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理论,存在许多歪曲和误解。在乌克兰的锅,列宁背吗?文中,我指出列宁主义从来没有无条件支持过民族独立。
对列宁主义“民族自决”理论的错误认识,有反对的,也有支持的。反对的,认为列宁主义无条件承认各个民族都有自决权的理论,导致了非单一民族国家的动荡和分崩离析,特别是苏联的民族问题和最终结局,一股脑的算在列宁主义头上。最近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普京的讲话。支持的,则同样认为列宁主义无条件承认各个民族都有自决权的理论,无条件地支持各个民族的分离运动。其实这两种认识都是错误的。
我之前写过许多关于“民族自决权”的东西,10多年前也曾经与某派的人激烈辩论过。这里把列宁主义关于民族自决的理论简要总结如下:
一、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二、承认各个民族都拥有民族自决权。
三、民族自决权是资产阶级民主权利。
四、无产阶级政党对民族自决权持消极态度,即:承认该权利,但并不无条件支持民族分离主张。
五、具体的民族问题以及具体的民族政策,要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具体的分析。
六、一切权利服从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最高利益。
七、“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有自决权,各民族工人融合起来,——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教导给工人的民族问题纲领,全世界经验和俄国经验教导给工人的民族问题纲领。”(列宁)
我也曾经指出,列宁的“各民族有自决权”的立场,与恩格斯不同。(见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民族问题)列宁自己也知道这个差异。按列宁自己的说法,是他与恩格斯处于不同的时代,当然结论不同。这一点不再展开。
只有全面的认识和掌握了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并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加以运用,才能说是真正认识和掌握了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权理论。否则,靠着一知半解、从不知道什么地方看到、听到的只字片语,是没有用的。
但是,说到列宁主义的民族自决理论,是否到这里就够了呢?或者说,民族自决理论是不是就是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的全部呢?其实,还是不够的。因为,这还不完整。看似,以上几条已经囊括了民族自决权理论的主要内容(当然不包括一些细节和历史上的具体结论)。但是,仍然不完整。因为,列宁在阐述民族自决理论的时候,还提到了“民族文化自治”。在今天,恰恰是“民族文化”的问题,有着更加深远和迫切的意义。
民族文化自治,是奥地利社会民主党发明的东西。大体的意见,是在多民族国家中,反对民族自决权(因为可能会导致多民族国家的分裂);作为取代,主张各民族文化自治。
反对民族自决权的部分,与列宁主义直接抵触,不必多说。民族文化自治,也遭到列宁的强烈反对。列宁指出:
从社会民主党的观点来看,无论直接或间接地提出民族文化的口号,都是不能允许的。这个口号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类的整个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已经越来越国际化了。社会主义会把它完全国际化。国际文化现在已经由各国无产阶级系统地建立起来,它不是把“民族文化”(不论是哪一个民族集体的)全盘接受下来,而是只吸取每个民族文化中彻底民主的和社会主义的因素。
这一点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尤为具有现实意义。“社会主义会把它【人类的整个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完全国际化”。可是,我们看到的,却常常是相反的。比如,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大步的把全中国各个民族推向一起、相互融合,并共同走上国际化的道路,形成一个崭新的中华民族;可是在文化上,却拼命强调各个民族的差异性,拼命维持这些差异性,甚至表彰和宣扬这些差异性。
其次,在前基础上,列宁指出,强调“民族文化”,实际上是把各民族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捆绑在一起,“民族文化自治的口号则分裂各民族的无产阶级,把它同各个民族的反动分子和资产阶级分子联系起来。”非常不幸,同样的事情我们也看得太多了。维护民族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维护这些民族的上层、权贵、宗教渣滓、门阀等。
最后,列宁也指出,“民族文化”的口号,意味着把生活在不同区域的同一民族居民给聚合在一起,这不但与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民族融合趋势相悖,而且现实中也是做不到的。“把洛兹、里加、彼得堡、萨拉托夫的德意志人结成一个民族根本不是俄国社会民主党的事情。”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的第四部分《民族文化自治》中,详细而具体的阐述了列宁主义的以上内容。在第五部分《崩得,它的民族主义,它的分离主义》中,详细分析了俄国工人运动中的犹太宗派组织崩得,如何出卖犹太工人阶级利益,分裂俄国工人阶级,走向民族主义。其中有这样几句话,听起来很熟悉:
因此,完全可以理解崩得第八次代表会议上许多发言人要求设立“犹太医院”的“热烈言论”,其依据是“病人在自己人中间觉得愉快些”,“犹太工人在波兰工人中间会觉得不愉快,而在犹太店铺老板中间会觉得愉快。”
保存一切犹太的东西,保全犹太人的一切民族特点,以至保全显然对无产阶级有害的特点,把犹太人和一切非犹太的东西隔开,甚至主张设立专门的医院,——请看崩得堕落到了什么地步!
斯大林的评价几乎可以原封不动地套用在中国某些事情和某些人上边。列宁也指出,“所谓‘民族文化’自治(换句话说:‘建立保障民族发展自由的机构’)计划或纲领,其实质就是按民族分学校。”并坚决反对。列宁说,“既然经济生活使居住在一国之内的各民族结合在一起,那么,企图在‘文化’问题特别是在学校教育问题方面把这些民族一劳永逸地分开的做法就是荒谬和反动的。相反,必须努力使各民族在学校教育中联合起来,以便把实际生活中要做的事在学校中先准备起来。”
总之,心怀叵测的人,力图让各民族人民永远相互分离;共产主义者则主张各民族人民的相互融合。只有补充上这些内容,才是完整的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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