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干了违法违规的事情,而且都是按照领导“指示”办的,甚至是被领导威胁着干的,员工能因此而免责吗?一起银行违法发放贷款案的判决给出了答案:绝无可能!
今年6月份,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案件——双辽吉银村镇银行系统性信贷违规大案,13名银行员工集体罔顾银行职业风控底线,利用“借户顶名、垒大户”的模式违规违法放贷,最终导致银行形成数亿元不良资产。

双辽吉银村镇银行的这起违规放贷案件,始于银行领导的授意和安排,13名员工都是被动按照领导指示办事,但丧失了银行员工应该恪守的职业底线,最终卷入案件被法律惩处。
这起违规放贷案件,从2016年到2019年,前后持续了3年,可谓旷日持久。案件主犯谢某,历任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分管信贷的副行长,在董事长授意下,牵头组织实施了连续不断的违规放贷。在违规放贷的过程中,全行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谢某下达指令,企业信贷负责人张某某与个人信贷负责人岳某向下布置任务,主办客户经理批量制作贷款档案,辅办客户经理盲目签字配合,审贷会投票顺利获批。期间他们省略了一系列银行为防控风险而设计的固定环节:比如,实地贷前调查,免了;核验经营流水,免了;核实资产负债和担保资质,免了;贷后跟踪检查,免了。

省略了银行一系列风控环节,会出现什么后果,银行领导不知道,银行员工不知道?然而,他们团伙配合作案,闭着眼睛完成了自己环节的手续,却没人担心银行的资金是否安全。在一些银行员工看来,反正是领导要我这么干的,我只是执行了上级的指令,追究责任也轮不到我吧?其实,他们这样想就太无知、且大错特错了!当你违法犯罪的时候,法院不看你听了谁的命令,而是看你违反了哪条法律。发号施令的人逃不掉问责,直接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员工更不可能网开一面,顶多是一个主犯与从犯的区别。
在3年时间里,双辽吉银村镇银行用这套操作模式向同一批借贷人违规放贷52笔,结果是39笔形成坏账,银行损失1.39亿元;随后又以相同操作手法违规放贷130笔,其中123笔造成损失,规模达4.77亿元。此外,这家银行还向多家企业违法放贷49笔,放款1.84亿元,形成坏账1.64亿元。
放弃了风控的闸板,引来的自然是坏账的洪水,最终落入法网也就不意外了,一审共有13人获刑。提起上诉后,二审判决书显示,涉案查封资产的处置方案被调整,但13人的定罪量刑全部维持。谢某因漏罪合并执行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其余12人适用缓刑。案情披露于网上之后,网民依然愤愤不平,觉得损失如此之大,判刑却显轻微,缺少了惩戒的力度,多了纵容姑息。

一审判决后,5名员工不服,理由是受领导胁迫,不签字就开除。申诉被法院驳回。领导命令也不是挡箭牌,领导让你违法你就违法?员工服从领导安排的任务要有前提,就是这个任务是不违法的、不违反规章制度的。如果违反法规,出了事你指望领导替你顶锅?从古至今哪有这种好事,从来只有小人物顶锅,何曾见大人物替小喽啰顶锅?所以,遵纪守法是一个普通员工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不要轻信领导打包票,愚蠢地把自己置于违法犯罪的境地。事到临头,即便领导承认,法院也是不接受的:三年之中几十次、上百笔违规贷款,哪一次是刀架脖子上签的?每一次都是员工亲力亲为做的,哪一次你说过“不”字,哪一次向上级监管部门检举反映过?
员工找工作不容易,受到顶头上司以开除相威胁,压力肯定不小。但是,在威胁之下就去违法犯罪,丢工作与坐大牢孰轻孰重?
(图片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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