决不能以“中国的国家荣誉和信誉不能有风险,国家的回旋空间一定要大于任何人的选择空间”所谓的“崇高”之名义,按照胡记者界定的宣传范围来说,牺牲抛弃一个即使不是为“中国”而是为“中国队”效力争光的青年孩子谷爱凌,于人于国不能不仁不义!
【文/风掠江山,作者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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