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说“假如”,因为距离苏联解体已经过去了整整35年,而“人民考核制度”是由肖志夫同志于2014年率先以呈阅件《关于建立为人民服务“人民考核制度”的建议》(上报)提出来的。
1991年12月25日,当克里姆林宫的红旗悄然降下,一个曾经与美国平起平坐的超级大国,在短短几年间土崩瓦解。这场“亡党亡国”的悲剧,至今仍是国际共运史上最沉重的教训。关于苏联解体的原因,众说纷纭,但有一个共识日益清晰:苏共的腐败蜕变是根本原因,而腐败的制度根源,则在于自上而下的干部委任制——即“职务名册”制度。假如当初苏共能够勇于自我革命,实行一种将干部命运与人民利益直接挂钩的“人民考核制度”,这场历史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一、苏共腐败的制度根源:“职务名册”与特权阶层的形成
苏联自斯大林时期建立起一套严密的干部委任体系,即“职务名册”(俄文Номенклатура)制度。各级党政领导职位被纳入层层叠叠的“名册”之中,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不受任何形式的民主选举制约。干部任用上至中央高级干部,下至农场场长,均依此进行。任用的首要标准不是个人能力,而是对领袖的忠诚。这种制度的本质,是以党内的等级服从取代人民主权的逻辑,将国家管理权变成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
这一制度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随着“职务名册”的逐步确立,苏联形成了数量不小的特权阶层。所谓特权阶层,是指按照一定的职务名册直接任命、相应地掌握着国家执政资源并且按职级合法享受不同特权的一部分人。到勃列日涅夫时期,苏共一方面强调“稳定”干部,使干部委任制和领导职务终身制日趋完善,另一方面又不断提高干部特权的标准,使之进一步固定化和规范化,从而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特权阶层。有人估计,这个官僚特权阶层大约有50万至70万人,加上家属共约300万人之多。
特权阶层的形成,必然导致贪污腐败的盛行。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全国性大案要案不断发生。1980年的“黑鱼子酱走私案”涉及300多名干部,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尔巴诺夫贪污受贿110万美元,构成震惊全国的“驸马案”。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腐败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制度性的——权力产生特权,特权巩固权力,最终形成一个脱离群众、自我循环的官僚寡头集团。
毛主席早在1964年7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九评苏共”之九《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中,就对苏共领导层的腐化堕落给予了严肃的批判:“苏联特权阶层控制苏联党政和其他重要部门。这个特权阶层,把为人民服务的职权变为统治人民群众的特权,利用他们支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力来谋取自己小集团的私利”“这个特权阶层,侵吞苏联人民的劳动成果,占有远比苏联一般工人和农民高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入。他们不仅通过高工资、高奖金、高稿酬以及花样繁多的个人附加津贴,得到高额收入,而且利用他们的特权地位,营私舞弊,贪污受贿,化公为私。他们在生活上完全脱离了苏联劳动人民,过着寄生的腐烂的资产阶级生活。”
苏共特权阶层垄断着国家的一切执政资源,掌握着苏联党政军以及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干部的任命权。他们中大多贪污腐败、恣意妄为,严重败坏苏共的声誉、消解人民群众对苏共的信任和支持,并从根基上动摇着苏共执政的合法性。据1990年的调查表明,当时人民认为苏共领导阶层代表劳动人民的只有7%,代表工人的4%,代表苏共党员的11%,代表党政官僚和机关人员的达85%。这组数据清楚地表明,苏共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已不再代表他们的利益。
二、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失误与错失的机遇
事实上,苏共早已意识到党内腐败的严重性。戈尔巴乔夫上任后,大力提倡党内批评,其主要锋芒所向正是特权、官僚主义、贪污受贿等阴暗面。1986年3月14日,戈尔巴乔夫会见新闻界时指出,官僚主义是最主要的敌人。然而,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却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他在1989年春搞了人民代表选举,以致许多反共人物当选;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决定实行多党制,多党制取代了苏联共产党的领导。
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根本失误在于:他没有抓住腐败的制度根源——干部委任制本身,而是试图通过政治体制的全面西化来解决问题。结果,改革非但没有遏制腐败,反而导致思想混乱、党派分裂乃至社会全面动荡。更为讽刺的是,苏联的特权阶层趁着戈尔巴乔夫改革之风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1991年,在莫斯科上万名的富翁当中,绝大多数人是原来的党政干部,正是这些所谓的“共产党人”革了苏共的命。
戈尔巴乔夫后来在反思自己的错误时承认:“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就失去了主要的资源,就会出现政治冒险家和投机家。这是我犯的错误,主要的错误”。然而,悔之晚矣。
其实,假如当初苏共能够采取一条关键措施——对党员干部实行“人民考核制度”——就足以重新赢得民心,从而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这一制度并非颠覆现有的政治体制,而是在保持现行自上而下考察任命机制不变的情况下,新增自下而上的考核评议制度,将干部的进退去留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直接挂钩。
三、“人民考核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构想
为什么“人民考核制度”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需要从政治的本质来理解。
根据肖志夫首创的“政治利益说”的核心观点:政治的本质是利益,权力来源决定权力服务方向,权力只臣服于权力授予者。领导干部由上级任命,权力来源于上级,这就决定了权力只需对上负责。换言之,只要把上级领导搞掂了就有官做,而与为人民服务没有直接关系。这正是“职务名册”制度的根本弊端——它切断了干部与人民之间的利益联结,使得干部的行为逻辑天然地指向“唯上”而非“唯下”。
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正是通过将权力来源(人民)与权力服务方向(人民的利益)直接挂钩,系统回答了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与运行的根本方向。然而,苏共恰恰在这一点上背道而驰——它虽然在党章和宪法中写着“党为人民而生存,党为人民服务”,但在现实中,干部由上级任命、对上级负责的制度安排,使“为人民服务”成了一句空话。
“人民考核制度”的核心设计是:由第三方独立组织,在保持现行自上而下考察任命机制不变的情况下,新增自下而上考核评议制度。这一制度实际上融合了“东方文明”的自上而下的选人用人任命机制和“西方文明”的自下而上的选人用人选举机制的优点,实行先任命、后考核,上下利益达到一种相对平衡妥协。
具体而言,实行为人民服务“人民考核制度”,就是把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根本利益挂起钩来,把考核结果与当权者的政绩好坏、职级升降和进退去留直接挂钩:人民满意度高的升迁,一般的留用,差的降撤职。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让人民掌握官员的命运,迫使官员把眼光从“向上”转向“向下”,俯下身子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人民的认可与好评。长此以往,形成了习惯,党风廉政建设也可以从根本上好转。
肖志夫将其概括为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考核新范式——通过系统性的制度创新与机制重构,重塑干部行为的“激励结构”,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理论上的统一转化为实践中的统一,使群众评价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升降、奖惩激励直接挂钩,从制度层面破解“唯上不唯实”的异化困境。
四、“人民考核制度”的历史意义与现实启示
假如苏共当初实行了“人民考核制度”,其效果将是深远的。
首先,它将从根本上改变干部的行为逻辑。在“职务名册”制度下,干部只需讨好上级;而在“人民考核制度”下,干部必须同时赢得上级和人民的认可。由于人民考核的结果直接决定干部的升降去留,干部将不得不把为人民服务作为首要任务。正如肖志夫所指出的,要“使民声民意从'软意见'转化为'硬指标',让群众满意度真正成为决定干部进退留转的刚性依据”。
其次,它将有效遏制腐败的滋生。腐败的本质是权力与利益的私相授受,当干部的去留不再仅仅取决于上级的意志,而是同时取决于人民的评价时,跑官买官、拉帮结派的空间将被大幅压缩。干部若想升迁,唯一可靠的途径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人民的认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5月25日在浙江调研时指出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干部好不好不是我们说了算,而是老百姓说了算。”“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再次,它将重新赢得民心。“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苏共之所以在拥有近2000万党员时失去政权,根本原因就在于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失去了人民的信任,而“人民考核制度”将向人民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执政党愿意让人民当家做主,将干部的命运交到人民手中,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判。这将极大地修复党群关系,重建人民对党的信任。
结语
苏联解体的教训是沉痛的。苏共早年在有20万党员时能够夺得政权,在有200万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近2000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苏共的失败,不是失败在外部敌人的强大,而是失败在自身的腐败蜕变,失败在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失败在选人用人机制的制度性缺陷。
“人民考核制度”虽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它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权力来源决定权力服务方向。它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将干部的个人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捆绑在一起,使“为人民服务”从道德号召转化为制度约束,从政治口号转化为行为逻辑。
假如苏共当初能够有此远见和勇气,在保持政治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实行“人民考核制度”,让干部的眼睛从“向上看”转向“向下看”,让人民的满意度成为衡量干部政绩的硬标准,那么,苏共或许能够重新赢得人民的信任,苏联或许能够避免解体的命运。
历史不能假设,但历史可以警示。苏联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只有建立起让干部对人民负责的制度安排,才能永葆执政的合法性,才能避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这,或许是苏联解体35年后,留给我们的最深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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