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央高调重提“共同富裕”理念以来,在舆论场一下子成了热门话题,欢呼者有之、谨慎欢迎者有之、阴阳怪气者更有之。
譬如有人提出:共同富裕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不搞“杀富济贫”,也不能落入福利主义陷阱。——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均贫富”、“杀富济贫”,而是要通过共同奋斗,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共同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不能把共同富裕误解为“杀富济贫”|新京报社论》)
还有人提出:不能把共同富裕理解为物质层面的富裕,不能把共同富裕理解为杀富济贫、平均主义,不能把共同富裕理解为限制私营资本的发展,要正确把握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陈志刚:破除共同富裕的认识误区》)
更有人直接指出:共同富裕这件事,不要想歪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想法不能有!(《财经头条》)
……
以上引述的都是主流媒体对共同富裕的解读,读来读去,怎么都觉得有种教训人、吓唬人的味道,似乎搞共同富裕是件特危险的事,一不小心就容易走极端、犯错误。所以他们要反复不停地唠叨、警告,不能这样、不能那样。
用西南财经大学赵磊老师的话讲,经过这些大腕权威的“神解读”,共同富裕这一无比光鲜的口号终于被论证成了一个充满戾气的贬义词。
在他们眼里,共同富裕似乎与“杀富济贫”、“分浮财”、“吃大户”、“打土豪分田地”,与平均主义、福利主义等等这些负面的、被否定的东西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简直就是师出同门。他们这哪里是在弘扬宣传共同富裕,明明是在变着法的给共同富裕泼脏水嘛。
笔者非常认同赵老师对这一似乎比较反常现象的揭露,也非常欣赏赵老师基于马克思主义角度对共同富裕的精准诠释。赵老师对共同富裕的阐述简明扼要,一击中的,相较于上述大腕权威的云遮雾绕、旁敲侧击可谓天壤之别。
根据赵老师的解读,共同富裕前两个字的“共同”本质针对生产关系,后两个字“富裕”本质针对生产力,二者结为一体,不可分割。因而只强调发展生产力做大蛋糕,而回避通过改造生产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好分蛋糕的问题,这样的共同富裕是骗人的不可能实现的共同富裕。
进一步讲,只有建立在“共同”也即改造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富裕才是真正的且能够实现的共同富裕,而改造生产关系的根本途径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所明确宣示的: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脱离这一基础,只是在分配上做文章,搞所谓的一次、二次、三次分配,不触及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这都只是在资本主义允许范围内的社会改良,而绝不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共同富裕。
那么,既然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共同富裕的道理如此简单明白,而那些权威大腕们为什么会把它曲解得面目全非呢?有意乎?无意乎?
某些善良的人们认为是好经被歪嘴和尚念坏了,真的是这样吗?
学习一下权威文件:
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
还是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中宣部新闻发布会上,中央财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共同富裕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实现的根本途径是共同奋斗,不搞“杀富济贫”,也不能落入福利主义陷阱。这不仅是对社会有关第三次分配的认知纠偏,也明确了第三次分配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共同富裕是共同奋斗的结果。
……
翻遍权威文件及权威人士的论述,非常遗憾,我们没有发现赵老师所指出的涉及“共同富裕关键在于改造生产关系”哪怕一鳞半爪的内容,有的只是讲如何搞好分配、如何调节收入、如何鼓励个人致富、如何更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等等,不可谓不全面具体,但就是一点也不提限制消灭私有制,巩固扩大公有制,甚至,所谓的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不搞“杀富济贫”,不能落入“福利主义”陷阱等等前面提及的狠词本身就来自于这些权威们。
那么我们就糊涂了,到底谁是歪嘴和尚?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赵磊老师呢,还是这些坚持权威精神的权威人士?
归结到底,到底是经歪了呢,还是念经的和尚嘴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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